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614.从这几点可以看出,罪的赦免不是指它们的根除和冼净,而是指它们的移除,因而它们的分离;此外,人实际上归给自己,或变成自己的每一种邪恶都会留在他身上。既然罪的赦免是指它们的移除和分离,那么可知,人被主阻止作恶,并保持在良善中,这种保护和看顾通过重生被赋予他。我曾听到一个在最低层天堂的人说,他被免除了罪,因为它们被洗净了,他补充说,被基督的宝血洗净了。但由于他在天堂,因无知而犯了这种错,所以他被允许恢复自己特有的罪恶;当它们返回时,他承认它们是罪,从而获得了一种新的信仰,即:每个人,以及每位天使都被主阻止作恶,并保持在良善中。
这次经历也清楚表明,罪的赦免不是瞬间的,而是照着重生的进程紧随重生而来。被称为罪的赦免的罪的移除,可以比作把不洁之物或秽物从以色列人的营地扔到他们四围的沙漠或旷野里;因为他们的营地代表天堂,沙漠或旷野代表地狱。它也可以比作在迦南地,将各个民族与以色列人分离,将耶布斯人从耶路撒冷那里移除(约书亚记15:63);这些人不是被赶出去了,而是被分离了。它还可以比作非利士人的神大衮所发生的事,当约柜被抬进来时,他先是脸伏于地,然后头和双手在门槛上折断了(撒母耳记上5:3-4);因此,他不是被赶出去了,而是被移除了,只是被移到另一个地方。
它可以比作被主打发进入猪群的恶魔,猪群随即跳进海里淹死了(马太福音8:31-32);在圣言中,无论在那里还是在别处,“海”都表示地狱。它也可以比作追随龙的人群,他们与天堂分离后,首先侵扰大地,然后被扔进地狱(启示录12:9; 20:2, 10)。它还可以比作一片潜伏着各种野兽的森林,当这片森林被砍伐时,这些野兽就逃到周围的灌木丛中,然后中间的土地被清理和耕种,变成一片肥沃的田地。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