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18.启18:7.“她怎样荣耀自己,怎样奢华生活”表示他们从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中为自己获得了多少荣耀和由此而来的快乐。这从“荣耀自己”和“奢华生活”的含义清楚可知:“荣耀自己”是指获得荣耀;“奢华生活”是指感到快乐。显然,这是出于他们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因为这是他们荣耀和快乐的源头。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因神是人的观念被植入每个人,所以许多人民和民族将那些要么为人,要么被他们视为人的人当成神来敬拜;例如,希腊和意大利,以及他们统治之下的一些国家就拜萨图尔努斯、朱庇特、尼普顿、普鲁托、阿波罗、墨丘利、朱诺、密涅瓦、狄安娜、维纳斯和她的儿子,以及其他人为神,将对宇宙的治理归于他们。他们之所以将神性归于如此多的人,是因为他们出于直觉,或被植入的能力将神视为人,从而将神的一切属性、特性和品质视为人,因而将美德、情感、倾向和知识(科学)视为人。也正是出于直觉或被植入的能力,迦南周围的国家或地上的居民,以及迦南境内部分地区的居民则拜巴力、亚斯他录、别西卜、基抹、米勒公、摩洛和其他人,其中有几个曾作为人存在过。
同样,正是出于直觉或这种被植入的能力,在如今基督教界的异教领域中,有些人拜圣徒为神,在他们的偶像面前屈膝跪拜,亲吻它们,在矗立着圣像的道路上向圣像脱帽致礼,在其墓前顶礼膜拜;甚至向教皇也如此行,事实上,他们亲吻教皇的鞋子,有些人甚至亲吻他的足迹;如果宗教允许的话,他甚至会被尊为神。这些和其它做法就出自一种直觉或这种被植入的能力;例如,人们倾向于敬拜他们看得见的一位神,而不是被他们视为纯粹雾气的某种空气一样的东西,因为这后者对他们来说,就是烟雾。神是人的观念是从天堂流入的,只是许多人如此扭曲这个观念,以至于一个凡人,或偶像取代了神而被敬拜,就像明亮的阳光变成了不漂亮的颜色,夏天的热照着它们所落到的物体的性质而变成恶臭的气味一样。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对神的观念变成对一朵小云,或雾气,或自然界至内层的观念;这些观念存在于基督徒当中,但很少存在于具有某种理性之光的其他民族当中,如非洲人和其他几个民族。
97.“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这从“行走”和“七个金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行走”是指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对此,下文会详述);“七个金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参看AE 62节)。由此清楚可知,主被看见“在灯台中间”,是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层;“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行走”表示生活;“在中间”当论及主时,表示在祂周围的一切。故由此代表天堂和教会里的信和爱的一切生命都来自祂(参看AE 84节)。“中间”表示一切流注所来自的至内层和中心(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 7777节)。主是共同中心,天堂里的一切方向和定位都来自祂(参看《天堂与地狱》,123–124节)。天使从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从中间延伸或传播到周围的人(参看HH 43, 50, 189节)。“行走”表示生活,当论及主时,表示生命本身,这一点来自灵界的表象;在灵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生活行走,恶人只走在通往地狱的路上,而善人只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此,仅从一切灵人所走的路就能知道他们。此外,那里的路是真实可见的;但恶人只看见通往地狱的路,善人只看见通往天堂的路;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都被带到自己的社群。正因如此,“行走”表示生活。关于灵界的这些路和在其中的行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95, 479, 534, 590节),以及《最后的审判》(48节)中的说明。
在圣言中,“路(或道路、道)”表示真理或虚假,“行走(或行)”表示生活,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数经文来证实。以赛亚书:
我们得罪了耶和华;他们不会行在祂的道上,也不听从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
你们若遵守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申命记11:22)
又:
你若遵守这一切诫命,实行它们,爱耶和华你的神,终日行在祂的道上。(申命记19:9; 26:17)
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帐幕,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 12)
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在你营中间行走,所以你的营应当圣洁。(申命记23: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同一先知书:
他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以赛亚书57:2)
玛拉基书:
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同一福音书: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 36)
马可福音:
法利赛人和文士问祂,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1, 23, 24, 27)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你们中间谁敬畏耶和华?谁行在黑暗中,没有亮光?(以赛亚书50:1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耶利米书26:4; 以西结书5:6; 20:13, 16; 撒迦利亚书10:12; 弥迦书4:5; 路加福音1:6)。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行走或行”在灵义上表示生活;它表示生活,故当论及主时,如在这段经文中,它表示生命本身,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其他所有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参看AE 82, 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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