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5

1135.“强大的城

1135.“强大的城啊”表示它用这么多的邪恶诡计来坚固自己。这从“强大”的含义清楚可知,“强大”当论及“巴比伦城”所表示的教义和它所教导的宗教或宗教说服时,是指他们利用诡计来加固,以免受到攻击和伤害,或说以免被袭击和打倒。至于这些诡计是什么,它们有多么邪恶,可参看前文(AE 1112节)。然而,在最后审判之日,就是当所有具有这种性质的人都灭亡时,这些诡计都无济于事,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不仅地上的列王,连地上的客商和船主“都必为她哭泣哀号”。

在圣言的其它地方,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利用反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诡计来坚固自己的人,也就是那些自己里面的教会被摧毁的人和那些摧毁其他人里面的教会的人被称为“强”。如在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来到,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有一人民又大又强,一个时代以来没有这样的。它们如勇士奔跑,像战士爬墙。(约珥书2:1–2, 7)

此处论述的主题也是最后的审判,这最后的审判由“耶和华的日子,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来表示。“一人民又大又强”表示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并通过推理和对圣言的歪曲来坚固其虚假,以对抗真理的人;“它们如勇士奔跑,像战士爬墙”表示他们基于虚假推理反对真理,从而攻击真理。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既然神性全能是这样的:人不能凭自己思考和意愿,从而说话和行动,只能靠作为神的生命如此行,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不是每个人都得救了呢?但人若由此得出结论说,每个人都会得救,他若不得救,也没有错,不应受责备,就是对关于人改造、重生和随之得救的神序律法的无知。神序的律法被称为圣治的律法。属世心智不可能知道这些律法,除非它被光照。由于人不知道它们,从而根据世上的事件得出关于圣治的结论,并因这些结论陷入谬误,进而陷入错误,而且以后摆脱这些错误对他来说是很难的,所以公开这些律法是有益的。

但在公开这些律法之前,重要的是要让人们知道,圣治在属于人的每个细节上,甚至在最微小的细节上,都为了他的永恒救赎而运作;因为人的救赎是创造天地的目的。这目的就是,从人类中可以形成天堂,神能住在天堂中,如同住在自己的住所或家中;因此,人的救赎是圣治全部中的全部。但圣治如此隐秘地进行,以至于人几乎看不见它的一丝痕迹;然而,它却运行在与他有关的最微小的细节上,从在世上的婴儿时期直到老年时期,然后直到永恒;在其中的每个细节上,所关注的,都是永恒。

由于神性智慧本身只是一个目的,所以圣治从一个目的那里,在一个目的中并直到一个目的而行动。这目的是让人可以成为智慧和爱,从而成为神性本身的一个居所和形像。但由于属世心智若不被光照,就不能理解,既然圣治只为人的救赎而运作,并运行在人生命进程最微小的细节上,那么它为什么不将所有人都引入天堂,尽管它出于爱愿意引导他们,并且是全能的,所以接下来的内容会揭开秩序的律法,也就是圣治的律法;通过这些方式,我希望以前未被光照的属世心智若愿意,可以从谬误中退出来。


诠释启示录 #224

224.“并我的新名

224.“并我的新名”表示他们还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从“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是指他们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写在一个人上面”是指植入生活或生命(参看AE 222节),在此是指植入来自仁的信,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这信(参看AE 203节);植入这信是指从心里承认。“主的新名”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本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论述了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和那些将不在其中的人,没有论述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教会的相继状态(参看AE 5节);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就是所有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此,《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7节)末尾说:“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这是一个来自天堂的奥秘,被揭示给那些将要在圣耶路撒冷的人。”这就是“主的新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个真理以前在教会不被承认。至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主的名”和“耶稣基督的名”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6, 102, 133, 148节);所表示的是主的神性人身(AE 26, 102节)。“耶和华的名”之所以表示这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名”表示一个状态和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一切事物在天上和地上被创造和制作所藉由的神性品质就是主的神性人身;如经上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0, 14)

由此可见为何“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说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表示这神性人身: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荣耀”是指作成神性。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人们;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它被认识。(约翰福音17:6,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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