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46.要知道,最后的审判发生在那些生活在主的时代直到今天的人身上,而不是发生在那些生活在这个时期以前的人身上。因为最后的审判在地球上已经发生过两次;其中一次在圣言中以“大洪水”来描述,另一次是主在世时亲自完成的。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现在这世界受审判,这世界的首领要被赶出去。(约翰福音12:31)
另一处:
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约翰福音16:33)
这也是以赛亚书中这些话的意思:
这从以东而来,大步行走,以大能施行拯救的是谁呢?我独自踹酒榨,我发烈怒将他们践踏;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因为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到;这样,祂就作了救主。(以赛亚书63:1-8)
这样的经文还有很多。
此前地球上之所以有两次最后的审判,是因为每次审判都发生在教会的末期,如前面论述该主题的章节所说明的(33-39节);地球上曾有两个早期教会,一个在大洪水之前,一个在大洪水之后。大洪水之前的教会在创世记第一章以天地的新造和伊甸园来描述;它的结束以吃知识树和随之而来的事件来描述;对它的最后审判以大洪水来描述;这一切都是按着圣言的风格通过纯粹的对应来描述的。就内义或灵义而言,“天地的创造”表示一个新教会的建立(参看前面第一章1-5节);“伊甸园”表示这个属天教会的智慧;“知识树”和“蛇”表示摧毁该教会的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大洪水”表示临到那些属于该教会之人的最后审判。
然而,大洪水后的那个教会在圣言的某些经文(如申命记32:7-14和别处)中也有所描述。该教会延伸至亚洲大陆的许多地方,并延续到雅各的子孙后代。当主降世时,它就走到了尽头。于是主向自该教会初次建立以来所有属于它的人,同时向第一个教会的所有余民施行了一次最后的审判。主为这个目的而降世,以使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归入秩序,并通过天堂使地上的一切事物也归入秩序,同时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在主降临之前,地球上曾有两个教会,这一点在《属天的奥秘》一书的各个地方都已说明;对这些内容的概述可见于本章下面的脚注。我在那本书还说明,主降世是为了使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归入秩序,并通过天堂使地上的一切事物也归入秩序,同时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地球上的第三个教会是基督教会。现在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就临到这个教会,同时临到自主的时代以来所有在第一层天堂的人。
脚注:
1.地球上的第一个,也是最古老的教会就是创世记头几章所描述的那个教会;它是一个属天教会,是众教会之首(607, 895, 920, 1121-1124, 2896, 4493, 8891, 9942, 10545节)。天上那些来自该教会之人的性质(1114-1125节)。他们享有最强、最大的光(1117节)。大洪水之后出现了各种教会,它们统称为古教会(1125-1127, 1327, 10355节)。古教会延伸至亚洲多少国家(1238, 2385节)。古教会之人的性质(609, 895节)。古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519, 521, 2896节)。该教会在衰落之初的性质(1128节)。上古教会与古教会之间的区别(597, 607, 640—641, 765, 784, 895, 4493节)。希伯所创立的教会被称为希伯来教会(1238, 1241, 1343, 4516—4517节)。古教会与希伯来教会之间的区别(1343, 4874节)。建立在雅各后代或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4281, 4288, 4310, 4500, 4899, 4912, 6304, 7048, 9320, 10396, 10526, 10535, 10698节)。施加于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和律法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古教会的(4449节)。建立在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的代表性仪式与古教会的代表性仪式之间的区别(4288, 10149节)。在上古教会,启示直接来自天堂;在古教会,启示通过对应而来;在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启示通过活生生的声音,或直接说话而来;在基督教会则通过圣言而来(10355节)。主是上古教会的神,也是古教会的神,被称为耶和华(1343, 6846节)。
2.当主在世时,祂使天堂和地狱里的一切都归入秩序(4075, 4287, 9937节)。那时主将灵界从大洪水以前的人当中释放出来(1266节)。他们的性质(310—311, 560, 562—563, 570, 581, 586, 607, 660, 805, 808, 1034, 1120, 1265-1272节)。主通过试探和战胜地狱而征服地狱,并使一切都归入秩序,同时荣耀了祂的人身(4287, 9937节)。主凭自己,凭自己的能力做到这一切(1692, 9937节)。主独自争战(8273节)。因此,唯独主成为公义和功德(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节)。主就这样使祂的人性与神性合一(1725, 1729, 1733, 1737, 3318, 3381—3382, 4286节)。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试探和彻底的胜利,祂通过十字架受难荣耀了祂自己,也就是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并征服地狱(2776, 10655, 10659, 10828节)。就神性本身而言,主不可能受试探(2795, 2803, 2813—2814节)。这就是为何祂从母亲那里取得一个人身,受试探的,正是这人身(1414, 1444, 1573, 5041, 5157, 7193, 9315节)。祂逐出从母亲那里所遗传来的一切,脱去从她那里所获得的人身,直到最后不再是她的儿子,并披上神性人身(2159, 2574, 2649, 3036, 10830节)。主通过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拯救人类(4180, 10019, 10152, 10655, 10659, 108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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