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18.启18:7.“她怎样荣耀自己,怎样奢华生活”表示他们从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中为自己获得了多少荣耀和由此而来的快乐。这从“荣耀自己”和“奢华生活”的含义清楚可知:“荣耀自己”是指获得荣耀;“奢华生活”是指感到快乐。显然,这是出于他们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因为这是他们荣耀和快乐的源头。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因神是人的观念被植入每个人,所以许多人民和民族将那些要么为人,要么被他们视为人的人当成神来敬拜;例如,希腊和意大利,以及他们统治之下的一些国家就拜萨图尔努斯、朱庇特、尼普顿、普鲁托、阿波罗、墨丘利、朱诺、密涅瓦、狄安娜、维纳斯和她的儿子,以及其他人为神,将对宇宙的治理归于他们。他们之所以将神性归于如此多的人,是因为他们出于直觉,或被植入的能力将神视为人,从而将神的一切属性、特性和品质视为人,因而将美德、情感、倾向和知识(科学)视为人。也正是出于直觉或被植入的能力,迦南周围的国家或地上的居民,以及迦南境内部分地区的居民则拜巴力、亚斯他录、别西卜、基抹、米勒公、摩洛和其他人,其中有几个曾作为人存在过。
同样,正是出于直觉或这种被植入的能力,在如今基督教界的异教领域中,有些人拜圣徒为神,在他们的偶像面前屈膝跪拜,亲吻它们,在矗立着圣像的道路上向圣像脱帽致礼,在其墓前顶礼膜拜;甚至向教皇也如此行,事实上,他们亲吻教皇的鞋子,有些人甚至亲吻他的足迹;如果宗教允许的话,他甚至会被尊为神。这些和其它做法就出自一种直觉或这种被植入的能力;例如,人们倾向于敬拜他们看得见的一位神,而不是被他们视为纯粹雾气的某种空气一样的东西,因为这后者对他们来说,就是烟雾。神是人的观念是从天堂流入的,只是许多人如此扭曲这个观念,以至于一个凡人,或偶像取代了神而被敬拜,就像明亮的阳光变成了不漂亮的颜色,夏天的热照着它们所落到的物体的性质而变成恶臭的气味一样。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对神的观念变成对一朵小云,或雾气,或自然界至内层的观念;这些观念存在于基督徒当中,但很少存在于具有某种理性之光的其他民族当中,如非洲人和其他几个民族。
228.“这些事是阿们,忠信真实的见证人说的”表示一切真理和信的一切都来自祂。这从“阿们”和“忠信真实的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阿们”是指真实或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忠信真实的见证人”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信的一切;“见证”当论及主时,表示来自祂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信的一切,因为信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见证人”,是因为它就是主在天堂和教会里的神性,祂就在这神性中,这神性就是那里的祂自己;事实上,这神性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充满整个天堂,形成并构成它;这就是为何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神性真理因在源头和品质上是这种情况,故在此被称为“见证人”,因为它为主的神性人身作见证,并把它显明给所有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正因如此,高层天堂的天使对其它任何神性都没有感知,也不可能有任何感知,只对主的神性人身有感知;这是由于整个天堂进入他们心智的流注。由此可见为何当论及主时,“见证人”表示在天堂和教会里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又为何当论及那些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时,“作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参看AE 27节)。天堂无论整体还是每个部分都类似一个人,这是由于主的神性人身(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等节,101节);从主发出的神性形成天堂,并将天使塑造成天堂的形像;这神性就是神性真理(HH 13, 133, 139–140节)。
这神性真理被主称为“保惠师,真理的灵”;对此,经上说它要“为祂作见证”,它来自祂;它为祂作见证,这一点在约翰福音已经声明了:
当保惠师,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它从祂发出,这一点也在约翰福音声明了:
保惠师,真理的灵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因为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祂要荣耀我,因为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3–15)
“祂不是凭自己说的,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表示神性真理来自主;“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表示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人身;“祂要荣耀我”表示神性真理显明主的神性人身;“荣耀”是指使主的神性人身被认识。当论及主时,“荣耀”就是这个意思(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4节)。
主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我将真理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去,就差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到你们这里来。(约翰福音16:7)
由此清楚可知,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人身。主自称“阿们”,是因为“阿们”表示真实,因而表示主自己;祂在世时就是神性真实本身,或神性真理本身;这也是为何祂经常说“阿们”,和“阿们,阿们,或实实在在”(如在马太福音5:18, 26; 6:16; 10:23, 42; 17:20; 18:3, 13, 18; 24:2; 28:20; 约翰福音1:51; 3:11; 5:19, 24, 25; 6:26, 32, 47, 53; 8:34, 51, 58; 10:1, 7; 12:24; 13:16, 20, 21; 21:18, 25)。
主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本身,祂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同一福音书:
我为他们的缘故,使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约翰福音17:19)
在圣言中,“圣”论及神性真理,“分别为圣,或成圣”论及那些接受神性真理的人(参看AE 204节);因此,主使自己分别为圣,或成圣是指使祂的人身或人性成为神性。关于这些事,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03–306节)从《属天的奥秘》摘录的相关内容。此外,“阿们”表示神性确认(参看AE 34节);在旧约也是(申命记27:15–26; 列王纪上1:36; 以赛亚书65:16; 耶利米书11:5; 28:6; 诗篇41:13; 72:19; 89:52; 1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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