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2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表示这些事物因来自一种魔鬼的爱,故必灭亡。这从“火”和“被烧尽”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魔鬼之爱(对此,可参看AE 68, 496, 504, 916节),但在此是指魔鬼之爱,因为这是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它被称为魔鬼的爱,是因为它来自最深的地狱,就是渴望统治天堂的一切,并从心里相信自己是神,除了他们之外没有神的魔鬼所在的地方。“被烧尽”是指因这爱而灭亡。被火烧尽是对因对统治圣物的爱而亵渎圣物的惩罚(可参看AE 1083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既然神是生命,那么可推知,祂是非受造的。祂是非受造的,因为生命能创造,但不能被创造,因为被创造就是从另一个人那里存在,如果生命从另一个人那里存在,那么这另一个人就是生命,这生命将是生命本身。如果这首先或最初者不是生命本身,那么它要么来自另一个人,要么来自它自己;你不能说生命来自它自己,因为“来自它自己”意味着一种起源,这起源将来自虚无,任何东西都不可能源于虚无。这首先或最初者,拥有存在本身,万物都是从它那里被创造的,它就是神,被称为耶和华,因为祂是存在本身。理性能看到,并且若通过受造物被光照,尤其能看到,情况就是这样。由于不可能有存在,除非它存在,所以神里面的存在和出现为一;因为当有存在时,就有出现,当有出现时,就有存在。因此,这就是生命本身,这生命本身是神,也是人。
第9节 在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248.迄今为止,人们还没有认识到,在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人们也不可能看到这一点,因为直到现在,圣言的灵义还没有被揭示出来,只有通过灵义才能看到这婚姻。事实上,圣言里面有两层意义,就隐藏在圣言的字义中,这两层意义被称为属灵意义(或灵义)和属天意义。圣言的这些内在内容在属灵意义上主要与教会有关,在属天意义上主要与主有关。再者,这些内容在属灵意义上与神性真理有关,在属天意义上与神性良善有关。因此,圣言里面有这样的婚姻。但这一点只对那些从圣言的属灵和属天意义中知道这些话和名字的含义之人来说,是明显的;因为有些话和名字适用于良善,有些适用于真理,有些适用于良善和真理这两者。因此,人若不知道它们的含义,就无法看到在圣言的细节里面的婚姻。这就是为何直到现在,这个奥秘都没有被揭示出来。由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这样的婚姻,所以双重表达经常出现在圣言中,它们看起来就像是同一件事的重复。然而,它们不是重复,而是其中一种表达与良善有关,另一种表达与真理有关;这两种表达合起来构成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从而将它们合而为一。圣言的神性神圣性也由此而来;因为在每一个神性作为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并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或说有与真理结合的良善,并与良善结合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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