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14.“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表示与他们的恶行相对应的地狱惩罚。这从“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他”的含义清楚可知,“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他”是指按报应的法则进行报应,因而是指给予与恶行相对应的惩罚。但由于这些话是对那些按照劝诫从巴比伦中出来,也就是说,放弃这种宗教说服,并警惕它的人说的,并且这些人处于仁爱,从而不会报复,因此不惩罚其他人,所以这些话表示与恶行相对应的地狱惩罚。论到他们,经上说,这些人要“报应她”,后来又说“按她的作为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这些话与字义上的圣言的风格是一致的(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也就是说,他们要为向他们所行的不义而报仇。经上在字义上也说,主自己发怒,惩罚,出于报复行动;然而,发怒和报复在主里面是不存在的,或不可能的,因而在那些被主引导,并从祂生活的人里面也是不存在的,或不可能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在基督教界,有些人为自己形成了这种概念:神是一种普遍力量,或说他们对神的概念类似他们对宇宙的概念;有些人认为祂是在其至内层的自然界;有些人认为祂是在某种以太领域的云;有些人认为祂就像一束光;有些人则根本没有任何概念;几乎没有人形成神是人的概念;然而,神就是人。基督徒对神形成这些概念有几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根据他们的教义,他们相信有三个彼此不同的神性位格;父,一个不可见的神,以及主,但祂在其人性方面不是神。第二个原因是,他们相信神是一个灵;他们将灵想象成风、空气或以太,而事实上,每个灵都是一个人。第三个原因是,基督徒因没有生活的唯信而变得世俗化,并因自我之爱而变得肉体化;一个世俗和肉体的人是看不见神的,除非从空间来看,因而看神就像宇宙或自然界中的整个至内层,从而像是延伸了的。但从空间决看不到神,因为灵界没有空间;灵界的空间是来自相似性,或类似于空间的某种东西的表象。
每个感官人都以这种方式看见神,因为他在言语之上的思维极少;属于言语的思维对自己说“眼睛所看到的和手所摸到的,我知道是存在的”,它将其它一切当成纯粹的话语,或推测性的问题而搁置一边。这些就是基督教界没有神是一个人的概念的原因。事实上,没有这种概念,就会有对它的反感,你若检查自己,并想到神性人身,就会看到这一点;然而,主的人性或人身是神性。不过,持有上述观念的,与其说是头脑简单的人,不如说是聪明人,因为许多聪明人被自我聪明的骄傲蒙蔽了双眼,因而迷恋知识(科学),或说迷恋他们所知道的,正如主在马太福音(11:25; 13:13–15)中所说的。但要让这些人知道,所有视神为人的人都从主那里看见祂,其他所有人则从自我那里看见祂;那些从自我那里看见的人并没有看见。
407.现在要解释一下爱邻舍是什么意思。爱邻舍就是不仅向亲戚、朋友和好人意愿和实行良善,还要向陌生人、敌人和坏人意愿和实行良善。然而,向后者行使仁爱的方式,与向前者的不同,或说要以不同的方式向这些人行使仁爱:对亲人和朋友要采取直接受益的形式;但对敌人和坏人要采取间接受益的形式,如劝诫、纪律和惩罚,因而要采取纠正的形式。
这一点可以这样来说明:当一个法官根据法律和正义来惩罚作恶的人时,他就在爱他的邻舍;因为通过这种方式,法官在纠正作恶的人,使他变得更好,并照顾到了公民福祉,因为他阻止了作恶的人进一步伤害他们。众所周知,当孩子犯错时,一个惩罚他们的父亲仍然爱他们。而另一方面,他若不惩罚他们,就是在爱他们的邪恶或缺点;这不能被称为仁爱。此外,如果有人击退敌人的攻击,在自卫中击打他,或把他送到法官那里,以防止伤害自己,但又有意和这个人交朋友,那么他就是出于仁爱的灵,或仁爱原则行事。以保卫国家和教会为目的的战争并不违背仁爱。战争进行的目的表明它们是不是仁爱,或某个行为的最终目的表明它是不是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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