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42.此外,重要的是要知道,爱与智慧有三个层级,因而生命也有三个层级;人的心智可以说照着这些层级而形成三个区域;在最高区域,生命处于最高层级,在第二个区域,生命处于次高层级,在最低或最外在的区域,生命处于最低层级。这些区域在人里面相继被打开:从婴孩直到童年时期,最低或最外在的区域,就是生命处于最低层级的地方被打开,这是通过知识实现的;从童年时期直到青少年时期,第二个区域,就是生命处于更高或更大层级的地方被打开,这是通过基于知识的思维实现的;从青年直到成年及以后,最高区域,就是生命处于最高层级的地方被打开,这是通过对道德和属灵真理的感知实现的。此外,必须知道的是,生命的完美不在于思考,而是在于从真理之光中感知真理。由此可以推断,人的生命何等不同;因为有些人一听到真理,就立刻感知到这是真理;在灵界,这些人以鹰来代表(就思维而言)。有些人对真理没有感知,而是从基于表象的确认或论据中得出结论;这些人以歌唱的鸟儿来代表。还有一些人视权威人士所宣称的为真理,这些人以喜鹊来代表。最后,有一些人没有对感知真理的渴望和能力,只有对感知虚假的渴望和能力,因为他们处于一种幻光,在这种光中,虚假看似真理,真理要么看似隐藏在头顶上密云中的某种东西,要么看似流星,甚至看似虚假。这些人的思维以夜鸟来代表,他们的言语以尖叫的猫头鹰来代表。在这类人当中,那些确认虚假的人不能忍受听到真理,真理一传到他们的耳朵里,他们就会厌恶地排斥它,就像胆汁过多的胃因恶心而呕吐食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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