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33.启18:10.“因怕她所受的折磨,就远远地站着”表示当他们出于对地狱惩罚的恐惧而处于外在时。这从“远远地站着”和“怕折磨”的含义清楚可知:“远远地站着”是指处于外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怕折磨”是指因地狱的惩罚而恐惧,因为“折磨”表示这些惩罚。“远远地站着”表示处于外在,因为当一个人处于内在时,他就在自己里面,因他的爱,因而他的真生命就住在那里。人的内在就是属于他灵的事物,在圣言中,在近处、旁边或手边的东西就是指这些内在;因此,远处的东西,和此处“远远地站着”是指他的外在,因为外在远离内在。此外,每一个恶人在处于外在时,都不同于他处于内在时的样子。那时,他不仅说话和行动不同,而且思考和意愿也不同,因为那时,他的思维和意愿是这样:他看起来可能是一个文明、道德的人,甚至是一个属灵人,这要么是因为法律及其惩罚,要么是为了名声,因而为了荣誉和利益,因而因为害怕丧失这些。这时,这人就离自己“远远地”,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他从外在回到他的内在时,如当他独处时所做的那样,他就会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思考和意愿,当他与类似他自己的同伴在一起时,他还会以不同的方式说话。这清楚表明,“远远地站着”在灵义上表示处于外在。
一个恶人把自己从内在引入外在的主要原因是恐惧;因此,当他看见同伴所受的惩罚和折磨时,恐惧会关闭他的内在,当他的内在关闭时,他就进入外在,并且只要惩罚一直萦绕在他的脑海里,他就留在外在中。然而,他的内在不会因惩罚而变好,或得到纠正,而是跟以前完全一样;因此,一旦对惩罚的恐惧消失,他就会回到自己邪恶中,这些邪恶从内层在他里面,属于他的灵,因而属于他的生命。这一点可通过灵界的经历或例子来说明。在灵界,一个恶灵因惩罚而被迫不说恶言,不作恶事;只要留在惩罚出现的地方,他就继续处于这种状态;可一旦对惩罚的恐惧消失,他就和以前一样邪恶。在世上,情况也是如此。只要窃贼、强盗和其他罪犯在一个所有人都受到法律及其惩罚约束的城市中,他们就不会偷盗或抢劫;但他们一进入丛林,或来到他们不害怕法律惩罚的地方,或当他们能利用狡猾的手段扭曲法律,从而逃避惩罚时,他们就进入他们的内在并犯罪。
这一切清楚表明,外在远离内在,或说与内在是分离的,可以说远远地站着。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远”表示外在,或远离内在之物,如在以下经文中。以赛亚书:
你们远方的人当听我所行的,你们近处的人当认识我的能力。(以赛亚书33:13)
“远方的人”在此是指诸民族,因为他们远离内在真理,“近处的人”是指那些属于教会,并处于来圣言的真理之人。同一先知书:
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以赛亚书43:6)
此处“众子和众女”也是指诸民族;由于这些民族远离真理和良善,也就是远离教会的内在,所以他们被称为“远方的众子和地极的众女”,“众子”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众女”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地极”表示教会的终端。
又:
众海岛啊,听我吧!远方的众民哪,听从吧!看哪,这些人从远方来到你这里,看哪,这些人从北方从西方来。(以赛亚书49:1, 12)
“众海岛”和“远方的众民”,以及“从北方从西方”,也是指教会将在其中建立的诸民族。耶利米书中的这句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把它传扬在远处的海岛。(耶利米书31:10)
撒迦利亚书:
远方的人要来建造耶和华的殿。(撒迦利亚书6:15)
此处“远方的人”也是指诸民族,他们要建造的“殿”是指教会。耶利米书:
我岂为近处的神呢?不也为远处的神吗?(耶利米书23:23)
这句话表示无论对教会之内的人来说,还是对教会之外的人来说,也无论对那些处于内在真理的人来说,还是对那些处于外在真理的人来说,主都是神。诗篇:
神啊,一切地极和海上远处之人的信靠。(诗篇65:5)
“地极和海上远处之人”表示教会的终端。在反面意义上,“远”表示邪恶,因为邪恶在外在人中;所有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都是外在人。在以下经文中,从“远方或远地”和“地极”来的列族和人民就是指这些人。以赛亚书:
远方和地极的列族。(以赛亚书5:26)
又:
从远地,从地极来的人民。(以赛亚书13:5)
耶利米书:
从远地来攻击耶路撒冷的列族。(耶利米书4:16)
又:
我必使一个民族从远方来攻击以色列家。(耶利米书5:15)
“巴比伦”因表示各种邪恶和对良善的亵渎,故被称为“远地”(以赛亚书39:3)。“远方的人”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这一点也可从灵界中那些处于外在的人和那些处于内在的人明显看出来;后者在南方,前者在北方,因此他们照着对真理和良善的接受程度而分离。“近处”是指内在之物(可参看AE 16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神既是无限的,也是全能的,因为全能就是无限的能力。神的全能从宇宙,也就是可见的天和可居的星球中闪耀出来;这些,连同可见的天和可居星球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全能造物主的伟大作品。对它们的创造和维持证明,它们来自神性全能,而它们的秩序和对目的的集体注视,从初至末,都证明它们来自神性智慧。神的全能也从在我们可见的天之上或之内的天,从那里天使所居住,就像我们的被世人所居住那样的星球或世界中闪耀出来。那里有神性全能的令人叹为观止的证据;由于它们被我看到了,并被揭示给我,所以我被允许提及它们。所有自第一次创世以来死去的人都在那里;这些人死后在形式上仍是人,但在本质上是灵。
灵是属于爱的情感,因而也是思维。天堂灵是对良善的爱之情感,地狱灵是对邪恶的爱之情感。良善的情感,也就是天使,住在被称为天堂的世界或星球上,邪恶的情感,也就是地狱灵,住在他们之下的一个深渊。这个世界或星球为一,但可以说被分成一个在另一个之下的穹苍。这些穹苍有六个;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住在最高的穹苍,第二层天堂的天使住在他们下面,第一层天堂的天使则住在这些天使下面,第一层地狱的灵住在第一层天堂的天使下面,第二层地狱的灵住在这些灵下面,第三层地狱的灵住在第二层地狱的灵下面。一切都以这种秩序被安排得如此完美,以至于邪恶的情感,也就是地狱灵,被良善的情感,也就是天堂天使约束;最低层地狱的灵被最高层天堂的天使约束,中间地狱的灵被中间天堂的天使约束,第一层地狱的灵被第一层天堂的天使约束。通过这种对立面的安排,情感就像在一架天平上那样得以保持平衡。
这些天堂和地狱是无数的,照着所有情感的属和种而被分成团体和社群;这些情感照着众社群或近或远的亲密关系而处于其秩序和联系之中。天堂和地狱也是这种情况。唯独主知道情感的这种秩序和联系,对自第一次创世以来和以后的人一样多的不同情感的这种有序安排属于无限的智慧,也属于无限的能力,或说是无限智慧的作品,同时是无限能力的作品。神性能力是无限的,或它是全能,这一点在来世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无论天堂的天使,还是地狱的魔鬼,凭自己都没有丝毫能力。但凡他们有一丁点能力,天堂都会崩塌,地狱变成混沌,每个人都会与它们一道灭亡。
141a.“叫他们吃祭偶像之物,行淫”表示叫他们充满或获得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这从“吃”、“祭偶像之物”和“行淫”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变成自己的和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2187, 2343, 3168, 3513, 5643, 8001节),因而也指充满或获得;“祭偶像之物”,也就是祭献给偶像的事物,是指各种邪恶(对此,下文会详述);“行淫”是指歪曲真理(对此,下文也很快详述)。巴兰建议巴勒邀请以色列人向他的神献祭,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和摩西五经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以色列住在什亭,百姓在那里开始与摩押的女儿行淫;因为他叫百姓给她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了,跪拜她们的神。尤其是百姓与巴力·毗珥联合;因此,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发作。被杀的有二万四千人。(民数记25:1–3, 9)
当献祭建立时,其中一条律例是:一部分祭物,尤其感恩祭,要烧在祭坛上,一部分要在圣地吃了。献祭本身表示出于爱和信的敬拜,吃祭物表示将那良善变成自己的。祭物表示出于爱和信之良善的敬拜的一切(参看《属天的奥秘》,923, 6905, 8680, 8936, 10042节);“吃”表示将良善变成自己的(AC 10109节)。正如吃献给耶和华的祭物表示将良善变成自己的,献给列族的神、被称为“祭偶像之物”的祭物表示将邪恶变成自己的。
“行淫”在灵义上表示充满或获得虚假,因而也表示歪曲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色列人与摩押女儿的淫乱所表相同;因为圣言的历史部分涉及并表示属灵事物,这从被称为《属天的奥秘》的对创世记和出埃及记的解释可以看出来。由于以色列人吃祭偶像之物,以及他们与摩押女儿的淫乱涉及这类事(因为它们也涉及它们所表示的事),所以经上吩咐,百姓的首领要在日头面前向耶和华悬挂;由于同样的原因,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将一个以色列男人和一个米甸女人由腹中刺穿,他也因这样做而受到祝福;也由于同样的原因,以色列被杀的有二万四千人(可参看民数记25:1–18)。若只是因为吃祭偶像之物并与别的民族的女人行淫,经上永远不会吩咐去实施这些惩罚和灾祸,除非这些事涉及反对天堂和教会的滔天罪行或非法的事,它们并未在圣言字义上显现,只出现在圣言的灵义中。所涉及的滔天罪行或非法的事就是同时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并且如前所述,这就是将邪恶和虚假变成自己的。
141b.通奸和行淫涉及这类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众多经文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它们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如以下经文,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你倚靠你的美丽,又因你的名声就行淫,与每一个过路的人纵情淫乱。你也和你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你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足。你增多你的淫乱,直到迦勒底,就是那贸易之地。通奸的妇人竟然接外人,替代丈夫。人都是把赏金送给妓女,你却将赏金给你所有的情人,奖赏他们,使他们从四围来与你行淫。所以妓女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以西结书16:15, 26, 28–29, 32–33, 35等)
谁看不出此处淫乱或行淫不是指平常属世意义上的淫乱或行淫?因为此处论述的是歪曲了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教会;这些事就是淫乱或行淫所表示的;因为灵义上的“淫乱或行淫”,或属灵的淫乱或行淫,无非是对真理的歪曲。此处“耶路撒冷”是指教会;与她行淫的“埃及人”是指被错误地用来证实虚假的各种知识或认知;“亚述人”是指基于虚假的推理;“迦勒底”,就是贸易之地,表示对真理的亵渎;她给情人的“赏金”表示虚假的贩卖。由于通过歪曲真理而玷污良善,这个教会被称为在自己丈夫之下通奸的妇人。
同一先知书:
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在埃及行淫;她们在幼年时行淫。一个在我之下行淫,选择所爱的人,就是她的邻舍亚述人;她向他们放纵淫行,自从在埃及的时候,她就没有放弃淫乱。另一个败坏爱情,比她更甚,她的淫行在她姐姐的淫行之上;她加增淫行,贪恋迦勒底人;巴比伦人就来登她爱情的床,以他们的淫行玷污了她。(以西结书23:2–3, 5–8, 11, 14, 16–17 等)
此处“淫行”同样表示属灵的淫行,这从每个细节都明显看出来。“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是指两个教会,即以色列教会和犹太教会;与“埃及人”、“亚述人”、“迦勒底人”的“淫行”与前面所表相同;“巴比伦人所登的爱情床”是指对良善的亵渎。
耶利米书:
你和许多伴侣行淫,你以你的淫行和邪恶玷污了这地。你看见背道的以色列所做的吗?她上各高山,在各青翠树下,在那里行淫。不忠的犹大也离去行淫,以淫声玷污了这地;她和石头木头行通奸。(耶利米书3:1–2, 6, 8–9)
“以色列”是指处于真理的教会,“犹大”是指处于良善的教会,因为他们代表这两种教会。“以色列的淫行”表示对真理的歪曲,“犹大的淫行”表示对良善的玷污。“上各高山,在各青翠树下行淫”是指追求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甚至来自圣言的,并歪曲它们;“和石头木头行通奸”是指败坏和亵渎一切真理和良善;“石头”表示真理,“木头”表示良善。
同一先知书:
你们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看能不能找到一个人,又是否行公平、求真理。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却行淫,成群地来到娼妓家里。(耶利米书5:1, 7)
“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是指看见并检查那教会的教义;因为“耶路撒冷”是指教会,“街”和“宽阔处”是指教义。“能不能找到一个人,又是否行公平、求真理”表示教会里是否有任何真理。“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却行淫”表示当真理被揭示给他们时,他们却歪曲它们。就教义而言,这样一个教会就是他们成群所来到的“娼妓家”。
又:
你那些可憎恶之事,就是在田野间的山丘上行通奸,发嘶声,作淫乱的污秽事,我都看见了。耶路撒冷啊,你有祸了!你不肯洁净。(耶利米书13:27)
“发嘶声”是指对真理的亵渎,因为“马”表示真理所在的理解力;“田野间的山丘”是指教会里的真理之良善,这些良善被败坏了。
又: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看见在行通奸和行在谎言中的可怕固执。(耶利米书23:14)
又:
他们在以色列行了丑事,与同伴的妻子行通奸,又冒我的名说虚假话。(耶利米书29:23)
此处“通奸”和“行通奸”明显表示扭曲真理;“先知”表示那些从圣言教导真理的人;因为经上说“在行通奸和行在谎言中”,“他们说虚假话”。在圣言中,“谎言”表示虚假。
摩西五经:
你们的儿子必在旷野游牧四十年,担当你们的淫行,直到他们的尸首在旷野都灭尽了。(民数记14:33)
以色列人在旷野灭尽,不是因为他们担当了淫行,而是因为他们弃绝天上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对他们说这话,是因为他们不想进入迦南地,而是想返回埃及;“迦南地”表示天堂和教会及其真理;“埃及”表示被歪曲并变成法术的这些事物。
弥迦书:
她的一切雕像必被打碎,行淫的赏金全被火烧尽;她所有的偶像我必荒废,因为她从妓女的雇价聚集它们,它们必回复为妓女的雇价。(弥迦书1:7)
“雕像”和“偶像”表示来自自我聪明的虚假;“行淫的赏金”是指他们用于虚假和邪恶,从而败坏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
何西阿书:
耶和华对先知说,你去娶淫妇为妻,收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因为这地大行淫乱,离弃耶和华。(何西阿书1:2)
这代表教会的品质是什么样,即它完全沉浸于虚假。
同一先知书:
他们得罪我;我必使他们的荣耀变为羞辱。他们行淫;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淫行、酒和新酒,把心占据。你们的女儿行淫,你们的儿媳妇犯通奸。(何西阿书4:7, 10–11, 13)
“淫行、酒和新酒”是指被歪曲的真理;“行淫”是指歪曲本身;“酒”是指内层虚假;“新酒”是指外层虚假;“行淫的女儿”是指被败坏的真理之良善;“犯通奸的儿媳妇”是指与由此而来的虚假结合的邪恶。
以赛亚书:
七十年终了以后,耶和华必察罚推罗,她必回去得妓女的雇价,与世面地上所有国家行淫。她的货财和妓女的雇价要归耶和华为圣。(以赛亚书23:17, 18)
在圣言中,“推罗”是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知识或认知;所论及的“妓女的雇价”是指通过扭曲用于邪恶和虚假的这些知识;“她的货财”是指这些的贩卖。“与地上所有国家行淫”是指与教会的所有和每个真理。经上之所以说“她的货财和妓女的雇价要归耶和华为圣”,是因为这些表示被他们用于虚假和邪恶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一个人通过确定性的知识本身可以获得智慧;因为知识是变得智慧的手段,也是变得疯狂的手段。当它们通过被用于邪恶和虚假而被歪曲时,就成为变得疯狂的手段。在经上说这句话的地方所表相同:
他们要藉著那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路加福音16:9)
在经上吩咐下面这些话的地方也所表相同:
她们必向埃及人借金、银和衣裳,把它们从他们那里夺走。(出埃及记3:22; 12:35–36)
“埃及人”表示他们用来歪曲真理的各种知识。
摩西五经:
我必剪除转向招灵的和行巫术的,随从他们行淫的灵魂。(利未记20:5, 6)
以赛亚书:
他们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你们这些巫婆的儿子,奸夫和妓女的种子,都近前来。(以赛亚书57:2–3)
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言;马兵上来,剑发光,枪闪烁,被杀的众多;都因妓女,行邪术的主母淫行繁多,用她的淫行出卖列族。(那鸿书3:1, 3–4)
摩西五经:
不可与那地的居民立约,免得他们的儿女随从他们的神就行淫。(出埃及记34:15–16)
民数记:
好叫你们记得耶和华的一切诫命,并且遵行,不随从自己的内心和自己的眼目而跟着行淫,像你们素常一样。(民数记15:39)
启示录: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喝她邪淫烈怒的酒。(启示录14:8)
又:
天使说,我要把那坐在多水之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地上的诸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7:1–2)
又: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邪淫烈怒的酒,地上的诸王素来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又:
祂审判了那用淫行使地上败坏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显然,在这些经文中,“淫行”表示对真理的歪曲。
由于“行淫”和“通奸”表示这些事物,还由于它们在天堂具有同样的含义,所以以色列教会,也就是其中一切事物都具有意义的代表性教会,被赐予以下诫命,申命记:
以色列中不可有妓女和嫖客。(申命记23:17)
利未记:
与人之妻行通奸的人,与同伴之妻行通奸的人都必处死。(利未记20:10)
申命记:
妓女的雇价不可带入耶和华的家还愿。(申命记23:18)
利未记:
亚伦的儿子不可娶妓女为妻,也不可娶被丈夫所休的妇人为妻。大祭司要娶处女为妻。大祭司的女儿若行淫玷污了自己,就用火焚烧。(利未记21:7, 9, 13–14)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
“淫行”和“通奸”涉及这些东西,这一点已经通过来世的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已经具有这种品质的灵人的气场使这些东西变得显而易见;有一种可憎的淫乱气场从那些在自己里面确认虚假,并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证实它们的灵人的同在中发出。这些气场就对应于一切禁婚亲等(对此,参看利未记20:11–21),照着将真理应用于虚假,以及将虚假与邪恶结合,尤其与从自我之爱流出的邪恶结合而不同(对此,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84–3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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