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142.(2)圣灵是指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一般来说,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是改造和重生;照着改造和重生而来的是更新、复活、成圣和称义;照着这些后者而来的是从邪恶中的洁净,罪的赦免,最终是拯救。这些按顺序是主在那些相信祂,调整并预备自己接受祂,成为祂住所的人里面所运作的能量,或说这些是主在他们里面所产生的一系列美德,或一个接一个的强大效果。这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对基督徒来说,是通过圣言实现的,因为圣言是人接近主的唯一媒介,也是主进入的唯一媒介。如前所述,主是神性真理本身,凡从祂发出的,都是神性真理。但必须理解为来自良善的神性真理,这与来自仁爱的信仰是一样的,因为信仰只是真理,仁爱只是良善。正是通过来自良善的神性真理,也就是说,通过来自仁爱的信仰,人才得以改造、重生,然后更新、复活、成圣和称义,并照着这些的进程和发展而从邪恶中洁净;从邪恶中洁净就是罪的赦免。但主的所有这些运作无法一一解释,因为每一种运作都需要自己的分析,以及来自圣言的证实和理性说明,这里不是解释的地方。因此,读者可以参考本书后面的章节,它们依次论述了仁爱(TCR 392-462节)、信仰(TCR 336-391节)、自由意愿或自由意志(TCR 463-508节)、悔改(TCR 509-570节)、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必须知道的是,主不断在每个人里面运作这些拯救的恩典,或说一直在每个人里面实施这些拯救的过程,因为它们是通往天堂的台阶,主渴望拯救每个人。因此,拯救所有人是祂的目的,意愿目的的,也意愿方法。主的降临、救赎和十字架受难都是为了拯救人 (马太福音18:11; 路加福音19:10)。由于拯救人过去是,并且永远都是主的目的,所以可推知,刚才提到的运作是居间目的,而拯救是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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