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真实的基督教 #187

187.记事三:

187.记事三:

有一次,当我正在沉思启示录所说的龙、兽和假先知时,一位天使灵出现在我面前,问我在沉思什么?我说:“假先知。”然后他说:“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假先知所指的人就住在那里。”他补充说,他们与启示录第十三章提到的“从地里上来、有两角如同羔羊,说话好像龙的兽”所指的人是一样的。我跟着他,瞧!我看到一大群人,中间是教会的领袖。他们教导说,除了对基督功德的信仰外,没有什么能拯救一个人;作为是好的,但无助于得救,然而仍应从圣言中被教导,以便平信徒,尤其简单人,可以更严格地服从地方官员,并仿佛从宗教,因而从里面被引导实践道德的仁爱。

这时,他们中有一个人看到我说:“你想看看我们的圣殿吗?那里有一个代表或描绘我们信仰的雕像。”我走过去一看;瞧!这座圣殿颇为壮观;在它的中心有一个女人的雕像,穿着朱红色的长袍,右手拿着一枚金币,左手拿着一串珍珠。但这雕像和圣殿都是通过幻觉产生的;因为地狱灵能通过幻觉来代表或描绘壮观的东西,是通过关闭心智的内层,只打开心智的外层做到的。然而,当我意识到这些东西都是这种把戏时,就向主祷告;突然,我心智的内层打开了,然后,我看到的不是宏伟的圣殿,而是从上到下布满裂缝的一座建筑,它里面的东西都摔成了碎片;我看到的也不是女人,而是挂在这座建筑里的一个像,它的头像龙,身体像豹,脚像熊,嘴像狮子,因而与启示录(13:2)所描述的从海里上来的兽一样;那里没有地板,而是一片沼泽,里面有大量青蛙。我被告知,沼泽下面有一块凿过的大石头,圣言就深藏在它下面。看到这些东西,我对那幻觉贩子说:“这就是你们的圣殿?”他说:“是的。”但突然间,他的内在视觉也打开了,他通过这内在视觉看到了我所看到的东西。于是,他大声喊道:“这是什么?这是从哪里来的?”我说:“这是由于天堂之光,这光揭开了一切外在形状的品质,从而揭开了你们那与属灵仁爱分离的信仰的品质。”

立刻就有东风刮来,将殿和像吹走了,也把沼泽吹干了,从而露出了下面放有圣言的石头。然后,一种春天般的温暖从天上吹来;看哪,在同一个地方出现了一座外形简单的帐幕。与我同在的天使们说:“看哪,亚伯拉罕的帐幕,就像三位天使来预言以撒出生的时候一样。它看起来很简单,但随着来自天堂的光向下流,它变得越来越壮观。”他们被允许打开那些处于智慧的属灵天使所住的天堂;在随后从这个天堂流下来的光中,那帐幕看起来就像耶路撒冷城的圣殿。我往里面看,发现下面存有圣言的基石四周镶嵌着宝石,一种灿烂的光辉从这些宝石中照射到墙上,墙上有基路伯的雕像,这美丽的光辉把墙壁照得色彩斑斓。

当我惊奇地注视着这些景象时,天使们说:“你会看到更奇妙的东西。”然后,他们被允许打开第三层天堂,那里住着处于爱之状态的属天天使;在随后流下来的火光中,整座圣殿完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唯独主出现,站在那基石,即圣言上,祂是以祂向约翰显现的形式(启示录1章)出现的。但由于那时天使们的心智内层充满一种神圣,使他们感受到一种压倒性的冲动,想俯伏在地,所以主立刻关闭了来自第三天堂的光之通道,来自第二层天堂的光之通道重新打开了,这使得圣殿和帐幕都恢复到之前的样子,但现在帐幕出现在圣殿中心。这些经历说明了启示录中这些话的意思:

看哪,神的帐幕与人同在,祂要与人同住。(启示录21:3)

又:

我未见新耶路撒冷内有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启示录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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