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518.那些确认当今教会的信仰,即主通过十字架受难除去了世人的一切罪的人处于同样的虚伪敬拜;当今教会的信仰意思是,只要照着关于安抚和调解的公式祷告,每个人的罪都会被除去。他们中的一些人可以从讲坛上以洪亮的声音和燃烧的热情说出许多关于悔改和仁爱的神圣话语或虔诚思考,但他们却认为两者在救赎方面毫无用处;因为他们所说的悔改只是指口头忏悔,所说的仁爱只是指与公共生活有关的仁爱;而他们这样做是为了取悦人们。主的这些话就是指这些人: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但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7:22, 23)
在灵界,我曾听到一个人这样祷告说:“我从母亲子宫里就浑身是疮,患有麻风病,是不洁的;我从头顶到脚底没有一处完好;我不配举目仰望神;死亡和永恒的诅咒是我应得的。求你为了你的儿子怜悯我吧;用祂的宝血洁净我;所有人的救赎都仰赖您的美意;我祈求怜悯。”那些站在旁边听他如此祷告的人就问:“你怎么知道你是这样的?”他回答说:“我知道,是因为我听说过。”然后他被送到检查天使那里,在他们面前把这些话重复了一遍。经过检查,他们报告说,他指着自己所说的都是真的;然而,他却没有意识到自己身上的一个邪恶,因为他从不省察自己,而是认为口头忏悔后,邪恶在神眼里不再是邪恶,既因为神转眼不看它们,还因为祂已经被安抚了。因此,他从来没有感觉到任何邪恶,或说从未悔改过任何邪恶,尽管他是一个蓄意的通奸者,一个盗贼,一个狡诈的毁谤者,一心想要报复;由于他在内心和意愿中是这样,所以如果对法律和丧失名声的惧怕不约束他,他在言语和行为上也会是这样。他被发现是这样后,就受到了审判,被送到地狱里的伪君子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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