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29

1129.启18:9

1129.启18:9.“地上的列王就必为她哭泣哀号”表示那些行使这种权柄的人内心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哭泣哀号”和“地上的列王”的含义清楚可知:“哭泣哀号”是指内心的哀恸和悲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地上的列王”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对此,参看AE 29, 31, 625, 1034, 1063节),在此是指那些行使这种权柄,因此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地”是指教会。“地上的列王”就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经上说“素来与她行淫一同奢华生活的”,这句话表示那些因以这种权柄为快乐而处于虚假和邪恶的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也由“地上的列王”来表示的人不可能“为她哭泣哀号”。

经上用“哭泣”、“哀号”这些词,是因为“哭泣”表示因虚假而哀恸,“哀号”表示因邪恶而哀恸,因为这两者都丧失了。因此,“哭泣”与他们称之为真理的虚假有关,“哀号”与他们称之为良善的邪恶有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经上一起提到“哭泣”(weep)或“哀悼”(mourning,或哀鸣、居丧、悲哀等)和“哀号”(wailing,或号啕、号哭、哀哭等)。如在耶利米书:

我百姓的女儿啊,你要举行哀悼,如丧独生子一样,苦苦地号啕一顿,因为荒废者要忽然临到我们。(耶利米书6:26)

此处经上说“哀悼”,是因为真理被摧毁了,说“号啕”,是因为良善被摧毁了;“荒废者”表示这些的丧失,因而表示教会的结束。弥迦书:

我要哀号如龙,哀鸣如猫头鹰的女儿。(弥迦书1:8)

由于“哀号”与良善有关,在反面意义上与邪恶有关,所以经上说“我要哀号如龙”,“龙”是指那些处于邪恶欲望的人;由于“哀鸣”与虚假有关,所以经上说“我要哀鸣如猫头鹰的女儿”,“猫头鹰的女儿”是指那些处于虚假及其愉悦的人,“猫头鹰”表示虚假,因为它们在黑暗中就看见,在光明中却看不见。撒迦利亚书:

他们必为他号哭,如为独子号哭,又为他哀悼,如为长子哀悼。(撒迦利亚书12:10)

此处“号哭”论及良善的丧失,“哀悼”论及真理的丧失。耶利米书:

不要进入居丧之家,不要去哀哭。(耶利米书16:5)

此处意思是一样的。经上因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或因不属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而提到这两个词,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一切事物都来自生命本身,这生命本身就是神,智慧和爱,这一点也可通过从秩序的角度来考虑时的受造物来说明。因为正是出于秩序,由成千上万的社群组成的天使天堂通过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行如一体,他们通过神性真理,也就是秩序的律法被保持在秩序中。也正是出于秩序,同样分为成千上万个会众的天堂之下的地狱,通过审判和惩罚被保持在秩序中;因此,它们不能对天堂造成丝毫伤害,尽管它们是仇恨和疯狂。同样出于秩序,天堂与地狱之间有一个平衡,世人就在这个平衡之中,并且在这个平衡中,他若被主引导,就会被引入天堂,若被自己引导,就会被引入地狱;因为秩序的一条律法是,人在他做的一切事上,都必须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事,或说人必须做他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所做的任何事。

由于自创世以来,有无数的人涌入了灵界,即天堂和地狱,并且现在仍像溪流一样源源不断地涌入,而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天赋和爱,所以他们合而为一是绝无可能的,除非神,也就是生命本身为一,这生命是智慧本身、爱本身,因而是秩序本身。关于天堂,就说这么多了。但在世上,或在自然界,神序从日月星辰和行星明显看出来。太阳照着表象制造了年、日和时,以及一年四季,即春、夏、秋、冬,也制造了一天的划分,即早晨、中午、傍晚和夜间。它照着对其与光结合的热,并与热结合的光的接受而使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充满生机。它照着对它的接受而打开、安排和预备地内和地上的生命体和物质去接受来自灵界的流注。因此,在春天,通过春天的热与光的合一,天上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回到对繁殖的爱中,回到对属于这爱的一切事物的知识(科学)中。植物界的植物则回到产生叶子、花朵和果实,以及果实中的种子,以预备其种类直到永恒,并使其种类增多直到无限的努力或功能和活动中。

正是出于秩序,地产生植物,植物滋养动物,或说为动物提供营养,这两者都对人类的衣食和快乐有用,或说为人类提供食物、衣服和快乐;由于人是神在其中居住的那一位或存在者,所以一切事物都以这种方式回到它们所来自的神那里。这一切清楚表明,受造物是以这种秩序彼此接替的:一个为了另一个而存在;它们是永恒的目的,也就是功用,这些目的,也就是功用,不断以这种方式运作,以便它们可以回到它们所来自的神那里。这一切表明,一切事物都是从作为智慧本身的生命本身中被创造出来的,还表明,被造宇宙充满神。


诠释启示录 #200

200.“且要在我父

20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这从“我要认他的名”、“父”和“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认他的名”是指它们或事物可以与他们生命状态的品质一致,因为当论及主时,“我要承认”表示准许它们或事物可以;事实上,凡主关于一个处于爱与信之良善的人或天使所说或承认的东西,祂都会准许并提供,因为爱与信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因此,在圣言中,“说”(speak)当论及主时,表示教导、光照并提供(参看《属天的奥秘》,5361, 6946, 6951, 7019, 8095, 10234, 10290节);“名”表示生命状态的品质(AE 148节)。“父”当由主来说时,是指在祂里面并来自祂的神性良善(下文会论述这一点);“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也来自主(参看AE 130节)。由此清楚可知,“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

“父”由主来说时,表示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良善,是因为主被称为神性,这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祂生命的本质,祂在世时将祂的人身或人性与这神性合一。主称这神性为祂的父,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即:祂教导,祂自己与父为一,如约翰福音:

我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又:

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又:

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又: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11).

又: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又:

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约翰福音16:32)

主因与父为一,故还声明:

父的一切都祂的,祂的也是父的。(约翰福音17:10)

又: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13:3)

马太福音:

一切都由父交付祂;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约翰福音:

除了在父怀里的子之外,没有人看见过父。(约翰福音1:18; 6:46)

又: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从最后这段经文也清楚可知,他们为一,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很明显,主的人身也是神,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由于父的一切也是主的,祂与父为一,所以主在升天时对祂的门徒说: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祂以这句话教导人们应当唯独靠近祂,因为唯独祂能做成一切事;如之前祂也对他们说:

离了我,你们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这清楚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也就是说,当靠近主时,才靠近父。

在其它许多原因中,主如此频繁地谈论父,如同谈论不同于祂自己的另一个人,是因为“父”在内义或灵义上表示神性良善,“子”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在主里面并来自主;圣言是通过对应来写的,因而即给世人,也给天使。因此,经上提到父,是为了让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可以感知到主的神性良善;经上提到“神的儿子”和“人子”,是为了让他们可以感知到神性真理,这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父”表示良善(AC 3703, 5902, 6050, 7833—7834节);“父”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良善,“母”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真理(AC 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神性良善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生命的本质,祂的人身或人性就来自它,主称这神性良善为“父”(AC 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主被承认为天上的父,因为他们为一(AC 15, 1729, 3690节);在圣言中,主也被称为“父”(AC 2005节);主还是那些正在重生之人的父,因为他们正从祂那里接受新生命,并接受祂的生命(AC 2293, 3690, 6492节);“神的儿子”和“人子”是指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 151, 166节)。由于凡进入天堂的人都必须处于良善,也必须处于真理(没有人能处于这一个,除非他同时处于那一个,因良善是真理的存在或本质,真理是良善的实存或显现),还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来自主,所以经上说:“我要在父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在福音书中同样如此: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马太福音10:32)

路加福音: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天使面前也必认他。(路加福音12:8)

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所以主也说:

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路加福音9:26; 马太福音16:27)

此处主将祂自己的荣耀称为“父与天使的荣耀”,因为祂说“在自己的荣耀里,并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但在另一处说“在父与天使的荣耀里”,在别处说“在父的荣耀里同天使”。如马可福音:

祂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马可福音8:38)

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马太福音25:31)

对此,必须作为附录进一步补充的是,如果主与父为一,祂的人身或人性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作为一个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都会看到光;因为当阅读圣言时,被视为教义,并从教义被承认的东西都在光中。此外,一切光都从主发出,主拥有一切能力,会光照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而另一方面,如果父的神性是另一个神性,不是主的神性作为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里面于光中看不到任何东西;因为处于这种教义的人会从这一个神性转向那一个神性,从他所能看见的主的神性(这种看见通过思维和信仰实现)转向他所不能看见的神性;因为主说: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1:18)

相信并热爱一个无法以任何形式来思想的神性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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