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35

1135.“强大的城

1135.“强大的城啊”表示它用这么多的邪恶诡计来坚固自己。这从“强大”的含义清楚可知,“强大”当论及“巴比伦城”所表示的教义和它所教导的宗教或宗教说服时,是指他们利用诡计来加固,以免受到攻击和伤害,或说以免被袭击和打倒。至于这些诡计是什么,它们有多么邪恶,可参看前文(AE 1112节)。然而,在最后审判之日,就是当所有具有这种性质的人都灭亡时,这些诡计都无济于事,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不仅地上的列王,连地上的客商和船主“都必为她哭泣哀号”。

在圣言的其它地方,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利用反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诡计来坚固自己的人,也就是那些自己里面的教会被摧毁的人和那些摧毁其他人里面的教会的人被称为“强”。如在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来到,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有一人民又大又强,一个时代以来没有这样的。它们如勇士奔跑,像战士爬墙。(约珥书2:1–2, 7)

此处论述的主题也是最后的审判,这最后的审判由“耶和华的日子,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来表示。“一人民又大又强”表示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并通过推理和对圣言的歪曲来坚固其虚假,以对抗真理的人;“它们如勇士奔跑,像战士爬墙”表示他们基于虚假推理反对真理,从而攻击真理。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既然神性全能是这样的:人不能凭自己思考和意愿,从而说话和行动,只能靠作为神的生命如此行,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不是每个人都得救了呢?但人若由此得出结论说,每个人都会得救,他若不得救,也没有错,不应受责备,就是对关于人改造、重生和随之得救的神序律法的无知。神序的律法被称为圣治的律法。属世心智不可能知道这些律法,除非它被光照。由于人不知道它们,从而根据世上的事件得出关于圣治的结论,并因这些结论陷入谬误,进而陷入错误,而且以后摆脱这些错误对他来说是很难的,所以公开这些律法是有益的。

但在公开这些律法之前,重要的是要让人们知道,圣治在属于人的每个细节上,甚至在最微小的细节上,都为了他的永恒救赎而运作;因为人的救赎是创造天地的目的。这目的就是,从人类中可以形成天堂,神能住在天堂中,如同住在自己的住所或家中;因此,人的救赎是圣治全部中的全部。但圣治如此隐秘地进行,以至于人几乎看不见它的一丝痕迹;然而,它却运行在与他有关的最微小的细节上,从在世上的婴儿时期直到老年时期,然后直到永恒;在其中的每个细节上,所关注的,都是永恒。

由于神性智慧本身只是一个目的,所以圣治从一个目的那里,在一个目的中并直到一个目的而行动。这目的是让人可以成为智慧和爱,从而成为神性本身的一个居所和形像。但由于属世心智若不被光照,就不能理解,既然圣治只为人的救赎而运作,并运行在人生命进程最微小的细节上,那么它为什么不将所有人都引入天堂,尽管它出于爱愿意引导他们,并且是全能的,所以接下来的内容会揭开秩序的律法,也就是圣治的律法;通过这些方式,我希望以前未被光照的属世心智若愿意,可以从谬误中退出来。


最后的审判 #32

32.在此,我要补充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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