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2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表示这些事物因来自一种魔鬼的爱,故必灭亡。这从“火”和“被烧尽”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魔鬼之爱(对此,可参看AE 68, 496, 504, 916节),但在此是指魔鬼之爱,因为这是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它被称为魔鬼的爱,是因为它来自最深的地狱,就是渴望统治天堂的一切,并从心里相信自己是神,除了他们之外没有神的魔鬼所在的地方。“被烧尽”是指因这爱而灭亡。被火烧尽是对因对统治圣物的爱而亵渎圣物的惩罚(可参看AE 1083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既然神是生命,那么可推知,祂是非受造的。祂是非受造的,因为生命能创造,但不能被创造,因为被创造就是从另一个人那里存在,如果生命从另一个人那里存在,那么这另一个人就是生命,这生命将是生命本身。如果这首先或最初者不是生命本身,那么它要么来自另一个人,要么来自它自己;你不能说生命来自它自己,因为“来自它自己”意味着一种起源,这起源将来自虚无,任何东西都不可能源于虚无。这首先或最初者,拥有存在本身,万物都是从它那里被创造的,它就是神,被称为耶和华,因为祂是存在本身。理性能看到,并且若通过受造物被光照,尤其能看到,情况就是这样。由于不可能有存在,除非它存在,所以神里面的存在和出现为一;因为当有存在时,就有出现,当有出现时,就有存在。因此,这就是生命本身,这生命本身是神,也是人。
99.这种合一是相互的,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腓力,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 11)
又:
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6, 38)
又:
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约翰福音17:21)
又:
父啊,凡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这种合一是相互的,因为两个人之间的合一或结合是不可能的,除非他们相互靠近。在整个天堂和整个世界,以及在整个人里面,一切结合都只源于彼此的相互靠近,因而源于双方意愿的合一。双方在一切细节上的同质性和相似性,以及和谐和一致由此而来。这就是每个人里面灵魂与身体的相互结合;这就是人的灵与他身体的感觉和运动器官的结合;这就是心与肺的结合;这就是意愿与理解力的结合;这就是人里面一切肢体与内脏本身的结合,以及彼此的结合;所有从内在彼此相爱之人的心智都是如此结合的,因为这种结合被铭刻在一切爱和友谊上;爱渴望去爱和被爱。在世上,彼此完全结合的一切事物都有一种相互结合;如太阳之热与木头和石头之热的结合,生命之热与活物的一切纤维之热的结合;又如土壤与根的结合,通过根与树的结合,又通过树与果实的结合;磁铁与铁的结合,等等。除非结合通过彼此的互动和相互的靠近实现,否则它只是一种外在结合,不是一种内在结合;这种结合迟早会经双方同意而解体,有时甚至完全解体,以至于双方不再认识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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