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569.记事三:
人里面的每种爱都散发出一种快乐,并通过它使自己被感受到。这种快乐首先进入灵,再从灵进入身体。人的爱之快乐,连同思维的愉悦一起构成他的生命。只要人活在属世身体中,他就只模糊地感受到这种快乐和愉悦,因为身体会吸收并钝化它们;但死后,当物质身体被脱去,灵的遮盖物或衣服由此被除去时,人就会充分感受并感知到爱的快乐和思维的愉悦;令人惊讶的是,它们有时甚至被感知为气味。这就是为何在灵界,所有人,无论在天堂里的还是在地狱里的,都照着他们的爱而联系在一起。
在天堂,爱的快乐所变成的气味被感知为春天早晨的花园、花坛、田野和森林散发出的芬芳、甜美的香味、愉悦的呼气和宜人的感觉。而在地狱,爱的快乐所变成的气味被感知为粪池、尸体、充满垃圾和污物的死水塘产生的刺鼻、恶臭、腐烂的气味;令人惊奇的是,那里的魔鬼和撒但却将这些气味感知为香膏、香料和乳香,清新他们的鼻孔和内心。在自然界,动物、鸟类和昆虫也根据气味而联系在一起;但人类不是这样,直到他们像蜕皮一样脱去自己的身体。
因此,天堂是照着各种各样对良善的爱而最精确地安排的;相反,地狱是照着各种各样对邪恶的爱而最精确地安排的。由于这种对立性,天堂和地狱之间有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路加福音16:26);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无法忍受来自地狱的任何气味,因为如果他们吸入这气味,它会引起恶心和呕吐,往往导致昏厥。如果那些在地狱里的人越过这条鸿沟的中线,同样的效果会出现在他们身上。
我曾经看到一个魔鬼,从远处看,他就像一头豹子(几天前,他出现在最低层天堂的天使中间,因为他拥有变成光明天使的艺术),他越过这条中线,站在两棵橄榄树之间,还没有感知到攻击他生命的任何气味,因为没有天使在场。但就在一些天使靠近的那一刻,他突然抽搐起来,四肢僵硬地摔倒了。然后,他像一条大蛇一样盘绕起来,最后通过裂口滚下去,或说滚过了这道鸿沟。他的同伴把他抱起来,带进了一个洞穴,在那里,他因自己快乐的恶臭而苏醒。
我也曾经看到一个撒但被他的同伴惩罚。我问为什么,被告知,他堵住鼻孔,走近一些处于天堂气味的人;回来时,他的衣服把他身上的那种气味带回来了。有时,当某个地狱洞穴打开时,一股像尸体一样的恶臭就攻击我的鼻孔,让我呕吐。由此可见,为何在圣言中,嗅觉表示感知,因为经上经常说,耶和华闻到燔祭的香气;经上还说,膏油和香是用香料调制的;另一方面,以色列人被吩咐把所有不洁的东西都带出营,并挖洞掩埋排泄物(申命记23:12, 13)。这是因为以色列的营代表天堂,营外的旷野代表地狱。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