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真实的基督教 #24

24.(5)无论在古

24.(5)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多神的教义完全是因为不理解神性存在。前面(TCR 8节)已经说明,神的一体性从至内层被铭刻在每个人的心智上,因为它位于从神流入人灵魂的一切的中心或中间。然而,它并没有从那里降至人类的理解力,因为人必须通过知识上升才能遇见神,而这些知识是缺乏的。每个人都必须为神预备道路,也就是说,必须为接受神而预备自己;这是通过知识来实现的。迄今为止一直缺乏,能使理解力感知到神是一,独一的神性存在是可能的,并且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祂的知识可以概括如下:

①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关于灵界,即灵人和天使的住所或家园的任何事,而每个人死后都会进入灵界。

②人们同样不知道灵界有一轮太阳,这太阳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纯粹的爱,耶和华神就在它中间。

③从这太阳发出热和光,热本质上是爱,光本质上是智慧。

④因此,灵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属灵的,影响内在人,并构成他的意愿和理解力。

⑤耶和华神通过祂的太阳不仅产生灵界及其中无数且实质的一切属灵事物,还产生自然界及其中同样无数且物质的一切属世事物。

⑥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属灵之物与属世之物的区别,甚至不知道属灵之物本质上是什么。

⑦也没有人知道,爱与智慧有个三层级,天使天堂照着这三个层级而排列。

⑧同样没有人知道,人类心智也被划分为三个层级,以便死后可以被提升到三层天堂当中的一层,这照着它的生活和信仰而发生。

⑨最后,若不从神性存在那里,所有这些事物没有一个能存在;这神性存在本身是它自身,或说是自我存在,因而是首先的,是始,是一切事物的源头。

迄今为止,这些知识一直是缺乏的;然而,正是通过它们,人才可以上升,并认识神性存在。

我们说人会上升;但这句话要这样来理解:他被神提升。因为在获取知识中,人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但当他通过自己的理解力从圣言中为自己获取知识时,他就为神降临并提升他而铺平了道路。人类的理解力通过知识上升,神将这理解力握在手中,并引导它;它好比雅各梦见的梯子的梯阶,这梯子立在地上,梯顶通天,天使们通过梯子上升,而耶和华站在它上面(创世记28:12, 13)。当这些知识缺乏,或人轻视它们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在这种情况下,理解力的提升可以比作一架梯子从地面抵达宏伟宫殿的第一层窗户,就是人们所住的地方,但没有抵达第二层窗户,就是灵人所住的地方,更没有抵达第三层窗户,就是天使所住的地方。其结果是,人只停留在自然界的大气和物质事物中,这些东西使他的视觉、听觉和嗅觉都受到限制,他从中对天堂,神的存在和本质没有获得其它观念,只获得诸如属于大气和物质的那类观念。当一个人出于这些观念思考时,他无法对神形成判断或结论,即祂是否存在,是一位还是多位;更不用说祂在其存在和本质方面是何性质了。这就是多神信仰的根源,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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