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33.启18:10.“因怕她所受的折磨,就远远地站着”表示当他们出于对地狱惩罚的恐惧而处于外在时。这从“远远地站着”和“怕折磨”的含义清楚可知:“远远地站着”是指处于外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怕折磨”是指因地狱的惩罚而恐惧,因为“折磨”表示这些惩罚。“远远地站着”表示处于外在,因为当一个人处于内在时,他就在自己里面,因他的爱,因而他的真生命就住在那里。人的内在就是属于他灵的事物,在圣言中,在近处、旁边或手边的东西就是指这些内在;因此,远处的东西,和此处“远远地站着”是指他的外在,因为外在远离内在。此外,每一个恶人在处于外在时,都不同于他处于内在时的样子。那时,他不仅说话和行动不同,而且思考和意愿也不同,因为那时,他的思维和意愿是这样:他看起来可能是一个文明、道德的人,甚至是一个属灵人,这要么是因为法律及其惩罚,要么是为了名声,因而为了荣誉和利益,因而因为害怕丧失这些。这时,这人就离自己“远远地”,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他从外在回到他的内在时,如当他独处时所做的那样,他就会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思考和意愿,当他与类似他自己的同伴在一起时,他还会以不同的方式说话。这清楚表明,“远远地站着”在灵义上表示处于外在。
一个恶人把自己从内在引入外在的主要原因是恐惧;因此,当他看见同伴所受的惩罚和折磨时,恐惧会关闭他的内在,当他的内在关闭时,他就进入外在,并且只要惩罚一直萦绕在他的脑海里,他就留在外在中。然而,他的内在不会因惩罚而变好,或得到纠正,而是跟以前完全一样;因此,一旦对惩罚的恐惧消失,他就会回到自己邪恶中,这些邪恶从内层在他里面,属于他的灵,因而属于他的生命。这一点可通过灵界的经历或例子来说明。在灵界,一个恶灵因惩罚而被迫不说恶言,不作恶事;只要留在惩罚出现的地方,他就继续处于这种状态;可一旦对惩罚的恐惧消失,他就和以前一样邪恶。在世上,情况也是如此。只要窃贼、强盗和其他罪犯在一个所有人都受到法律及其惩罚约束的城市中,他们就不会偷盗或抢劫;但他们一进入丛林,或来到他们不害怕法律惩罚的地方,或当他们能利用狡猾的手段扭曲法律,从而逃避惩罚时,他们就进入他们的内在并犯罪。
这一切清楚表明,外在远离内在,或说与内在是分离的,可以说远远地站着。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远”表示外在,或远离内在之物,如在以下经文中。以赛亚书:
你们远方的人当听我所行的,你们近处的人当认识我的能力。(以赛亚书33:13)
“远方的人”在此是指诸民族,因为他们远离内在真理,“近处的人”是指那些属于教会,并处于来圣言的真理之人。同一先知书:
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以赛亚书43:6)
此处“众子和众女”也是指诸民族;由于这些民族远离真理和良善,也就是远离教会的内在,所以他们被称为“远方的众子和地极的众女”,“众子”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众女”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地极”表示教会的终端。
又:
众海岛啊,听我吧!远方的众民哪,听从吧!看哪,这些人从远方来到你这里,看哪,这些人从北方从西方来。(以赛亚书49:1, 12)
“众海岛”和“远方的众民”,以及“从北方从西方”,也是指教会将在其中建立的诸民族。耶利米书中的这句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把它传扬在远处的海岛。(耶利米书31:10)
撒迦利亚书:
远方的人要来建造耶和华的殿。(撒迦利亚书6:15)
此处“远方的人”也是指诸民族,他们要建造的“殿”是指教会。耶利米书:
我岂为近处的神呢?不也为远处的神吗?(耶利米书23:23)
这句话表示无论对教会之内的人来说,还是对教会之外的人来说,也无论对那些处于内在真理的人来说,还是对那些处于外在真理的人来说,主都是神。诗篇:
神啊,一切地极和海上远处之人的信靠。(诗篇65:5)
“地极和海上远处之人”表示教会的终端。在反面意义上,“远”表示邪恶,因为邪恶在外在人中;所有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都是外在人。在以下经文中,从“远方或远地”和“地极”来的列族和人民就是指这些人。以赛亚书:
远方和地极的列族。(以赛亚书5:26)
又:
从远地,从地极来的人民。(以赛亚书13:5)
耶利米书:
从远地来攻击耶路撒冷的列族。(耶利米书4:16)
又:
我必使一个民族从远方来攻击以色列家。(耶利米书5:15)
“巴比伦”因表示各种邪恶和对良善的亵渎,故被称为“远地”(以赛亚书39:3)。“远方的人”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这一点也可从灵界中那些处于外在的人和那些处于内在的人明显看出来;后者在南方,前者在北方,因此他们照着对真理和良善的接受程度而分离。“近处”是指内在之物(可参看AE 16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神既是无限的,也是全能的,因为全能就是无限的能力。神的全能从宇宙,也就是可见的天和可居的星球中闪耀出来;这些,连同可见的天和可居星球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全能造物主的伟大作品。对它们的创造和维持证明,它们来自神性全能,而它们的秩序和对目的的集体注视,从初至末,都证明它们来自神性智慧。神的全能也从在我们可见的天之上或之内的天,从那里天使所居住,就像我们的被世人所居住那样的星球或世界中闪耀出来。那里有神性全能的令人叹为观止的证据;由于它们被我看到了,并被揭示给我,所以我被允许提及它们。所有自第一次创世以来死去的人都在那里;这些人死后在形式上仍是人,但在本质上是灵。
灵是属于爱的情感,因而也是思维。天堂灵是对良善的爱之情感,地狱灵是对邪恶的爱之情感。良善的情感,也就是天使,住在被称为天堂的世界或星球上,邪恶的情感,也就是地狱灵,住在他们之下的一个深渊。这个世界或星球为一,但可以说被分成一个在另一个之下的穹苍。这些穹苍有六个;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住在最高的穹苍,第二层天堂的天使住在他们下面,第一层天堂的天使则住在这些天使下面,第一层地狱的灵住在第一层天堂的天使下面,第二层地狱的灵住在这些灵下面,第三层地狱的灵住在第二层地狱的灵下面。一切都以这种秩序被安排得如此完美,以至于邪恶的情感,也就是地狱灵,被良善的情感,也就是天堂天使约束;最低层地狱的灵被最高层天堂的天使约束,中间地狱的灵被中间天堂的天使约束,第一层地狱的灵被第一层天堂的天使约束。通过这种对立面的安排,情感就像在一架天平上那样得以保持平衡。
这些天堂和地狱是无数的,照着所有情感的属和种而被分成团体和社群;这些情感照着众社群或近或远的亲密关系而处于其秩序和联系之中。天堂和地狱也是这种情况。唯独主知道情感的这种秩序和联系,对自第一次创世以来和以后的人一样多的不同情感的这种有序安排属于无限的智慧,也属于无限的能力,或说是无限智慧的作品,同时是无限能力的作品。神性能力是无限的,或它是全能,这一点在来世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无论天堂的天使,还是地狱的魔鬼,凭自己都没有丝毫能力。但凡他们有一丁点能力,天堂都会崩塌,地狱变成混沌,每个人都会与它们一道灭亡。
31a.启1:6.“又使我们作王和祭司”表示我们从祂而在祂的属灵和属天国度。这从“王”和“祭司”的含义清楚可知:“王”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由于他们构成主的属灵国度,所以“王”是指那些在祂的属灵国度的人;在圣言中,“王”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祭司”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由于这些人构成主的属天国度,所以“祭司”是指那些在祂的属天国度的人。天堂总体上分为两个国度(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属灵国度被称为主的君王国度,属天国度被称为祂的祭司国度(HH 24节)。预言圣言的许多地方提到王,那些不知道内义的人以为那里的“王”是指君王;然而,所指的不是君王,而是所有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其原因在于,主是唯一的王,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被称为祂的“儿子”。这就是为何“首领”、“天国之子”、“王子”,以及“王”具有相同的含义;从人抽象出来说,如在天堂的情形,所指的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也可说,源于仁的信;因为真理属于信,良善属于仁。
所指的不是君王,这一点仅从此处说耶稣基督“使我们作王和祭司”,以及下面的话可以看出来:
又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归于我们的神。我们要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马太福音:
撒在田里的好种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
撒在田里的种子是指人从主所获得的源于良善的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373, 10248—10249节)。此外,谁都能感知到,主不会叫此处所论述的所有人成为君王,而是叫他们凭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所拥有的能力和荣耀成为君王。由此可见在预言圣言中,“王”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王”和“首领”表示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和圣言中的大多数词语一样,它们也有反面意义,“王”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
在圣言中,“王”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主自己对彼拉多说的话清楚看出来:
彼拉多说,那么,你是王了?耶稣回答,我是王,这是你说的。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都听我的声音。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约翰福音18:37, 38)
从彼拉多的这个问题,即“真理是什么呢”清楚可知,他的理解是,主称真理为“王”;但他是一个外邦人,对圣言一无所知,所以无法被教导,神性真理来自主,主就是神性真理;因此,紧接着他的问题之后:
彼拉多出来对犹太人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状;后来又写了一个牌子,钉在十字架上,即:这是耶稣,犹太人的王。祭司长对他说,不要写犹太人的王,要写祂说,我是犹太人的王,彼拉多回答,我写了就写了。(约翰福音19:4, 19–22)
明白了这些事,就能知道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王”表示什么:
第六位天使把他的碗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河水就干了,要给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预备道路。(启示录16:12)
启示录:
那坐在多水之上的大淫妇与地上的诸王行淫。(启示录17:1–2)
又:
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又是七位王;五个已经倒了,一个还在,另一个还未来到。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但要和那兽同得权柄作王一个时辰。他们将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示录17:9, 10, 12, 14)
又:
你所看见的那女人,就是管辖地上众王的大城。
又:
所有民族都喝了她邪淫烈怒的酒;地上的诸王素来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又:
我看见那兽和地上的诸王,并他们的众军都聚集,要与那骑在马上的和祂的军队争战。(启示录19:19)
又:
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地上的诸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尊贵带给那城。(启示录21:24)
在这些经文中,“诸王”不是指君王,而是指所有要么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要么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如前所述。在但以理书,彼此争战的南方王和北方王也是如此。那里的“南方王”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光的人,“北方王”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黑暗之人。在圣言中,“南”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光的人(参看《属天的奥秘》,1458, 3708, 3195, 5672, 9642节);“北”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黑暗的人(AC 3708节,总体上在《天堂与地狱》141–153节,那里论述了天堂里的四个方位)。
先知们在旧约也经常提到“王”;在那里,“王”同样表示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如在以赛亚书:
他必分散许多民族,诸王要因他闭口。因为他们已经看见所未曾传与他们的,已经明白未曾听见的。(以赛亚书52:15)
同一先知书:
以色列圣者的锡安啊,你必吃列族的奶,又吮列王的乳房。(以赛亚书60:16)
又:
列王必作你的养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他们必将脸伏地,向你下拜。(以赛亚书49:23)
以及别处(如以赛亚书14:9; 24:21; 60:10; 耶利米书2:26;4:9; 49:38; 耶利米哀歌2:6, 9; 以西结书7:26, 27; 何西阿书3:4; 西番雅书1:8; 诗篇2:10; 110:5; 创世记49:20)。
31b.由于“王”表示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所以从古代传下来的习俗是,君王在加冕时,要用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标志或徽章来区分;例如,君王要用油来膏抹,头戴金王冠,右手持权杖,身穿紫袍,坐在银宝座上,戴着君王标志骑在白马上;因为“油”表示真理所来自的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886, 4638, 9780, 9954, 10011, 10261, 10268—10269节);戴在头上的“金王冠”具有相同的含义(AC 9930节);“权杖”,也就是杖,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AC 4581, 4876, 4966节);长袍和外袍表示属灵国度中的神性真理(AC 9825, 10005节);“紫”表示对良善的属灵之爱(AC 9467节);“宝座”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国度(AC 5313, 6397, 8625节);“银”表示这真理本身(AC 1551—1552, 2954, 5658节);“白马”表示从真理被光照的理解力(参看《白马》,1–5节),君王加冕时所遵守的礼仪涉及这些事物,但关于它们的知识如今都丢失了(也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581, 4966节)。
由于从这些事物明显可知在圣言中,“王”表示什么,所以我在前面的内容上补充说明为什么主在进入耶路撒冷时,骑在驴驹上,又为何那时百姓宣告祂作王,还把衣服铺在路上(马太福音21:1–8; 马可福音11:1–11; 路加福音19:28–40; 约翰福音12:14–16);撒迦利亚书预言了这一切:
锡安的女儿哪,应当大大喜乐;耶路撒冷的女儿哪,应当欢呼;看哪,你的王必来到你这里,是公义的,并且有救恩,骑着驴,骑着驴驹。(撒迦利亚书9:9; 马太福音21:5; 约翰福音12:15)
原因在于,骑着驴和驴驹是至高士师和一个君王的显著标志;这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士师记:
我心倾向以色列的立法者,骑白母驴的。(士师记5:9–10)
创世记:
权杖必不离犹大,立法者必不离他两脚之间,直等细罗来到。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崽拴在上好的葡萄树上。(创世记49:10, 11)
由于骑驴和驴驹是这样一种显著标志,所以士师骑白母驴(士师记5:9–10);他的儿子则骑驴驹(士师记10:4; 12:14);王自己在加冕时骑母骡子(列王纪上1:33);他的儿子骑骡子(撒母耳记下13:29)。人若不知道“马”、“骡子”和“驴驹”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什么,就会以为主骑在驴驹上表示苦难和羞辱;但它表示王家的华丽;因此,那时百姓宣告主作王,并把衣服铺在路上。当主进入耶路撒冷时,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节),“衣服”表示作为衣服穿在良善上并服事良善的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5—9216, 9952, 10536节;《天堂与地狱》,177–182节)。
由此清楚可知在圣言中,“王”和“列王、诸王或众王”表示什么,以及“受膏者”、“弥赛亚”和“基督”表示什么;因为“受膏者”、“弥赛亚”、“基督”,跟“王”一样,表示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王被称为“受膏者”,“受膏者”在希伯来语就是弥赛亚,在希腊语是基督。但唯独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耶和华的受膏者”,因为自成孕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就唯独在祂里面;事实上,祂从耶和华成孕;但所有受膏者都只代表祂(参看《属天的奥秘》,9954, 10011, 10268–10269节)。“祭司”则表示存在于属天国度中的良善,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一书,那里说明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AC 2015, 6148节);祭司职分代表拯救工作方面的主,因为拯救来自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参看9809节);亚伦和他的儿子,并利未人的祭司职分代表在连续顺序中的拯救工作(AC 10017节);因此,在圣言中,“祭司”(the priesthood)和“祭司职分”(priesthoods)表示来自主的爱之良善(AC 9806, 9809节);“耶稣”和“基督”这两个名字表示祂的祭司职分和王权,也就是说,“耶稣”表示神性良善,“基督”表示神性真理(AC 3004—3005, 3009节);不承认主的祭司和君王表示反面,即表示邪恶和源于邪恶的虚假(AC 36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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