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148.“石上写着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认识”表示内层生命的状态,除了那些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外,没有人知道这种状态。这从“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指状态的性质或品质(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1754, 1896, 2009, 3237, 3421节)。它在此表示内层生命状态的品质,因为它被称为“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认识的新名”;事实上,那些没有处于内层生命的人完全不知道内层生命的这种状态的品质。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处于内层生命,除了那些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之人外,没有人处于对主之爱。爱主就是照祂的诫命生活(参看《属天的奥秘》,10143, 10153, 10578, 10645, 10829节)。内层生命是属灵生命,天堂天使就处于这生命;而外层生命是属世生命,所有不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这生命。此外,对那些照主的诫命生活,并承认祂人身中的神性之人来说,内层心智是打开的,那时他们变成属灵的;而那些没有如此生活,不承认主的人仍是属世的。所有未处于天堂之爱的人都不知道内层生命或属灵生命的状态(参看《天堂与地狱》,395–414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05, 238节)。
在圣言中,“名”表示状态的性质或品质,这一点从那里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从中引用一些来证实。因此,在以赛亚书:
你们举目向高处观看,谁创造这些事物,按数目领万象而出。祂一一称其名。(以赛亚书40:26)
“祂一一称其名”是指知道所有人的品质,并照着他们爱与信的状态而赐予他们。在约翰福音,意思也一样:
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看门的就给他开门,羊也听祂的声音;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领它们出来。(约翰福音10:2–3)
以赛亚书:
雅各啊,那创造你的耶和华,以色列啊,那形成你的,如此说,你不要害怕,因为我救赎了你。我曾提名呼召你,你是我的。(以赛亚书43:1)
同一先知书:
使你知道我就是那提你的名呼召你的耶和华。因我仆人雅各,我所拣选以色列的缘故,我就提你的名呼召你,你却不认识我。(以赛亚书45:3–4)
“我提你的名呼召你”表示祂知道教会状态的品质;因为“雅各”和“以色列”是指教会,“雅各”是指外在教会,“以色列”是指内在教会。
又:
哦,以色列,巴不得你素来听从我的诫命,他的名在我面前必不剪除,也不灭绝。(以赛亚书48:18–19)
“在耶和华面前剪除和灭绝的名”是指实现结合的状态的品质,这种状态是那些属于以色列所表示的教会之人的属灵状态。又:
耶和华从子宫中呼召我;从我母腹里祂就提我的名。(以赛亚书49:1)
此处“提名”是指知道品质。又:
我因锡安必不静默,为耶路撒冷必不息声。列族必见你的公义,众王必见你的荣耀;你必得新名的称呼,是耶和华亲口所起的。(以赛亚书62:1, 2)
又:
祂必用别名称呼祂的仆人。(以赛亚书65:15)
“得新名的称呼”和“用别名”是指赋予另一种生命状态,即一种属灵生命的状态。以西结书:
这流人血的城臭名污秽。(以西结书22:2, 5)
“流人血的城”是指向仁之良善施暴的教义;当这教义充满构成其品质的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时,经上就说它“臭名污秽”。
摩西五经:
摩西对耶和华说,你曾说过,我按名认识你。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所说的这件事我也要行,因为我按名认识你。(出埃及记33:12, 17)
“祂按名认识摩西”是指祂知道他的品质。启示录: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要在我父面前认他的名。得胜的,我要将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就是新耶路撒冷和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4, 5, 12)
显而易见,此处“名”表示在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方面的状态的品质。另一处:
凡名字没有写在生命册上的人。(启示录13:8; 17:8)
“写在生命册上的名字”是指人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因而他的属灵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品质。又:
他们要见神和羔羊的面,祂的名字必写在他们的额上。(启示录22:4)
“祂在他们额上的名字”是指一种爱的状态,因为“额”对应于爱,因而表示爱。
在圣言中,“名”之所以表示人之状态的性质或品质,是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根据他所处的生命状态而得名,因而各不相同。事实上,属灵的言语不同于人类的言语;那里的一切都根据对事物和人的观念来表达;这些观念落入话语或词语。这一点从关于天堂天使的言语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34–245节),也可参看前文(AE 102, 135节),那里说明了在圣言中,“耶和华、主和耶稣基督的名”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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