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真实的基督教 #76

76.第一个记事:

76.第一个记事:

有一天,我正在沉思宇宙的创造;我右上方的天使们注意到了这一点,一些时不时地沉思并推理这个主题的人就住在我的右上方;于是,其中一个人降下来邀请我加入他们;我进入灵里和他一起去了。我一到,就被带到君主面前,在他的宫殿里看到几百人聚集在一起,君主就在他们中间。他们当中的一个人说:“我们在此发觉你在沉思宇宙的创造;我们也曾多次考虑过这个主题,但无法得出一个确切的结论,因为混沌的概念总粘附着我们的思维,或说我们的脑海里一直萦绕着混沌的概念,一个像大鸡蛋一样的混沌概念,宇宙及其一切部分按顺序从这个鸡蛋中孵化出来;而我们现在意识到,如此巨大的宇宙不可能如此产生。还有一个观念始终萦绕在我们的脑海里,即:一切事物都是由神从无中创造的;但我们现在也能看到,从无中只能生出无。我们的心智还不能摆脱这两个观念,也不能以某种程度的清晰看到创造是如何实现的。因此,我们从你所在的地方把你召来,请你阐述一下你对这个主题的沉思。”

听到这些话,我回答说:“我会这样做的。”我说:“长期以来,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但没有成功,或说没有得出任何结论。不过,主允许我进入你们的世界后,我意识到,除非先知道有两个世界,一个是天使所在的世界,一个是世人所在的世界,世人死后就从自己的世界进入另一个世界,否则试图对宇宙的创造形成一个结论是徒劳的。然后我还意识到有两个太阳,一切属灵事物都从其中一个太阳发出,一切属世事物从另一个太阳发出;发出一切属灵事物的这个太阳只是来自在这太阳中间的耶和华神的纯粹的爱,发出一切属世事物的那个太阳只是纯粹的火。当我得知这些事实时,我一度在一种光照的状态下被允许感知到,耶和华神通过祂在中间的太阳创造了宇宙;由于爱离开智慧无法存在,所以我看到耶和华神出于祂的爱通过祂的智慧创造了宇宙。我在你们所在的世界和我在身体上所在的世界看到的一切都证明了这一点的真实性。

“然而,要充分解释创造如何从它的原初状态发展起来的,需要占用大量篇幅;但有一次,当我处于一种光照状态时,感知到属灵大气是通过来自你们世界太阳的热和光一个接一个地被创造出来的,这些大气本身是实质的。由于这些大气有三种,因而它们有三个层级,所以有三层天堂被造出来:一层天堂是给那些处于爱和智慧的最高层级的天使的,第二层天堂是给那些处于第二层级的天使的,第三层天堂是给那些处于最低层级的天使的。但由于属灵宇宙无法离开它可以在其中产生它的结果,发挥它功用的属世宇宙,所以与此同时,一个太阳被创造出来,一切属世事物都从这太阳发出,并且三种大气以同样的方式通过它藉着它的热和光被创造出来,这三种大气包裹着前三种大气,就像外壳包裹着内核,或树皮包裹着木头一样;最后,水陆球体通过这些大气被创造出来,那里有人、兽和鱼,以及从由土壤、石头和矿物构成的尘世物质中长出来的树木、灌木和植物。

“这只是创造及其发展的一个最笼统的轮廓。解释它的详细细节需要许多卷书。然而,这一切都指向这个结论:神不是从无中创造了宇宙,因为如你所说的,从无中只生出无来;而是神通过天使天堂的太阳创造了宇宙,这太阳来自祂自己的存在,因而只是与智慧结合的纯粹的爱。宇宙是指灵界和自然界这两个世界,它是由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的,这一点已被宇宙中的一切清楚证明了;你若按这些事物的顺序和联系来研究或考虑它们,就能凭你自己的理解力之光清楚看到它们,或说在照亮你理解力感知的光中看到它们。但必须牢记,在神里面构成一体的爱和智慧不是抽象意义上的爱和智慧,而是作为实质在祂里面,因为神是绝对的,独一的,首先的,因而是自我存在和自我持续存在的原初实质和本质本身。

“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中被创造的,这就是约翰福音中这些话的意思: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1, 3, 10)

此处‘神’表示神性之爱,‘圣言’表示神性真理或神性智慧;因此,在这段经文中,圣言被称为‘光’;当论及神时,‘光’是指神性智慧。”当我说完并向他们道别时,来自那里太阳的一道微小光芒穿过天使天堂照进他们的眼睛,并通过他们的眼睛照进他们心智的居所或内层;当如此被光照时,他们都赞同我说的话,然后跟着我进入门厅;我以前的同伴陪我到了我所在的房子,并从那里上升,回到自己的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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