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767.拥有对主之信和对邻之仁的人,都是一个具体形式的教会;总体形式的教会是由这样的个人组成的。奇妙的是,每一位天使,无论他把身体和脸转到哪个方向上,都能在他面前看到主;因为主是天使天堂的太阳;当天使们进行属灵沉思时,这太阳就出现在他们眼前。凡有教会在里面的世人,就其灵的视觉而言,也是如此。但由于这视觉被属世视觉蒙上了一层面纱,其它感官及其诱惑甚至使这面纱更加浓密,因为这些感官的对象都是肉体和世俗的,或说都是那些与肉体和世界有关的东西,所以世人没有意识到其灵的这种状态。然而,这种无论一个人如何转动,都能看到主的方式,源于这一事实:一切真理(真理是智慧和信仰的源头)和一切良善(爱和仁爱通过良善存在)都来自主,是人里面的主的;因此,每一个智慧之真理都像一面镜子,在这镜子里可以看到主,每一种爱之良善都是主的一个形像。这就是这种奇妙表象的原因。
而另一方面,恶灵不断转身离开主,不断仰望自己的爱,无论他把自己的身体和脸转到哪个方向上,都是这样。其原因是一样的,只是反过来了。因为每一种邪恶都以某种形式而是人的统治之爱的一个形像,而这爱所产生的虚假则像在一面镜子中那样呈现出这种形像。
像这样的某种东西也被植入自然界,这一点可从某些植物推断出来,它们为了看到太阳,努力超越围绕它们的植物;一些植物从日出到日落,不断转向太阳,好可以在太阳的影响下成熟。我也毫不怀疑,有一种类似的尝试和努力被植入每棵树的一切细枝和枝条;但由于它们弹性不足,无法弯曲和转动,所以这种行动被抑制了。此外,任何人都可以观察到,水中的漩涡和海洋中旋转的沙子,都自发地遵循太阳的一般轨迹。
那么,为什么按着神的形像被造的人就不应该如此转向神呢?除非他凭借他被赋予的自由选择或自由意志,将造物主植入他的这种尝试和努力转到另一个方向上,否则他是可以转向神的。这一点也可以比作一个新娘不断将她的未婚夫或丈夫的形像保持在她灵的眼睛之前,在他的礼物中,就像在镜子中一样看到他,渴望他的到来;当他到来时,她就喜乐地接待他,这表达了她心中的爱。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