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30.“素来与她行淫一同奢华生活的”表示那些因以这种权柄为快乐而处于虚假及其邪恶的人。这从“行淫”和“奢华生活”的含义清楚可知:“行淫”是指歪曲真理(对此,参看AE 141, 161, 805d, 983节),因而也指热爱虚假,因为处于对邪恶的爱之人也处于对虚假的爱,因为虚假确认邪恶。“奢华生活”是指从统治中,或从这种权柄中获得快乐,因而是指热爱邪恶。“行淫”论及虚假,“生活奢华”论及邪恶,这两者都论及由它们产生的快乐。
由于“行淫”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奢华生活”表示热爱邪恶,因而也表示虚假,所以现在要阐明巴比伦民族或教派歪曲圣言,削弱其神性神圣性的起因。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圣言是神性;因此,圣言所包含的一切都是神性真理。由于巴比伦人篡夺,并实际取得了对教会的一切,以及对天堂的统治权,他们由此陷入从自我之爱中产生的一切邪恶,所以对他们来说,通过圣言确认或证实这些邪恶是有必要的,而这种确认或证实只有通过歪曲它才能实现,因为圣言决不能确认或证实邪恶;因此,当一个人通过圣言确认或证实邪恶时,他会歪曲圣言的真理。这就是巴比伦人所做的事;由于他们仍在圣言中看到他们无法歪曲的真理,例如,圣言关于巴比伦或巴别所说的一切话,所以他们诡诈地削弱了圣言的神性神圣性,并禁止人们阅读它。其被称为修道士的领袖和长老们也不阅读它,声称教皇的法令和圣言的内容一样神圣,教会的一切都必须适应教会的状态,因而必须按其状态的要求进行改变,这种适应和改变必须根据教皇的灵感来作出。这一切清楚表明,为何圣言的真理被歪曲了,也被他们弃绝,取而代之的是,他们的教皇为支持和迎和他们对权力的爱所采纳并颁布,或说所接受并认可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本身就是虚假。地上的列王与淫妇或妓女巴比伦行淫的含义由此变得显而易见。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神因是非受造的,故也是永恒的;因为生命本身,也就是神,就是生命本身,既非来自它自身,也非来自虚无;因此,它没有起源;没有起源之物都来自永恒,就是永恒的。但对没有起源的任何事物的观念是不可能被属世人理解的;对来自永恒之神的观念也是如此;但属灵人可以理解这些事物。属世人的思维无法与时间观念分离,也无法从中抽象出来;这种观念从他所在的自然界那里粘附于他。他的思维也无法与起源的观念分离,并从中抽象出来,因为对他来说,起源意味着时间上的一个开始。太阳行进的表象已经把这种观念深深印在属世人上。但属灵人的思维从时间观念中抽象出来了,因为它被提升到了自然界之上;在那里,取代时间观念的,是生命状态的观念,取代时间持续的,是来自情感的思维状态的观念,这状态构成生命。因为与世上的太阳不同,天使天堂的太阳既不升起,也不落下,不制造年和日;因此,天堂天使因处于属灵观念,故从时间中抽象出来思考。因此,他们对来自永恒之神的观念不从起源,也就是一个开始中取得任何东西,或说不涉及起源或一个开始的观念,而是一种状态的观念,即:祂是永恒的,因而系神,并从神发出的一切都是永恒的,换句话说,是神性本身。我已经通过从属世观念被提升到属灵观念而被允许感知到,情况就是这样。由此清楚可知,非受造的神也是永恒的;还可知,认为自然界来自永恒,或在时间上来自它自身是不可能的;但认为神来自永恒,自然界和时间都来自神是可能的。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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