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36.“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表示他们通过最后的审判而彻底毁灭。这从“一时之间”的含义清楚可知,“一时之间”是指突然,在此是指完全,因而当论及毁灭时,是指彻底;因为时,跟日、年和总体上所有的时间一样,表示状态(参看AE 194, 488,673, 875节)。此处“时”表示通过最后的审判而毁灭的状态;用来标明连续的持续时间的数字表示状态的品质;因此,当经上说“一时之间”时,它表示突然的一切。它表示突然的一切,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属于巴比伦的一切都作为她灭亡的“货物”而被列出来。“你的审判来到了”表示通过最后的审判毁灭,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被称为圣治律法的秩序律法如下:
(1)人应只感觉、感知,从而知道生命在他里面,也就是说,他出于自己思考和意愿,从而说话和行动;但他仍应承认并相信,他所思所说的真理,和他所愿所行的良善都来自神,因而好像来自他自己。
(2)人应做他出于自由照着理智所做的事,然而仍应承认并相信,他所拥有的真自由来自神;这同样适用于他的真理智,就本身而言,这真理智被称为理性。
(3)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自己,而是来自神;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自己,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神
(4)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别人的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
(5)人出于自己里面的感觉和感知,并不知道良善和真理是如何从神流入的,也不知道邪恶和虚假是如何从地狱流入的;他看不见圣治是如何运作,以支持良善反对邪恶的;他若知道,就不会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貌似出于自己行动;对他来说,知道并承认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这些事物就足够了。
(6)人不能靠外在方法被改造,而要靠内在方法被改造;外在方法是指神迹和异象,以及恐惧和惩罚;内在方法是指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以及仰望主。因为这些方法通过内在途径进入,并移除居于里面的邪恶和虚假,而外在方法通过外在途径进入,不会移除邪恶和虚假,而是会把它们关在里面。尽管如此,只要人以前通过内在方法被改造过,他就可以通过外在方法进一步被改造;但没有被改造的人只是被外在方法(即恐惧和惩罚)阻止不去说和做他所思所愿的邪恶和虚假。
(7)只有人能被保持在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中,直到生命结束,神才允许他进入它们;事实上,他继续邪恶,也好过他先良善,然后又邪恶,因为这样他就成了亵渎。这就是邪恶被许可的主要原因。
(8)神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
(9)神并非不用方法,或直接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通过天使教导人真理,而是通过圣言,讲道,阅读,与他人的交谈和交流,因而通过他自己对这些事的思考来教导的。那时,人照着他出于功用而对真理的情感被光照;否则,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
(10)当显赫和财富使人误入歧途时,正是他出于自己的谨慎将自己引入显赫和财富;因为按照圣治,人只被引入那些不会使人误入歧途,而是对永生有用的事物中;事实上,圣治在人身上的一切运作都着眼于永恒,因为作为神、使人为人的生命是永生,或说是永恒的。
119.“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的人的毁谤”表示那些认为自己因拥有圣言而处于良善和真理的知识,然而却不是之人的辱骂。这从“毁谤”和“犹太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毁谤”是指指责和辱骂;“犹太人”是指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之人;因为“犹大”在圣言的至高意义上表示属天之爱方面的主,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和圣言,在外在意义上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这教义属于属天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3881, 6363节)。由此可见,“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的人的毁谤”表示那些声称自己因拥有圣言而承认主,在祂的国度和真教义中,然而却不是的人,一般来说,那些声称自己处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其实却处于虚假和邪恶之人的指责和辱骂。
那些对圣言的内义一无所知的人只知道在圣言的预言或先知部分,“犹大”和“犹太人”是指犹大和犹太人;但在那里,这些名字不是指这些人,而是指所有处于教会的真教义,因而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教义,从而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之人。所指的,不是犹大和犹太人,这一点仅从以下考虑就能看出来:圣言的一切细节,以及人名和地名都包含内义在里面。内义只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故“犹大”和“以色列”这些名字也表示这些事物。由于一个教会在他们中间建立,教会里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并表示天上的事物,所以他们的名字表示本质上构成教会之物,即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在内在意义上表示祂的圣言,在外在意义上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如前所述。由此清楚可知,那些照字面以为犹太人被带回到迦南地,他们被拣选,并注定优先于其他人而上天堂的人犯了多么大的错误;而事实上,犹太民族只有极少数人能得救,因为除了那些信主的人外,没有人能得救;在世上信主的人离世后仍信祂;但这个民族出于其信仰而完全抛弃了祂。
“犹大”表示其国度和圣言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以色列对他儿子的预言可以看出来;当内义解开这个预言时,每个支派在教会代表什么就变得显而易见了。犹大支派代表主的国度,或圣言所在的教会,这一点从论到犹大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犹大是个狮子的幼崽; 我儿啊, 你捕获了猎物便上去。权杖必不离犹大, 立法者必不离他两脚之间, 直等细罗来到, 万民都必归顺他;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 把母驴的崽子拴在上好的葡萄树上;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 在葡萄的血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9–11)
所提到的这些细节表示主的国度,或教会,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一书,那里解释了它们。
人若知道“犹大”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在内在意义上表示祂的国度和圣言,在外在意义上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否认主,玷污圣言的人,就能知道在圣言的众多经文中,“犹大”表示什么,如以下经文:
雅各家啊,你听吧,那称为以色列名下、从犹大的水中出来的。(以赛亚书48:1)
“雅各家”和“以色列”是指教会;“从犹大的水中出来”是指从出于圣言的教义中出来,因为教会来自这教义。“水”是指出于圣言的教义真理(参看AE 71节)。约珥书:
你们把犹大人和耶路撒冷人卖给希腊人,使你们远离他们的边界。到那日,犹大溪河都有水流,必有泉源从耶和华家中流出来,犹大必存到永远。(约珥书3:6, 18, 20)
“把犹大人和耶路撒冷人卖给希腊人”表示歪曲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到那日”表示当那教会结束,一个新教会在外邦人当中建立时;“犹大溪河都有水流”表示对那些在新教会的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丰盛;“泉源从耶和华家中流出来”表示这些来自圣言。由此清楚可知,“必存到永远的犹大”不是指犹大或犹太民族,而是指所有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而处于良善的人。
在以下经文中,“犹大”表示类似事物:
我要怜悯犹大家,拯救他们。犹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为自己设立一个头,从这地上来;因为耶和华的日子必为大。(何西阿书1:7, 11)
撒迦利亚书:
那时,必有许多民族归附耶和华,作我的子民,因为我要住在你中间;那时,耶和华必使犹大成为自己的产业,作祂圣地的分,必再度拣选耶路撒冷。(撒迦利亚书2:11, 12)
又:
万军之耶和华眷顾祂的羊群,就是犹大家,必使他们如战场上荣耀的马;我必使犹大家强盛。(撒迦利亚书10:3, 6)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继承它;祂仆人的种也要继承它;爱祂名的人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 36)
以赛亚书:
我必从雅各中领出种来,从犹大中领出承受我众山的,我拣选的人必拥有它。(以赛亚书65:9)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在圣言中犹太民族被称为“选民”和“继承者或承受者”的这些和其它地方,所指的,都不是犹太民族,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一书引用《属天的奥秘》中关于犹太民族的内容可以看出来。由此可见“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的人的毁谤”表示什么。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