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33.启18:10.“因怕她所受的折磨,就远远地站着”表示当他们出于对地狱惩罚的恐惧而处于外在时。这从“远远地站着”和“怕折磨”的含义清楚可知:“远远地站着”是指处于外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怕折磨”是指因地狱的惩罚而恐惧,因为“折磨”表示这些惩罚。“远远地站着”表示处于外在,因为当一个人处于内在时,他就在自己里面,因他的爱,因而他的真生命就住在那里。人的内在就是属于他灵的事物,在圣言中,在近处、旁边或手边的东西就是指这些内在;因此,远处的东西,和此处“远远地站着”是指他的外在,因为外在远离内在。此外,每一个恶人在处于外在时,都不同于他处于内在时的样子。那时,他不仅说话和行动不同,而且思考和意愿也不同,因为那时,他的思维和意愿是这样:他看起来可能是一个文明、道德的人,甚至是一个属灵人,这要么是因为法律及其惩罚,要么是为了名声,因而为了荣誉和利益,因而因为害怕丧失这些。这时,这人就离自己“远远地”,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他从外在回到他的内在时,如当他独处时所做的那样,他就会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思考和意愿,当他与类似他自己的同伴在一起时,他还会以不同的方式说话。这清楚表明,“远远地站着”在灵义上表示处于外在。
一个恶人把自己从内在引入外在的主要原因是恐惧;因此,当他看见同伴所受的惩罚和折磨时,恐惧会关闭他的内在,当他的内在关闭时,他就进入外在,并且只要惩罚一直萦绕在他的脑海里,他就留在外在中。然而,他的内在不会因惩罚而变好,或得到纠正,而是跟以前完全一样;因此,一旦对惩罚的恐惧消失,他就会回到自己邪恶中,这些邪恶从内层在他里面,属于他的灵,因而属于他的生命。这一点可通过灵界的经历或例子来说明。在灵界,一个恶灵因惩罚而被迫不说恶言,不作恶事;只要留在惩罚出现的地方,他就继续处于这种状态;可一旦对惩罚的恐惧消失,他就和以前一样邪恶。在世上,情况也是如此。只要窃贼、强盗和其他罪犯在一个所有人都受到法律及其惩罚约束的城市中,他们就不会偷盗或抢劫;但他们一进入丛林,或来到他们不害怕法律惩罚的地方,或当他们能利用狡猾的手段扭曲法律,从而逃避惩罚时,他们就进入他们的内在并犯罪。
这一切清楚表明,外在远离内在,或说与内在是分离的,可以说远远地站着。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远”表示外在,或远离内在之物,如在以下经文中。以赛亚书:
你们远方的人当听我所行的,你们近处的人当认识我的能力。(以赛亚书33:13)
“远方的人”在此是指诸民族,因为他们远离内在真理,“近处的人”是指那些属于教会,并处于来圣言的真理之人。同一先知书:
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以赛亚书43:6)
此处“众子和众女”也是指诸民族;由于这些民族远离真理和良善,也就是远离教会的内在,所以他们被称为“远方的众子和地极的众女”,“众子”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众女”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地极”表示教会的终端。
又:
众海岛啊,听我吧!远方的众民哪,听从吧!看哪,这些人从远方来到你这里,看哪,这些人从北方从西方来。(以赛亚书49:1, 12)
“众海岛”和“远方的众民”,以及“从北方从西方”,也是指教会将在其中建立的诸民族。耶利米书中的这句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把它传扬在远处的海岛。(耶利米书31:10)
撒迦利亚书:
远方的人要来建造耶和华的殿。(撒迦利亚书6:15)
此处“远方的人”也是指诸民族,他们要建造的“殿”是指教会。耶利米书:
我岂为近处的神呢?不也为远处的神吗?(耶利米书23:23)
这句话表示无论对教会之内的人来说,还是对教会之外的人来说,也无论对那些处于内在真理的人来说,还是对那些处于外在真理的人来说,主都是神。诗篇:
神啊,一切地极和海上远处之人的信靠。(诗篇65:5)
“地极和海上远处之人”表示教会的终端。在反面意义上,“远”表示邪恶,因为邪恶在外在人中;所有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都是外在人。在以下经文中,从“远方或远地”和“地极”来的列族和人民就是指这些人。以赛亚书:
远方和地极的列族。(以赛亚书5:26)
又:
从远地,从地极来的人民。(以赛亚书13:5)
耶利米书:
从远地来攻击耶路撒冷的列族。(耶利米书4:16)
又:
我必使一个民族从远方来攻击以色列家。(耶利米书5:15)
“巴比伦”因表示各种邪恶和对良善的亵渎,故被称为“远地”(以赛亚书39:3)。“远方的人”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这一点也可从灵界中那些处于外在的人和那些处于内在的人明显看出来;后者在南方,前者在北方,因此他们照着对真理和良善的接受程度而分离。“近处”是指内在之物(可参看AE 16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神既是无限的,也是全能的,因为全能就是无限的能力。神的全能从宇宙,也就是可见的天和可居的星球中闪耀出来;这些,连同可见的天和可居星球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全能造物主的伟大作品。对它们的创造和维持证明,它们来自神性全能,而它们的秩序和对目的的集体注视,从初至末,都证明它们来自神性智慧。神的全能也从在我们可见的天之上或之内的天,从那里天使所居住,就像我们的被世人所居住那样的星球或世界中闪耀出来。那里有神性全能的令人叹为观止的证据;由于它们被我看到了,并被揭示给我,所以我被允许提及它们。所有自第一次创世以来死去的人都在那里;这些人死后在形式上仍是人,但在本质上是灵。
灵是属于爱的情感,因而也是思维。天堂灵是对良善的爱之情感,地狱灵是对邪恶的爱之情感。良善的情感,也就是天使,住在被称为天堂的世界或星球上,邪恶的情感,也就是地狱灵,住在他们之下的一个深渊。这个世界或星球为一,但可以说被分成一个在另一个之下的穹苍。这些穹苍有六个;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住在最高的穹苍,第二层天堂的天使住在他们下面,第一层天堂的天使则住在这些天使下面,第一层地狱的灵住在第一层天堂的天使下面,第二层地狱的灵住在这些灵下面,第三层地狱的灵住在第二层地狱的灵下面。一切都以这种秩序被安排得如此完美,以至于邪恶的情感,也就是地狱灵,被良善的情感,也就是天堂天使约束;最低层地狱的灵被最高层天堂的天使约束,中间地狱的灵被中间天堂的天使约束,第一层地狱的灵被第一层天堂的天使约束。通过这种对立面的安排,情感就像在一架天平上那样得以保持平衡。
这些天堂和地狱是无数的,照着所有情感的属和种而被分成团体和社群;这些情感照着众社群或近或远的亲密关系而处于其秩序和联系之中。天堂和地狱也是这种情况。唯独主知道情感的这种秩序和联系,对自第一次创世以来和以后的人一样多的不同情感的这种有序安排属于无限的智慧,也属于无限的能力,或说是无限智慧的作品,同时是无限能力的作品。神性能力是无限的,或它是全能,这一点在来世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无论天堂的天使,还是地狱的魔鬼,凭自己都没有丝毫能力。但凡他们有一丁点能力,天堂都会崩塌,地狱变成混沌,每个人都会与它们一道灭亡。
297.启5:1.“我看见坐宝座的右手中”表示全能和全知方面的主。这从“右手”和“坐宝座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右手”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以及全知(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坐宝座的”是指天上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因为“宝座”一般表示天堂,具体表示属灵天堂,抽象地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天堂就来自这神性真理,审判也通过神性真理实现(参看AE 253节)。“坐宝座的”和从坐宝座的那里拿书卷的“羔羊”表示主,是因为“坐宝座的”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羔羊”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有两样事物从显为天堂太阳的主发出,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被称为“在天上的父”,在此由“坐宝座的”来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被称为“人子”,但在此被称为“羔羊”。由于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的,是神性真理,所以此处经上说:“羔羊从坐宝座的那里拿了书卷。”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的,是神性真理,这一点由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来表示: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父”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神性良善“不审判什么人”,因为它不探究任何人;审判的,是神性真理,因为它探究每个人。然而,要知道,主自己并不根据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因为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如此合一,以至于它们为一;而是人–灵审判自己;因为审判他的,是他自己所接受的神性真理;但由于表面上看,好像主审判他,所以圣言上说,主审判所有人。主在约翰福音中也教导了这一点: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48)
就审判而言,情况是这样:主与所有人同在,并出于神性之爱愿意拯救所有人,也将所有人都转向并引导到祂自己这里。那些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会跟随,因为他们在努力;而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不会跟随,而是背离主,背离主就是从天堂转向地狱;因为每个人–灵要么是他自己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要么是他自己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允许自己被主引导;而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不允许自己被引导。后者尽一切力量和努力抵制,因为他的意愿是朝向他自己的爱;这爱就是他的呼吸和生命;因此,他的渴望是朝向那些处于相似的对邪恶的爱之人。由此可见,主不审判什么人,而是所接受的神性真理将那些从心里,也就是在爱中接受神性真理的人判入天堂,将那些不从心里接受神性真理,并否认它的人判入地狱。由此清楚可知,主说“一切审判都交给子,因为祂是人子”,以及在别处说“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祂所说的话要审判人”是什么意思。
然而,这些事都是不会落入人的自我聪明的真理,因为它们属于天使智慧的奥秘。但《天堂与地狱》(545–551节)在某种程度上阐明了这个主题,那里论述了这一事实:主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这个灵人自己将自己投入地狱。“坐宝座的”是指主,而不是有些人将其与祂区别开来,并称其为父神的另一个人,谁都能从以下考虑看出这一点,即:被主称为父的神性不是别的,正是祂自己的神性;因为这神性取得人身或人性;因此,它是这人身或人性的父;这神性是无限,永恒,非受造,全能,神,主,与一些人将其与祂区别开来,并称其为父的神性本身没有任何不同,这一点从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的所接受的信可以看出来,那里也说:此三位无分大小、先后,乃均同等;这一个如何,那一个如何,无限,永恒,非受造,全能,神,主;然而,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不受造者,乃一不受造者;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坐宝座的”和“羔羊”,以及下文“神”和“羔羊”并不是指两种不同的存在;相反,这一个表示神性良善,而那一个表示天上的神性真理,两者都从主发出。“坐宝座的”是指主,这一点从前面第4章的所有细节也清楚看出来,那里论述了宝座和坐在宝座上的那一位(可参看那里的解释,AE 258–295节),此外,这一点也可见于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的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马太福音25:31; 19:28–29)
以及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以西结书1:26; 10:1)
以赛亚书:
我见主坐在高高举起的宝座上,祂的衣襟遮满殿。(以赛亚书6:1)
由于“宝座”表示天堂,“坐在宝座上的”表示就其在天上的神性而言的主,所以前面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启示录3:21),以此表示他将在主所在的天堂中(参看AE 253b节);因此,在本章的下面,经上说:
我又观看,看哪,在宝座中间,有羔羊站立。(启示录5:6)
在22章:
他指示我一道生命水的河,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启示录22:1)
“神和羔羊的宝座”表示天堂,以及那里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神”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羔羊”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此处之所以在两者之间作出区分,是因为有些人接受这一个多于那一个。那些在良善中接受神性真理的人会得救;但那些不在良善中接受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人不会得救,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在良善中,不在别处;因此,那些不在良善中接受神性真理的人就弃绝并否认它,即便不公开如此行,也会暗中如此行,即便口头上不如此行,也会在心里如此行;因为这种人的心是恶的,恶会弃绝。在良善中接受神性真理就是在仁之良善中接受它;因为那些处于这种良善的人会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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