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2.启2:8.“你要写信给士每拿教会的天使”表示为给教会里那些愿意理解圣言,却尚未理解,因此还有一点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然而从心里渴望它们之人的纪念。这从“写”和“士每拿教会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写”是指为了纪念(参看AE 95节);“士每拿教会的天使”是指教会里那些愿意理解圣言,却尚未理解,因此还有一点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然而从心里渴望它们的人。“士每拿教会的天使”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下文写给该天使的信清楚看出来;因为每个教会的天使表示谁,只能从写给他的信的内义得知。
刚才所解释的写给以弗所教会天使的信描述了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同时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现在描述的是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同时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因此,后者是那些拥有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而前者是那些拥有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一般来说,对真理的情感有两个源头,即一个属世源头和一个属灵源头。那些拥有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首先关注自己和世界,因而是属世的;而那些拥有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首先关注主和天堂,因而是属灵的。人的情感或爱要么向下看,要么向上看;那些关注自己和世界的人向下看,而那些关注主和天堂的人向上看。人心智的内层实际上朝他的爱或情感所在的方向看,因为他的爱确定了它们;人心智内层的确定如何,他死后就如何,并且直到永远都如何。向下看,或向上看是指出于爱通过理解力,因而通过那些形成并构成理解力的事物去看,这些事物就是真理和良善的知识。
写给以弗所教会天使的信描述了教会里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同时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因而描述了那些处于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现在写给士每拿教会的天使的信则描述了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同时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因而描述了那些处于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这是因为前者是教会的第一个状态,后者是第二个状态。事实上,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知识,没有人能被引入教会,并为天堂而形成。没有这些知识,人不会知道通往天堂的路;没有这些知识,主也不能与他同住。不难看出,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关于主、天使天堂,或仁与信的任何事;一个人无法思想,因而无法意愿,相应地也无法相信和热爱他所不知道的东西。因此,显而易见,人通过知识获知通往天堂的路。还可以看出,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主无法与人同在,并引导他,因为当人对主、天堂、仁与信一无所知时,他的属灵心智,也就是意在凭天堂之光看见的较高心智,是空虚的,没有来自神性的任何东西在里面。然而,主若不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也就是那些来自祂的事物里面,就不能与人同住。因此才说除非一个人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因而处于照之的生活,否则主不能与他同住。综合这些考虑可知,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属世人决不能变得属灵。
“士每拿教会的天使”之所以表示教会里那些愿意理解圣言,却尚未理解,因此还有一点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然而从心里渴望它们的人,是因为他们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也过着仁爱的生活,因为他们由此拥有属灵情感。属灵之物只能从仁爱来到人这里,或说若非来自仁爱,人里面没有任何属灵之物。那些处于属灵情感的人研究圣言,或说对圣言感兴趣,只渴望能理解它。但由于圣言里面有无数事物是他所不理解的,因圣言在其核心处是属灵的,属灵之物包含无限奥秘,所以只要人活在世上,并且从属世人看见,他就只有一点点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且只处于总体;然而,当他进入灵界或天堂时,无数事物就可能被植入这总体。
一个处于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远比以前知道得更多,因为他所拥有的总体知识就像可以说能充满许多东西的器皿;当他进入天堂时,这些器皿也实际被充满了。情况就是如此,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看出来,即:天堂里的所有天使都来自人类,然而他们却拥有只能用难以言传和无法理解的东西来描述的那种智慧,这是众所周知的。天堂的众天使只来源于人类(参看《天堂与地狱》,311–317节;《最后的审判》,14–22节)。
聪明和智慧的这种充满就是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所表示的:
要用好的,连按带摇,以致外溢的量器,交在你们的怀里。(路加福音6:38)
马太福音:
凡有的,还要给他,叫他更充足。(马太福音13:12; 25:29)
路加福音:
主人对那用给他的一英镑赚了十英镑的仆人说,你既在最小的事上忠信,可以有权柄管十座城。(路加福音19:16, 17)
“十”在此表示大量和完全或丰富,“城”表示聪明和智慧。“十”表示大量和完全或丰富(参看《属天的奥秘》,1988, 3107, 4638节);“城”表示那些属于聪明和智慧的事物(AC 2449, 2712, 2943, 3216, 3584, 4492—4493, 5297节)。
806.“并且为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表因施加在敬拜主者灵魂上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为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之所以表示因施加在敬拜主者灵魂上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是因为“伸冤”表示报应。“流人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施暴(327, 684节);在此表示向“祂仆人”所指的敬拜主者施暴。他们通过将对主的神性敬拜转到自己身上,并禁止阅读圣言而向这些人的灵魂施加伤害和暴行。这论及主,因为祂为其仆人的血伸冤或报仇,好像祂出于报复或复仇这样做;但其实这不是出于报复或复仇,就像不是出于怒气和忿怒一样,然而,在圣言的许多地方,这些都被归给了主(525,635,658,673节)。当在最后审判之日,恶者与善者分离,被投入地狱时,就说主发怒和报仇;因此,这日被称为“忿怒的日子”,同样被称为“忿怒”,以及“报仇之日”;并非主发怒和报仇,而是恶人向主发怒,报复祂。这就如同罪犯被判刑后迁怒于法律,报复法官;但法律并不发怒,法官也不报仇。
在以下经文中,“报仇”(或报复)就具有这种意义:
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救赎我民之年已经来到。(以赛亚书63:4)
此处论及主和最后的审判。
耶和华有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有报应之年。(以赛亚书34:8)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报仇,祂也与神的报应一同到来,祂必拯救你们。(以赛亚书 35:4)
这些是报仇的日子,使经上所写一切事都得应验。(路加福音21:22)
此处论述最后的审判到来时的时代末了。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报告耶和华美意的日子,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以赛亚书 61:1,2)
我的灵魂岂不为此报复呢?(耶利米书5:9,29)
我要向巴比伦报仇,一个人也不宽容。(以赛亚书47:3)
耶和华定意攻击巴比伦,将它毁灭,因这是耶和华报仇,就是为自己的殿报仇。(耶利米书 51:11,36)
你们各族人,祂的百姓要歌唱;因祂要伸祂仆人流血的冤,报复祂的敌人,洁净祂的地、祂的百姓。(申命记 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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