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484.读了前面(TCR 464节)从名为《协和信条》的神学著作中引用的摘录,然后读了此处和其它地方从圣言引用的一些经文后,谁看不出这些摘录的空洞(我真不愿说愚蠢)?如果这是真的,如那本书所教导的一样,即:人在属灵事物上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难道一个人不会认为,宗教,即行善,不就是一句空话吗?没有宗教的教会不就像包着树干的树皮,只适合烧掉吗?此外,他会认为,如果教会实际上不存在,因为宗教不存在,那么天堂和地狱不就是教会的牧师和领袖们用来诱骗普通人,把自己提升到更高荣誉而编造的寓言吗?这就是许多人口中的可憎说法的源头,即:“谁能行善,或谁能凭自己获得信仰?”因此,他们无视这些事,或说不再关注信仰和善行,活得像异教徒。
但我的朋友,要避恶行善,全心、全灵魂地信靠主,主就会爱你,赐给你去遵行的爱和去相信的信仰。然后,你就会出于爱而行善,出于信仰,即信靠而相信。如果你坚持这样做,那么一种相互和永恒的结合就会实现;这就是救赎本身,也是永生。人若不凭赋予他的力量行善,凭自己的心智或聪明信靠主,不就成了旷野和沙漠,或完全就像干地,不吸收雨水,反而吐出雨水,或像沙地平原,有羊却没有牧场吗?他就会像干涸的源泉,或像因河道堵塞而停滞不前的死水,或像既没有庄稼也没有水的家园,除非一个人速速逃离这个地方,到别处寻找可居住的住所,否则他必因饥渴而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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