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33.启18:10.“因怕她所受的折磨,就远远地站着”表示当他们出于对地狱惩罚的恐惧而处于外在时。这从“远远地站着”和“怕折磨”的含义清楚可知:“远远地站着”是指处于外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怕折磨”是指因地狱的惩罚而恐惧,因为“折磨”表示这些惩罚。“远远地站着”表示处于外在,因为当一个人处于内在时,他就在自己里面,因他的爱,因而他的真生命就住在那里。人的内在就是属于他灵的事物,在圣言中,在近处、旁边或手边的东西就是指这些内在;因此,远处的东西,和此处“远远地站着”是指他的外在,因为外在远离内在。此外,每一个恶人在处于外在时,都不同于他处于内在时的样子。那时,他不仅说话和行动不同,而且思考和意愿也不同,因为那时,他的思维和意愿是这样:他看起来可能是一个文明、道德的人,甚至是一个属灵人,这要么是因为法律及其惩罚,要么是为了名声,因而为了荣誉和利益,因而因为害怕丧失这些。这时,这人就离自己“远远地”,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他从外在回到他的内在时,如当他独处时所做的那样,他就会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思考和意愿,当他与类似他自己的同伴在一起时,他还会以不同的方式说话。这清楚表明,“远远地站着”在灵义上表示处于外在。
一个恶人把自己从内在引入外在的主要原因是恐惧;因此,当他看见同伴所受的惩罚和折磨时,恐惧会关闭他的内在,当他的内在关闭时,他就进入外在,并且只要惩罚一直萦绕在他的脑海里,他就留在外在中。然而,他的内在不会因惩罚而变好,或得到纠正,而是跟以前完全一样;因此,一旦对惩罚的恐惧消失,他就会回到自己邪恶中,这些邪恶从内层在他里面,属于他的灵,因而属于他的生命。这一点可通过灵界的经历或例子来说明。在灵界,一个恶灵因惩罚而被迫不说恶言,不作恶事;只要留在惩罚出现的地方,他就继续处于这种状态;可一旦对惩罚的恐惧消失,他就和以前一样邪恶。在世上,情况也是如此。只要窃贼、强盗和其他罪犯在一个所有人都受到法律及其惩罚约束的城市中,他们就不会偷盗或抢劫;但他们一进入丛林,或来到他们不害怕法律惩罚的地方,或当他们能利用狡猾的手段扭曲法律,从而逃避惩罚时,他们就进入他们的内在并犯罪。
这一切清楚表明,外在远离内在,或说与内在是分离的,可以说远远地站着。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远”表示外在,或远离内在之物,如在以下经文中。以赛亚书:
你们远方的人当听我所行的,你们近处的人当认识我的能力。(以赛亚书33:13)
“远方的人”在此是指诸民族,因为他们远离内在真理,“近处的人”是指那些属于教会,并处于来圣言的真理之人。同一先知书:
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以赛亚书43:6)
此处“众子和众女”也是指诸民族;由于这些民族远离真理和良善,也就是远离教会的内在,所以他们被称为“远方的众子和地极的众女”,“众子”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众女”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地极”表示教会的终端。
又:
众海岛啊,听我吧!远方的众民哪,听从吧!看哪,这些人从远方来到你这里,看哪,这些人从北方从西方来。(以赛亚书49:1, 12)
“众海岛”和“远方的众民”,以及“从北方从西方”,也是指教会将在其中建立的诸民族。耶利米书中的这句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把它传扬在远处的海岛。(耶利米书31:10)
撒迦利亚书:
远方的人要来建造耶和华的殿。(撒迦利亚书6:15)
此处“远方的人”也是指诸民族,他们要建造的“殿”是指教会。耶利米书:
我岂为近处的神呢?不也为远处的神吗?(耶利米书23:23)
这句话表示无论对教会之内的人来说,还是对教会之外的人来说,也无论对那些处于内在真理的人来说,还是对那些处于外在真理的人来说,主都是神。诗篇:
神啊,一切地极和海上远处之人的信靠。(诗篇65:5)
“地极和海上远处之人”表示教会的终端。在反面意义上,“远”表示邪恶,因为邪恶在外在人中;所有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都是外在人。在以下经文中,从“远方或远地”和“地极”来的列族和人民就是指这些人。以赛亚书:
远方和地极的列族。(以赛亚书5:26)
又:
从远地,从地极来的人民。(以赛亚书13:5)
耶利米书:
从远地来攻击耶路撒冷的列族。(耶利米书4:16)
又:
我必使一个民族从远方来攻击以色列家。(耶利米书5:15)
“巴比伦”因表示各种邪恶和对良善的亵渎,故被称为“远地”(以赛亚书39:3)。“远方的人”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这一点也可从灵界中那些处于外在的人和那些处于内在的人明显看出来;后者在南方,前者在北方,因此他们照着对真理和良善的接受程度而分离。“近处”是指内在之物(可参看AE 16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神既是无限的,也是全能的,因为全能就是无限的能力。神的全能从宇宙,也就是可见的天和可居的星球中闪耀出来;这些,连同可见的天和可居星球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全能造物主的伟大作品。对它们的创造和维持证明,它们来自神性全能,而它们的秩序和对目的的集体注视,从初至末,都证明它们来自神性智慧。神的全能也从在我们可见的天之上或之内的天,从那里天使所居住,就像我们的被世人所居住那样的星球或世界中闪耀出来。那里有神性全能的令人叹为观止的证据;由于它们被我看到了,并被揭示给我,所以我被允许提及它们。所有自第一次创世以来死去的人都在那里;这些人死后在形式上仍是人,但在本质上是灵。
灵是属于爱的情感,因而也是思维。天堂灵是对良善的爱之情感,地狱灵是对邪恶的爱之情感。良善的情感,也就是天使,住在被称为天堂的世界或星球上,邪恶的情感,也就是地狱灵,住在他们之下的一个深渊。这个世界或星球为一,但可以说被分成一个在另一个之下的穹苍。这些穹苍有六个;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住在最高的穹苍,第二层天堂的天使住在他们下面,第一层天堂的天使则住在这些天使下面,第一层地狱的灵住在第一层天堂的天使下面,第二层地狱的灵住在这些灵下面,第三层地狱的灵住在第二层地狱的灵下面。一切都以这种秩序被安排得如此完美,以至于邪恶的情感,也就是地狱灵,被良善的情感,也就是天堂天使约束;最低层地狱的灵被最高层天堂的天使约束,中间地狱的灵被中间天堂的天使约束,第一层地狱的灵被第一层天堂的天使约束。通过这种对立面的安排,情感就像在一架天平上那样得以保持平衡。
这些天堂和地狱是无数的,照着所有情感的属和种而被分成团体和社群;这些情感照着众社群或近或远的亲密关系而处于其秩序和联系之中。天堂和地狱也是这种情况。唯独主知道情感的这种秩序和联系,对自第一次创世以来和以后的人一样多的不同情感的这种有序安排属于无限的智慧,也属于无限的能力,或说是无限智慧的作品,同时是无限能力的作品。神性能力是无限的,或它是全能,这一点在来世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无论天堂的天使,还是地狱的魔鬼,凭自己都没有丝毫能力。但凡他们有一丁点能力,天堂都会崩塌,地狱变成混沌,每个人都会与它们一道灭亡。
24.⑴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这一点从前一章,即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的说明和解释可推知。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迄今为止,人们普遍以为,在最后审判之日,就是当灵魂回到自己的身体,从而享有被认为只属于身体的官能时以先,人不会进入天堂或地狱。许多简单人被那些研究人的内在状态,并妄称智慧的人误导接受了这种信念。这些人根本不思想灵界,只思想自然界,因而不思想属灵人,所以不知道每个人在属世人里面所拥有的属灵人和属世人一样拥有人的形式。因此,他们从来没有想到属世人从他的属灵人那里获得自己的人的形式。然而,他们原本能够看出,属灵人随意作用于属世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而属世人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正是属灵人在思考和意愿,因为属世人凭自己无法做到这一点。属灵人的思维和意愿是属世人的全部中的全部;因为属世人照着属灵人的意愿行动,也照着属灵人的思维说话,并且如此彻底,以至于行为无非是意愿,言语无非是思维。这是因为若除去思维和意愿,言语和行为就立刻停止。由此可见,属灵人才是真正的人,它存在于属世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中。这意味着属世人是属灵人的一个形像,或说它的外在形式必是相似的,因为属世人的任何部分或粒子,若不从属于属灵人的行为,或说没有属灵人在其中活动,就毫无生命。但属灵人无法被属世人看见,因为属世之物看不见属灵之物,属灵之物却能看见属世之物;这符合秩序,反过来则违反秩序。因此,属灵之物流入属世之物是可能的,反过来是不可能的;这适用于视觉,因为视觉也是流入的。被称为人之灵的,正是属灵人,它在灵界处于完整的人的形式,并且(译注:肉体)死后会继续活着。
由于前面所说的聪明人或大思想者,对灵界一无所知,因而对人的灵一无所知,所以他们获得这种观念:一个人不可能拥有人的生命,或说不可能作为一个人活着,直到他的灵魂回到他的肉体,再次拥有肉体感觉。这就是关于复活的那些虚妄观念的根源,如:肉体虽被虫子或鱼吃光,或化为尘土,却仍将凭神性全能再次被收聚,重新与灵魂结合;这些事只有在世界结束时才会发生,到那时,可见的物质宇宙将要毁灭。还有其它类似观念,所有这些观念都是不可思议的,乍一看就是不可能的,并且违反神性秩序。因此,这些观念逐渐削弱了许多人的信仰,因为那些智慧思考的人无法相信他们完全不明白的东西;一个人无法相信不可能的事,也就是人判断为不可能的事。所以,那些不相信死后生命的人就利用这个论据来支持他们的否认。然而,人死后立即复活,然后被赋予完整的人的形式,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许多章节。说这些事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由此可推知,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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