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真实的基督教 #796

796.路德、梅兰希

796.路德、梅兰希顿和加尔文在灵界的情况。
  我常常与这些基督教改革领袖交谈,因此得知他们从进入灵界直到如今的基本情况。自从进入灵界,他就满腔热情地传扬和维护自己的教义。而且随着赞同拥护他教义的人陆续进入灵界,他的兴致越发高昂。他在灵界的房子和生前在艾斯勒本的房子相似,房间中央有个微微凸起的平台,他就坐在那里。房门经常是打开的,听众可以进来。他给听众安排座位,一排一排的,强烈拥护他教义的人坐在前面,认同程度较低的坐在后面。他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课,时而允许人们提问,以便从某个点继续他的讲座。
  由于受到普遍欢迎,结果他采取了一种错误的说服方式,其影响力在灵界之大,甚至无人可怀疑和反驳他的话。由于涉及一种古人所用的咒语,他受到严厉的限制,被禁止以那种带有强烈说服力的方式说话。此后,他以学到的知识并运用理性讲课,和从前一样。之前带有强烈说服力的涉及咒语的方式,是从骄傲虚荣之心出来的。其特征是,他不仅攻击反驳的问题,而且攻击反驳者本人。
  1757年最后审判在灵界发生之前,路德的情况基本是这样。然一年后,他搬到了另一个地方,同时也进入了另一种状态。当他听说尚在尘世的我能与灵界的人交流,就和其他人一样跑来见我。经过一番问与答,他看出如今前教会已走到尽头,新教会正开始兴起。但以理曾预言此新教会,主在福音书中也亲自预言过。他还看出,此新教会就是启示录中新耶路撒冷和天使在空中向地上的人宣告“永远的福音”所指的(启示录14:6)。对此他大为恼火并斥责我。不过当他发现新的天堂已经出现,正由那些承认主即天地之神的人(照主自己的话,马太福音28:18)组成,又因注意到自己的听众与日俱减,就缄默不语了,且从此与我走得更近了,对我的态度也好转了。后来,当他确知自己唯信称义的教义不是出于圣言,而是出自本人的头脑时,他谦卑下来,愿意在主、仁、真信、自由意志、救赎等问题上单单照圣言接受指教。最后他信服了,开始持赞同的态度,且越来越信服新教会正赖以建立的真理。
  这段时间,他几乎每天和我在一起。每当想起这些,他就嘲笑自己以前的观点,简直与圣言背道而驰。我听到他说:“我以前死死抓住唯信称义,将仁爱从其属灵本质中剔除,坚持善行无关紧要,且认定人在灵性上无选择自由,及其它与唯信称义环环相扣的教义,你不要感到奇怪。我的目的是与罗马天主教决裂,而要达到这个目的,我别无他法。所以,自己走偏了我不奇怪,我奇怪的是一个疯子竟然让这么多人也随着疯狂了,以致对圣经明显与之相对的道理视而不见。”说这话时,他瞟向周围一些忠实拥护他教义、曾经非常著名的作家。
  观察天使告诉我,相比许多在唯信称义的教义上固执己见的人,路德之所以较容易转变,是因为小的时候,在发起宗教改革之前,早已吸收爱心至上的观念,这是他在著作和讲道中对爱有精彩讲述的原因。这就是说,唯信称义的教义只嵌入他外在的属世人,而未植根于他内在的属灵人。那些很早就形成成见,排斥仁爱的灵性,认定善行无关紧要的人,情况就截然不同了。有了足够的论据,他们认定唯信称义,是再自然不过的。
  我与萨克森亲王也有过交谈,路德在世时曾和他在一起。他说他曾时常批评路德,特别是把善行从信仰剥离,宣称信就得救,而非凭善行得救,然事实上,圣言不仅将两个得救的因素连接起来,保罗甚至将善(爱)置于信之上,他说: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哥林多前书13:13)不过亲王还说,路德每次都回答说,为了从罗马天主教脱离,他别无他法。此亲王如今在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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