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VI.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
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
362.首先我必须提一下迄今为止学术界,因而教会界都不知道的一些真理。事实上,这些真理一直被隐藏,就像埋在地里的东西一样。然而,它们是智慧的宝库。除非它们被挖掘出来,并公之于众,否则人就会徒劳地辛苦劳碌,以获得对神、信仰、仁爱和自己生活状态的正确认识或概念;他也不知道为了永生的状态,他该如何规范并预备自己的生活状态。至今未知的真理如下:人只是生命的器官;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都是从天堂的神,即主那里流入的;人里面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因此,意愿也是仁爱的容器,理解力是信仰的容器。
人所意愿的一切和他所理解的一切都是从外面流入的;爱和仁爱的良善,并智慧和信仰的真理是从主那里流入的,与这些相反的一切是从地狱流入的。主已经规定,凡从外面流入的东西,人当在自己里面感觉如同他自己的,因而作为他自己的东西而从自己那里拿出来,尽管它丝毫不属于他,或说凡从外面流入的东西,人在自己里面感觉就像它们是自己的一样,因此,人从自己那里产生良善和真理,就好像它们是他自己的一样,尽管事实上,它们无一是他的。尽管如此,它们仍被归于他,作为他自己的东西,这是为了赋予他在意愿和思考上的自由选择或自由意志,赋予他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这些知识能使他自由选择凡有利于他的世俗生活和永生的东西。
一个斜眼或仅用一只眼看待这些真理的人,可能会从中得出许多疯狂的非理性结论;而一个正眼直视它们的人,可能会从中得出许多智慧的结论。为了实现后一种结果,而不是前一种结果,有必要在本书一开始阐述关于神和神性三位一体的某些结论或判断和教义,然后建立与信仰和仁爱、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改造和重生、归算,以及作为手段的悔改、洗礼和圣餐有关的其它结论或判断和教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