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12

1112.“她的不义

1112.“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把他们与主分离了。这从“想起来”和“不义”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起来”当论及神时,是指把主与他们自己分离(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不义”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公义”(the just)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因此“不义”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公义”(the just)之所以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是因为文明的公义只是属于法律的文明真理,文明的公平(civil equity)是也属于法律的良善。事实上,正如法律意愿公义,它也意愿公平;因为正如一切真理都必须来自良善,一切公义都必须来自公平;正如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一切公义都属于公平,反之亦然。这两者无法分离,因为如果它们分离,公平不再是公平,所谓的公义不是公义。同样,良善和真理无法分离,因为如果它们分离,良善不是良善,真理也不是真理。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清楚知道,“不义”在此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

“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之所表示邪恶之虚假把他们与主分离了,是因为之前的话,即“她的罪已滔天”,表示他们的邪恶关闭了天堂;当天堂向人关闭时,主就被分离了;后面这话的含义从前面那话的含义可推知。然而,必须明白的是,主没有将自己与他们分离,而是他们将自己与主分离;因为主从脸上,而不是从后脑勺注视每个人。正因如此,天堂天使不断拥有主在他们面前,无论他们转向哪个方向,情况都是这样;但恶灵则将脸转离主,将后脑勺转向祂,从而把自己与祂分离。正是来自他们邪恶的虚假造成了这种结果。天堂天使以这种方式转向主,地狱灵则背离主(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145, 151, 251, 272, 548, 552, 561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前面说明,独自的一个神性是不可能的,而是必须有一个三位一体,这三位一体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位神。现在的问题是,在主在世上取得人身,并把它变成神性之前,神拥有什么样的三位一体。那时神同样是一个人,拥有神性、神性人身和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也就是拥有神性存在,神性显现和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因为如前所述,没有一个三位一体的神是不可能的。但那时,神性人身不是直到终端的神性。终端就是那被称为“肉和骨”的;当主在世时,祂甚至将这些终端也变成神性;这是必要的,这就是神现在所拥有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每位天使都是一个人,有一个灵魂,一个身体和一个发出;然而,这不会使他成为一个完整的人,因为他不像世人那样有肉有骨。

主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甚至直到它被称为“肉和骨”的终端,主亲自向门徒证明了这一点(当门徒看见祂时,他们以为他们看见了一个灵),祂说:

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因为灵无肉无骨,像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由此可推知,现在神比天使更是人。我们已经在天使和世人之间作了对比;然而,必须明白的是,神在自己有生命,而天使在自己没有生命,因为他是生命的接受者。主在神性和神性人身方面都在自己有生命,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此处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为祂在别处说:“父在祂里面,父与祂为一。”


真实的基督教 #338

338.使徒们的信仰

338.使徒们的信仰正是对主耶稣基督的信仰,这一点从他们书信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仅从中引用以下经文;加拉太书: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拉太书2:20)

使徒行传:

保罗向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又:

那领保罗出来的人说,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说,当信主耶稣基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传16:30, 31)

约翰一书:

那有神儿子的,就有生命;没有神儿子的,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信神儿子的名。(约翰一书5:12, 13)

加拉太书: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人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使我们信了基督耶稣。(加拉太书2:15, 16)

由于他们的信仰是对耶稣基督的信仰,还由于信仰也来自祂,所以他们称这信仰为“信耶稣基督”,如在刚才引用的经文(加拉太书2:16)和以下经文中,即罗马书:

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叫祂使信耶稣的人称义。(罗马书3:22, 26)

腓立比书: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而从神来的义。(腓立比书3:9)

启示录:

守神诫命,和耶稣信仰的。(启示录14:12)

提摩太后书:

因信基督耶稣。(提摩太后书3:15)

加拉太书:

在基督耶稣里有借着爱作工的信。(加拉太书5:6)

由此可见,今天教会经常引用的保罗的那句话中的信是指哪种信:

所以,我们认定,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也就是说,它不是对父神的信仰,而是对祂儿子的信仰,更不是按顺序对三个神的信仰,即对父神的信仰(救恩来自祂),为了父神而对圣子神的信仰,通过他们而对圣灵神的信仰(译注:当今基督教会认为,救恩由圣父计划并差遣,由圣子完成,并由圣灵施行?,三者共同成就,缺一不可;故要信圣父、圣子和圣灵)。当今教会认为,保罗在这句话中所指的是三人信仰,因为十四个世纪以来,或自尼西亚议会以来,教会就不承认其它信仰,因而不知道其它信仰,故以为这是唯一的信仰,其它信仰是不可能的。因此,每当“信”这个词出现在新约圣言中时,人们都以为所指的是这三人信仰,那里的一切都被用于该信仰。所以唯一得救的信仰,即对神救主的信仰,已经灭亡了;因此,许多错误或谬误和非理性的悖论已经潜入教会的教义。因为教会的一切教义都会教导并指出通往天堂或救赎的道路,而这一切教义都取决于信仰;由于如此多的错误或谬误和悖论已经潜入这信仰,如前所述,所以对他们来说,有必要宣布以下教条,即:理解力必须服从信仰。但由于在保罗的那句话(罗马书3:28)中,“信”不是指对父神的信仰,而是指对祂儿子的信仰,那里的律法行为不是指十诫的律法行为,而是指摩西为犹太人制定的律法行为,这从那里随后的经文,以及书信中的类似经文,直到加拉太书(2:14, 15)明显看出来,所以当今信仰的基石已经崩塌了,建立在它上面的圣殿则与它一起崩塌,就像一座房子沉入地下,只剩房顶在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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