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23

1123.启18:8

1123.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因为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

“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1124节);“就是死亡、悲哀、饥荒”表示当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只有邪恶和虚假时(1125节);“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表示这些事物因来自一种魔鬼的爱,故必灭亡(1126节);“因为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表示通过最后的审判(1127节)


真实的基督教 #18

神性存在,即耶和华

神性存在,即耶和华

 18.我们首先论述神性存在,然后论述神性本质。表面上看,这两者似乎是同一个;但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前提,并源于存在,或说从存在中获得自己的起源。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无法描述,或说无法定义,因为它超越了人类的一切思维观念;只有受造的和有限的才能进入人类的思维,而非受造的和无限的,因而神性存在是无法进入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都来自存在本身,并且存在本身必须在一切事物中,以便它们可以存在。对神性存在的进一步概念可从以下几个命题中形成,即:

(1)独一神凭存在而被称为耶和华,因为唯独祂今在、昔在和永在;还因为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2)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3)神性存在就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出现或显现本身(Existere 或Manifestation)。

(4)神性存在和出现本身不可能产生另一个神性,即存在和出现本身;因此,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5)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多神的教义完全是因为不理解神性存在。

现逐一解释这些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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