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14

1114.“她怎样待

1114.“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表示与他们的恶行相对应的地狱惩罚。这从“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他”的含义清楚可知,“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他”是指按报应的法则进行报应,因而是指给予与恶行相对应的惩罚。但由于这些话是对那些按照劝诫从巴比伦中出来,也就是说,放弃这种宗教说服,并警惕它的人说的,并且这些人处于仁爱,从而不会报复,因此不惩罚其他人,所以这些话表示与恶行相对应的地狱惩罚。论到他们,经上说,这些人要“报应她”,后来又说“按她的作为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这些话与字义上的圣言的风格是一致的(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也就是说,他们要为向他们所行的不义而报仇。经上在字义上也说,主自己发怒,惩罚,出于报复行动;然而,发怒和报复在主里面是不存在的,或不可能的,因而在那些被主引导,并从祂生活的人里面也是不存在的,或不可能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在基督教界,有些人为自己形成了这种概念:神是一种普遍力量,或说他们对神的概念类似他们对宇宙的概念;有些人认为祂是在其至内层的自然界;有些人认为祂是在某种以太领域的云;有些人认为祂就像一束光;有些人则根本没有任何概念;几乎没有人形成神是人的概念;然而,神就是人。基督徒对神形成这些概念有几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根据他们的教义,他们相信有三个彼此不同的神性位格;父,一个不可见的神,以及主,但祂在其人性方面不是神。第二个原因是,他们相信神是一个灵;他们将灵想象成风、空气或以太,而事实上,每个灵都是一个人。第三个原因是,基督徒因没有生活的唯信而变得世俗化,并因自我之爱而变得肉体化;一个世俗和肉体的人是看不见神的,除非从空间来看,因而看神就像宇宙或自然界中的整个至内层,从而像是延伸了的。但从空间决看不到神,因为灵界没有空间;灵界的空间是来自相似性,或类似于空间的某种东西的表象。

每个感官人都以这种方式看见神,因为他在言语之上的思维极少;属于言语的思维对自己说“眼睛所看到的和手所摸到的,我知道是存在的”,它将其它一切当成纯粹的话语,或推测性的问题而搁置一边。这些就是基督教界没有神是一个人的概念的原因。事实上,没有这种概念,就会有对它的反感,你若检查自己,并想到神性人身,就会看到这一点;然而,主的人性或人身是神性。不过,持有上述观念的,与其说是头脑简单的人,不如说是聪明人,因为许多聪明人被自我聪明的骄傲蒙蔽了双眼,因而迷恋知识(科学),或说迷恋他们所知道的,正如主在马太福音(11:25; 13:13–15)中所说的。但要让这些人知道,所有视神为人的人都从主那里看见祂,其他所有人则从自我那里看见祂;那些从自我那里看见的人并没有看见。


真实的基督教 #215

215.在某些情况下

215.在某些情况下,圣言字义的真理不是赤裸的真理,而是真理的表象,就像取自诸如存在于自然界中的那类事物的类比和比较,适合并足以让简单人和孩子理解。但它们同时又是对应,所以是真正真理的容器和住所,是盛纳它的器皿,就像盛好酒的水晶杯,或盛美食的银盘子;或它们也像穿在身体上的衣服,如婴儿的襁褓,或少女的漂亮衣服;它们又像属世人的知识,这些知识包含对属灵真理的感知和情感。被包括、包含、包裹和容纳的赤裸真理本身在圣言的属灵意义中,赤裸良善在圣言的属天意义中。但这一点要从圣言来说明。

耶稣说:

文士和法利赛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在这段经文中,主通过类比和比较说话,这些类比和比较同时也是对应;祂用了“杯盘”这个词,“杯”不仅意味着,而且还表示圣言的真理,因为“杯”是指酒,而“酒”表示真理。但“盘”是指食物,而“食物”表示良善。因此,“洗净杯盘的里面”表示通过圣言洁净属于意愿和思维的心智内层。“好叫外面也干净了”表示好叫外层也可以如此被洁净,外层是行为和话语;因为这些从内层获得它们的本质。

耶稣又说: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躺在他的大门口。(路加福音16:19, 20)

在这段经文中,主也通过类比和比较来说话,这些类比和比较是对应,并包含属灵事物。“财主”是指犹太民族,犹太民族被称为财主,是因为它拥有包含属灵财富的圣言;他所穿的“紫色和细麻布衣服”表示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紫色”表示圣言的良善,“细麻”表示圣言的真理;他“天天奢华宴乐”表示他们以拥有圣言,并在圣殿和会堂从圣言中听到许多经文为快乐或满足;“讨饭的拉撒路”是指外邦人,因为他们没有圣言;他“躺在财主的大门口”是指这些外邦人被犹太人蔑视和弃绝;他“浑身生疮”表示外邦人因对真理的无知而处于许多虚假。

拉撒路是指外邦人,因为主爱外邦人。如:祂爱从死里复活的拉散路(约翰福音11:3, 5, 36);他被称为主的朋友(约翰福音11:11);与主一同坐席(约翰福音12:2)。从这两段经文可以清楚看出,圣言字义的真理和良善就像器皿,或像赤裸的良善和真理的衣服,这两者就隐藏在圣言的属灵和属天意义中。

既然这就是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那么可推知,那些拥有神性真理,并相信圣言在其深处从内在是神圣神性的人,尤其那些相信圣言凭其属灵和属天意义而具有这种性质的人,当在来自主的光照状态下阅读圣言时,就会在属世之光中看到神性真理。因为圣言灵义所在的天堂之光流入圣言字义所在的属世之光,并光照人的理智能力(理智能力被称为理性),使它看到并承认神性真理,无论是在它们显而易见的地方,还是在它们隐藏的地方。对有些人来说,这些真理与天堂之光同时流入,有时甚至是在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事实的时候流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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