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真实的基督教 #200

200.(3)正是由

200.(3)正是由于圣言的灵义,圣言才是神启的,在每一个字上都是神圣的。在教会,人们说,圣言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主耶和华说的。但由于圣言的神圣性在纯粹的字义上并不明显,所以凡因此开始怀疑圣言神圣性的人,都会因他后来在圣言中所读到的许多话而确认自己的怀疑,因为他对自己说:“这能是神圣的吗?这能是神性吗?”因此,为了避免这样的想法进入许多人的头脑,然后变得越来越强烈,最终占了上风,因此圣言被当成一本毫无价值的书而遭到弃绝,通过这种方式,主与人的结合被毁灭或切断,主乐意在这个时候揭示圣言的灵义,好叫人们可以知道,在圣言中,神性神圣性隐藏在哪里。可以举一些例子来说明这一点。圣言有时提到埃及、亚述、以东、摩押、亚扪人、非利士人、推罗、西顿、歌革。凡不知道这些名字表示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之人,都可能会错误地以为,圣言大量论述了各人民和民族,很少论述天堂和教会,因而大量论述了世上的事物,很少论述天上的事物。然而,当他知道这些民族及其名字表示什么时,他可能会从错误中被带回到真理。

同样,当人们看到圣言经常提到园子、小树林、森林,以及它们的树木,如橄榄树、葡萄树、香柏树、杨树、橡树,还经常提到羔羊、绵羊、山羊、牛犊和公牛;以及大山、小山、山谷;泉源、河、水和其它许多类似的东西时,那些对圣言的灵义一无所知的人不能不以为,所指的,只是这些实际物体;因为他们不知道,“园子”、“小树林”和“森林”是指智慧、聪明和知识;“橄榄树”、“葡萄树”、“香柏树”、“杨树”和“橡树”是指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包括属天的、属灵的、理性的、属世的和感官的;“羔羊”、“绵羊”、“山羊”、“牛犊”和“公牛”是指纯真、仁爱和属世情感;“大山”、“小山”、“山谷”是指教会的较高事物、较低事物和最低事物。

他们也不知道,“埃及”表示科学或事实知识,“亚述”表示理性层,“以东”表示属世层,“摩押”表示对良善的玷污,“亚扪人”表示对真理的玷污,“非利士人”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推罗和西顿”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歌革”表示没有内在的外在敬拜。一般来说,在圣言中,“雅各”是指属世教会,“以色列”是指属灵教会,“犹大”是指属天教会。当人知道这一切时,他就能意识到,圣言只论述天上的事物,世上的这些事物只是包含天上事物的主体。

让我们从圣言中另举一例说明这个真理。在以赛亚书,我们读到:

在那日,必有从埃及通往亚述的大道。亚述要进入埃及,埃及也要进入亚述;埃及人要与亚述人一同服侍。在那日,以色列将与埃及和亚述并列第三,成为地中间的祝福;万军之耶和华必赐福给他们,说,埃及我的百姓,亚述我手的工作,以色列我的产业,都有福了。(以赛亚书19:23–25)

这些话在灵义上的意思是,在主降临的时代,科学或事实知识、理性层和属灵层要构成一体;那时,科学或事实知识要服侍理性层,这两者都要服侍属灵层;因为如前所述,“埃及”表示科学或事实知识,“亚述”表示理性层,“以色列”表示属灵层。两次提到的“那日”是指主的第一次和第二次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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