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34.“说,祸哉,祸哉,巴比伦大城”表示对这教义和宗教的哀悼。这从“祸哉,祸哉”、“城”和“巴比伦”的含义清楚可知:“祸哉,祸哉”是指哀悼,尤指对破坏和毁灭的哀悼(对此,参看AE 531节);“城”是指教义(对此,参看AE 223节);“巴比伦”是指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它因对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歪曲和亵渎而被称为“淫妇或妓女”、“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这清楚表明,“祸哉,祸哉,巴比伦大城”表示对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哀悼。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神拥有一切能力,而人和天使根本没有任何能力,因为唯独神是生命,人和天使只是生命的接受者,生命是那作用者,而生命的接受者是那被作用者。人人都能看出,生命的接受者根本不能凭自己行动,它的行为必须来自生命,也就是神。然而,它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因为这是可以赋予它的,并且已经赋予它了,如前所述。如果人不是从自己那里活着,那么可推知,他不是从自己那里思考和意愿,也不是从自己那里说话和行动,而是从神那里如此行,唯独神是生命。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看似一个悖论,因为人只感觉这些能力在自己里面,因而只由他自己来行使;然而,当他出于信说话时,他仍承认,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神,一切邪恶和虚假都来自魔鬼,尽管一个人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一切都与良善和真理,或邪恶和虚假有关。因此,当一个人行善时,他会在自己里面说,或他的牧师会对他说,他被神引导,当他作恶时,则说他被魔鬼引导。凡讲道的人也祷告说,愿他的思维、话语和舌头被神的灵引导,有时在讲道结束后会补充说,他从灵说话;有些人在自己里面也有同样的感知。此外,我可以在世人前面亲自作证:我的思维和意愿的一切都是通过流注进入的,良善和真理经由天堂从主流入,邪恶和虚假从地狱流入;我已经被允许长时间地感知这种流注。
高层天堂的天使明显感觉到这种流注;他们当中最有智慧的人甚至不愿貌似出于自己思考和意愿。而另一方面,地狱的魔鬼和灵人完全否认它,当被告知事实就是如此时,他们就会发怒。然而,这一真理已经通过活生生的证据向许多人清楚证明了;但后来,他们感到愤怒。不过,由于这一点在许多人看来,似乎是一个悖论,所以重要的是,要从某种理解的观念来看到流注是如何发生的,好叫它可以被承认:它的确发生了。这个事情的本质如下:光和热从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的主的神性之爱发出。这光是祂神性智慧的生命,这热是祂神性之爱的生命。这属灵之热,即爱,和这属灵之光,即智慧,流入作为生命接受者的主体,就像来自世上太阳的属世之热和属世之光流入非生命接受者的主体一样。虽然光只调整它所流入的物质,热只改变它们的状态,但仍可推知,这些主体若被激活了,就会感觉这些变化在自己里面,还会以为它们来自自己;然而,它们会随着太阳消退,也会随着太阳返回。正因主的神性智慧的生命是光,所以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主都被称为光,在约翰福音,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由此清楚可知,神拥有无限能力,因为对所有人来说,祂就是全部。下文将说明,既然唯独神是生命,那么恶人是如何能思想、意愿、说和做恶事的。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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