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真实的基督教 #796

II.灵界中的路德、

II.灵界中的路德、梅兰希顿或墨兰顿和加尔文

796.我经常与这三个领袖,基督教会的改革者交谈,从而获知他们在灵界从一开始到现在的生活状态是什么样。至于路德,从他进入灵界的那一刻起,他就是他自己的教条的热心传播者和捍卫者;随着从地上来的那些认可和支持他的人数量增加,他对这些教条的热情与日俱增。他在那里得到一所房子,就像他活在肉身时在艾斯勒本所住的房子一样。他在这所房子的中心搭起了一种稍微高一些的宝座,他就坐在那里。他允许听众从一扇始终敞开的门进来,并分组安排他们。他把那些最赞成他的人安排到离他最近的地方,把那些不那么赞成他的人安排到他们后面的地方。然后,他定期向他们发表演讲,偶尔允许提问,以便他结束某个观点后,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继续他的演讲。

随着时间推移,由于这种普遍的认可,他最终获得了一种说服能力或艺术;在灵界,这种说服能力或艺术如此有效,以至于没有人能抵制它,或反驳所说的话。但由于这是古人使用的一种咒语,所以他被严禁出于这种说服能力或艺术如此说话;此后,他又像以前一样出于记忆和理解来教导人。这种说服能力或艺术是一种咒语,源于自我之爱,因而最终具有这种性质:当有人反驳时,它不仅会攻击对手可能提出的问题,还攻击对手本身。

这就是直到1757年,最后的审判在灵界发生时,路德的生活状态。但过了一年,他从第一所房子搬到了另一所房子,同时经历了状态的变化。听说我仍活在自然界时,就能与灵界的人交谈,他就和其他几个人一起来拜访我。在问了一些问题,并得到我的回答后,他意识到,现在是但以理和主自己在福音书中所预言的前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他还意识到,启示录中的新耶路撒冷,以及飞在天空中间的天使要传给住在地上之人的“永远的福音”(启示录14:6)就是指这个新教会。他对此非常气愤,并怒斥我。但他发现,新天堂正在建立,是由那些根据主在马太福音(28:18)中的话,只承认主是天地之神的人形成的,并且正在形成;他也发现,自己的会众数量每天都在减少。因此,他不再怒斥,然后和我走得更近了,开始和我更亲密地交谈。当他确信,他不是从圣言,而是从他自己的聪明中得出了他的唯信称义的主要教条时,他就让自己接受关于主、仁爱、真正的信仰、自由选择或自由意志,以及救赎的教导,而这一切只来自圣言。

信服之后,他开始赞成作为新教会基础的真理,最终越来越确认它们。这段时间,他每天都和我在一起;随着他一个接一个地获得这些真理,他开始嘲笑自己以前的教条,简直与圣言截然对立。我听见他说:“不要奇怪我抓住唯信称义,剥夺了仁爱的属灵本质,从而剥夺了人们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自由选择或自由意志,肯定许多依赖于被普遍接受时的唯信,就像链环依赖于链条一样的其它教条,因为我的目标是脱离罗马天主教,我无法以其它方式追求和实现这个目标。因此,我犯了错,我不奇怪;但我奇怪的是,一个疯子会让这么多人发疯;而且他们没有看到圣经中的矛盾,尽管这些矛盾如此明显。”他说这些话时,瞥了一眼站在他身边的一些教条主义作家,他们在他那个时代很有名,是他教义的忠实追随者。

检查天使告诉我,这个领袖比许多确认唯信称义的其他领袖更接近于转变的状态,因为在他年轻的时候,他在开始宗教改革之前,就充满了仁爱至上的教义。这就是为何在他的著作和布道中,他如此出色地教导仁爱; 因此,对他来说,称义的信仰只植入他的外在属世人,没有扎根于他的内在属灵人。对那些年轻时确认反对仁爱的灵性或属灵特征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当他们通过确认确立唯信称义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我曾与萨克森选侯交谈过,路德在世上与他有联系。他告诉我,他经常责备路德,尤其责备他把仁爱与信仰分离,宣称使人得救的,是信仰,而不是仁爱;尽管不仅圣经将这两种普遍的得救方式结合在一起,甚至就连保罗都把仁爱置于信仰之上。因为他说:

有三样东西,即信,望,爱,其中最大的是爱。(哥林多前书13:13)

但他补充说,路德通常会回答说,由于罗马天主教,他不能不这样做。这位亲王在蒙福的人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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