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2.启2:8.“你要写信给士每拿教会的天使”表示为给教会里那些愿意理解圣言,却尚未理解,因此还有一点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然而从心里渴望它们之人的纪念。这从“写”和“士每拿教会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写”是指为了纪念(参看AE 95节);“士每拿教会的天使”是指教会里那些愿意理解圣言,却尚未理解,因此还有一点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然而从心里渴望它们的人。“士每拿教会的天使”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下文写给该天使的信清楚看出来;因为每个教会的天使表示谁,只能从写给他的信的内义得知。
刚才所解释的写给以弗所教会天使的信描述了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同时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现在描述的是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同时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因此,后者是那些拥有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而前者是那些拥有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一般来说,对真理的情感有两个源头,即一个属世源头和一个属灵源头。那些拥有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首先关注自己和世界,因而是属世的;而那些拥有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首先关注主和天堂,因而是属灵的。人的情感或爱要么向下看,要么向上看;那些关注自己和世界的人向下看,而那些关注主和天堂的人向上看。人心智的内层实际上朝他的爱或情感所在的方向看,因为他的爱确定了它们;人心智内层的确定如何,他死后就如何,并且直到永远都如何。向下看,或向上看是指出于爱通过理解力,因而通过那些形成并构成理解力的事物去看,这些事物就是真理和良善的知识。
写给以弗所教会天使的信描述了教会里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同时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因而描述了那些处于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现在写给士每拿教会的天使的信则描述了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同时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因而描述了那些处于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这是因为前者是教会的第一个状态,后者是第二个状态。事实上,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知识,没有人能被引入教会,并为天堂而形成。没有这些知识,人不会知道通往天堂的路;没有这些知识,主也不能与他同住。不难看出,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关于主、天使天堂,或仁与信的任何事;一个人无法思想,因而无法意愿,相应地也无法相信和热爱他所不知道的东西。因此,显而易见,人通过知识获知通往天堂的路。还可以看出,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主无法与人同在,并引导他,因为当人对主、天堂、仁与信一无所知时,他的属灵心智,也就是意在凭天堂之光看见的较高心智,是空虚的,没有来自神性的任何东西在里面。然而,主若不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也就是那些来自祂的事物里面,就不能与人同住。因此才说除非一个人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因而处于照之的生活,否则主不能与他同住。综合这些考虑可知,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属世人决不能变得属灵。
“士每拿教会的天使”之所以表示教会里那些愿意理解圣言,却尚未理解,因此还有一点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然而从心里渴望它们的人,是因为他们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也过着仁爱的生活,因为他们由此拥有属灵情感。属灵之物只能从仁爱来到人这里,或说若非来自仁爱,人里面没有任何属灵之物。那些处于属灵情感的人研究圣言,或说对圣言感兴趣,只渴望能理解它。但由于圣言里面有无数事物是他所不理解的,因圣言在其核心处是属灵的,属灵之物包含无限奥秘,所以只要人活在世上,并且从属世人看见,他就只有一点点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且只处于总体;然而,当他进入灵界或天堂时,无数事物就可能被植入这总体。
一个处于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远比以前知道得更多,因为他所拥有的总体知识就像可以说能充满许多东西的器皿;当他进入天堂时,这些器皿也实际被充满了。情况就是如此,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看出来,即:天堂里的所有天使都来自人类,然而他们却拥有只能用难以言传和无法理解的东西来描述的那种智慧,这是众所周知的。天堂的众天使只来源于人类(参看《天堂与地狱》,311–317节;《最后的审判》,14–22节)。
聪明和智慧的这种充满就是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所表示的:
要用好的,连按带摇,以致外溢的量器,交在你们的怀里。(路加福音6:38)
马太福音:
凡有的,还要给他,叫他更充足。(马太福音13:12; 25:29)
路加福音:
主人对那用给他的一英镑赚了十英镑的仆人说,你既在最小的事上忠信,可以有权柄管十座城。(路加福音19:16, 17)
“十”在此表示大量和完全或丰富,“城”表示聪明和智慧。“十”表示大量和完全或丰富(参看《属天的奥秘》,1988, 3107, 4638节);“城”表示那些属于聪明和智慧的事物(AC2449, 2712, 2943, 3216, 3584, 4492, 4493, 5297节)。
571.“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示对主的神性人身的否认,以及不是取自圣言,而是由自我聪明孵化出来的教会教义。“七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产生的疯狂,如前所述(AR 538节);当否认主人性中的神性时,以及当不从圣言中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从自我聪明中孵化它时,这种疯狂就说亵渎的话。关于第一点,即:否认主人性中的神性就是亵渎,原因在于,否认它的人反对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以亚他那修命名的信经,该信经明确地说:在耶稣基督里面,神与人,也就是神性与人性,不是二,乃为一,他们是一个位格,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因此,那些否认主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离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派不远了,尤其当他们只将主的人性视为另一个人的人性,根本不视为祂来自永恒的神性时。
关于第二点,即:不从圣言中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从自我聪明中孵化它,就是亵渎;原因在于,教会来自圣言,其品质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如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所看到的。而唯独信仰,也就是没有律法作为的信仰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不是源于圣言,而是源于被错误理解的保罗的一句话(罗马书3:28; 参看AR 417节);教义的一切虚假都只源于自我聪明。在圣言中,还有什么比避恶行善更普遍地被教导的呢?还有什么比当爱神爱邻更明显的呢?谁看不出,没有人能爱邻舍,除非他照律法的作为生活,不爱邻舍的人也不爱神?事实上,在对邻之爱中,主与人结合,并人与主结合,也就是说,主与人一起在这爱中。什么叫爱邻,不就是按十诫的要求(罗马书13:8-11)不向他行恶吗?人不愿意向邻舍行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愿意向邻舍行善;由此明显可知,将这律法的作为排除在救赎之外,就是亵渎,如那些将唯信,即与善行分离之信当成得救之信的人所行的。“亵渎”(马太福音12:31, 32; 启示录17:3; 以赛亚书37:6, 7, 23, 24)是指否认主的神性,如苏西尼派所行的,也是指否认圣言;事实上,那些如此否认主的神性之人不能进入天堂,因为主的神性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否认圣言的人就否认了宗教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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