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12.“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把他们与主分离了。这从“想起来”和“不义”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起来”当论及神时,是指把主与他们自己分离(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不义”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公义”(the just)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因此“不义”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公义”(the just)之所以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是因为文明的公义只是属于法律的文明真理,文明的公平(civil equity)是也属于法律的良善。事实上,正如法律意愿公义,它也意愿公平;因为正如一切真理都必须来自良善,一切公义都必须来自公平;正如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一切公义都属于公平,反之亦然。这两者无法分离,因为如果它们分离,公平不再是公平,所谓的公义不是公义。同样,良善和真理无法分离,因为如果它们分离,良善不是良善,真理也不是真理。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清楚知道,“不义”在此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
“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之所表示邪恶之虚假把他们与主分离了,是因为之前的话,即“她的罪已滔天”,表示他们的邪恶关闭了天堂;当天堂向人关闭时,主就被分离了;后面这话的含义从前面那话的含义可推知。然而,必须明白的是,主没有将自己与他们分离,而是他们将自己与主分离;因为主从脸上,而不是从后脑勺注视每个人。正因如此,天堂天使不断拥有主在他们面前,无论他们转向哪个方向,情况都是这样;但恶灵则将脸转离主,将后脑勺转向祂,从而把自己与祂分离。正是来自他们邪恶的虚假造成了这种结果。天堂天使以这种方式转向主,地狱灵则背离主(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145, 151, 251, 272, 548, 552, 561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前面说明,独自的一个神性是不可能的,而是必须有一个三位一体,这三位一体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位神。现在的问题是,在主在世上取得人身,并把它变成神性之前,神拥有什么样的三位一体。那时神同样是一个人,拥有神性、神性人身和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也就是拥有神性存在,神性显现和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因为如前所述,没有一个三位一体的神是不可能的。但那时,神性人身不是直到终端的神性。终端就是那被称为“肉和骨”的;当主在世时,祂甚至将这些终端也变成神性;这是必要的,这就是神现在所拥有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每位天使都是一个人,有一个灵魂,一个身体和一个发出;然而,这不会使他成为一个完整的人,因为他不像世人那样有肉有骨。
主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甚至直到它被称为“肉和骨”的终端,主亲自向门徒证明了这一点(当门徒看见祂时,他们以为他们看见了一个灵),祂说:
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因为灵无肉无骨,像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由此可推知,现在神比天使更是人。我们已经在天使和世人之间作了对比;然而,必须明白的是,神在自己有生命,而天使在自己没有生命,因为他是生命的接受者。主在神性和神性人身方面都在自己有生命,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此处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为祂在别处说:“父在祂里面,父与祂为一。”
167.“众教会必知道我是那察看肾心的”表示所有属教会的人对唯独主知道并探查外层和内层,以及属于信和爱的事物的承认。这从“察看”、“肾”和“心”的含义清楚可知:“察看”当论及主时,是指唯独祂知道并探查;“肾”是指信之真理,以及它们从虚假中的洁净(我们将在下文论到这一点);“心”是指爱之良善。“心”表示爱之良善,因为有两样东西在人里面掌权或支配,即心和肺,其身体的整个生命都来源于它们。由于人体里面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其心智里面的一切事物,所以也有两样东西在其心智里面掌权或支配,即意愿和理解力。心智的这两个国度对应于身体的两个国度,即意愿对应于心和心跳,理解力对应于肺和肺呼吸。没有这种对应关系,身体就不能存活,甚至连它的一个粒子都不能存活。心因对应于意愿而对应于爱之良善;肺因对应于理解力而对应于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心”表示爱,“灵魂”表示信。因此,圣言经常用到“从心和灵魂”这种词语,以此表示从爱和信。《属天的奥秘》大量论述了这种对应关系,那里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即:在圣言中,“心”表示爱,它因表示爱,故也表示意愿(AC 2930, 3313, 7542, 8910, 9050, 9113, 10336节)。心对应于属于人之爱的事物,肺对应于属于人之信的事物(AC 3883–3896节)。天堂有像心跳那样的搏动或跳动,以及像肺呼吸那样的呼吸(AC 3884—3885, 3887节)。那里的心跳取决于爱的状态,肺呼吸取决于信的状态(AC 3886–3889节)。心进入肺的流注就像良善进入真理的流注,意愿进入理解力的流注,以及爱进入信的流注;并且交流和结合都是相似的(AC 3884, 3887–3889, 9300, 9495节)。关于天堂进入心和肺的流注,来自经历(AC 3884节)。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在圣言中,从心和灵魂表示从爱和信(AC 2930, 9050节)。人的灵与其身体通过肺呼吸和心跳结合;因此,当两者停止时,人的身体就死亡了,但他的灵仍活着(《天堂与地狱》,521节);当心跳停止时,灵就分离了,因为心对应于爱,也就是生命之热(HH 447节)。关于这种对应关系的其它许多事,可参看这本书(HH 95节)。“肾”表示信之真理,以及它们从虚假中的洁净,因为血液在肾脏中得到净化,而在圣言中,“血”表示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735, 9127节)。洁净或净化的器官所表相同;从虚假中的一切洁净都通过真理实现。由此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耶和华或主“察看心肾”表示什么,即祂探查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并把它们与邪恶和虚假分离。
在以下地方,“肾”就表示这一点,耶利米书:
按公义判断、试验肾心的万军之耶和华。(耶利米书11:20)
同一先知书:
你栽培了他们,他们也扎了根,长大而且结果;他们的口是与你相近,肾却与你远离。但耶和华啊,你必看见我,证明我的心。(耶利米书12:2, 3)
“口相近,肾远离”是指仅在记忆中,因而当人说话时在他的某种思维中,却不在意愿中,并由此在行为中的真理。在意愿中,并由此在行为中的真理就是那将虚假分离出去,并驱散它们的;在意愿中,并由此在行为中的真理就是意愿并实行一个人所知道并以之为真理的东西;这真理就是那特别由“肾”来表示的。
又:
我耶和华是鉴察心,试验肾的,要照各人的道路和他作为的果子报应他。(耶利米书17:10)
“鉴察心”是指通过将邪恶与良善分离而洁净良善;“试验肾”是指通过将虚假与真理分离而洁净真理;因此,经上说:“要照各人的道路和他作为的果子报应他。”“道路”是指信之真理,“作为的果子”是指爱之良善。“道路”是指信之真理(可参看AE 97节),“作为的果子”是指爱之良善(参看AE 98, 109, 116节)。
又:
试验义人,察看肾心的万军之耶和华。(耶利米书20:12)
诗篇:
愿你坚立义人;因为你,察验心肾的,是公义的神。(诗篇7:9)
“义人”是指那些喜欢实行良善和真理的人,他们的良善和真理被主洁净,这由“察看”和“试验肾心”来表示。又:
耶和华啊,求你察看我,试验我,审察我的肾、我的心。(诗篇26:2)
由于真理与虚假并良善与邪恶的分离都是藉着试探,所以经上说:“试验我。”又:
我的心里发酸,我的肾被刺;我愚昧无知。(诗篇73:21, 22)
这些话描述了邪恶对良善和虚假对真理的侵扰。又:
看哪,你在肾渴慕真理,你在隐秘部位使我晓得智慧。(诗篇51:6)
在原文,此处用另一个词来表达“肾”,这个词涉及虚假与真理并邪恶与良善的分离。这表明“肾”表示洁净和分离。
又:
我必祝福那给我忠告的耶和华;我的肾在夜间也惩戒我。(诗篇16:7)
“夜”表示当虚假起来时,人的状态;“我的肾惩戒我”表示在这种情况下,真理与虚假的争战。又:
甚至黑暗在你面前不算黑暗,黑夜却如白昼光明;黑暗怎样,光明也怎样。因你拥有我的肾,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诗篇139:12, 13, 15)
“黑暗”表示虚假,“光明”表示真理;“拥有肾”是指知道属于人的虚假和真理;故经上说,“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这句话表示被造的虚假无法隐藏。“黑暗”表示虚假,“光明”表示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骨头”表示在秩序终端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属天的奥秘》,3812, 5560, 5565, 6592, 8005节)。
由于“肾”表示从虚假中洁净的真理,所以在献祭时,只献上脂肪和肾脏(可参看出埃及记29:13; 利未记3:4, 10, 15; 4:9;以及别处)。只把脂肪和肾脏献在坛上,是因为“脂肪(或脂油)”表示爱之良善,“肾”表示信之真理。“脂肪或脂油”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53, 5943, 6409, 10033节)。“肾”表示检查、洁净并弃绝虚假的信之真理,这是由于对应关系;因为身体的一切部位,甚至最细微处,都拥有对应关系,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那里以章节标题说明,天堂的一切与人的一切有一种对应关系(HH 87–102节);关于肾(HH 96–97节)。除非知道这样一种对应关系的存在,否则谁能知道为何论到耶和华或主,圣言经常说:“祂察看、试验肾心?”关于肾、输尿管和膀胱的对应关系,可进一步参看《属天的奥秘》(5380–5386节)。“察看肾心”也表示探查人的外层和内层,因为真理在外面,良善在里面;本质上为真理,特别由“肾”来表示的属灵良善是外层良善;而特别由“心”来表示的属天良善是内层良善。这一点从关于属灵国度和属天国度的阐述和说明看得更清楚(《天堂与地狱》,20–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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