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11.启18:5.“因她的罪已滔天”表示因为他们的邪恶关闭了天堂。这从“罪”和“滔天”的含义清楚可知:“罪”是指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邪恶(AE 1108节);“滔天”是指关闭天堂,因为邪恶,尤其源于在巴比伦人中间掌权作王的这种自我之爱的邪恶,关闭天堂;他们的自我之爱是对统治世界、圣言、教会和天堂,统治主自己的爱。“滔天”之所以表示关闭天堂,是因为邪恶当抵达天堂时,就会关闭它,它们具有这种效果。天使因在天堂之下的那些人的邪恶而进入一种要么难过,要么悲伤,要么恐惧,要么愤怒的状态;他们进入这种状态,不是因为他们看到了那些处于这些邪恶的人,从而意识到邪恶具有这种效果,而是因为当来自邪恶的虚假抵达天堂时,它们就会产生这种效果。事实上,在天堂,所有人都处于来自对主之爱的良善,处于对邻之仁,而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与这些良善截然对立;当一个对立面对抗另一个,如此处,也就是说,当魔鬼的邪恶对抗属天的良善时,那些处于属天良善的人要么难过,要么悲伤,要么恐惧,要么被激怒;当情况是这样时,他们就会转身离开,因此天堂就关闭了。但主仍规定,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尤其那些处于最坏的邪恶之人,要远离天堂,以便天使不受他们侵扰。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即: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这一点可从圣言、神性本质和天堂明显看出来。从圣言:在圣言中,主自己教导说,父与祂为一,圣灵从祂和父那里发出;主还教导说,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真理的灵,也就是圣灵,不是从自己说的,而是从主说的;再者,这一点从旧约圣言中的经文也看出来,在那里,主被称为“耶和华”、“神的儿子”和“以色列的圣者”。
从神性本质:独自的一个神性是不可能的,而是必须有一个三位一体。这三位一体是存在(或实体),显现(或实存)和发出,因为存在必须显现,当它显现时,它必须发出,以便产生。这三位一体在本质上为一,在位格上也为一,就是神。这一点可通过对比来说明。一位天堂天使就是一个三位一体,因而是一;一位天使的存在被称为他的灵魂,他的显现被称为他的身体,从这两者的发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没有这三位一体,一位天使既不存在,也不是是。一位天使因这三位一体而成为神的一个形像,被称为“神的儿子”,也被称为“继承人”,甚至被称为“神”;尽管如此,天使不是来自他自己的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唯独神是来自祂自己的生命。
从天堂: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的神性真理在天堂就是这样。在天堂,被称为父的神性和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由此发出的神性显为与热合一的光;这光是神性真理,这热是神性良善。因此,被称为父的神性是神性存在,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是来自这存在的神性显现,被称为圣灵的神性是从神性显现和神性存在发出的神性。这三位一体就是天堂里的主;正是祂的神性之爱在那里显为一轮太阳。
551.“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表示他们渴望摧毁属于属灵生命的感知良善的官能,但却是徒劳。这从“死”和“死却逃避他们”的含义清楚可知:“死”在此是指摧毁感知良善的官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死却逃避他们”是指他们不能摧毁,因而他们的渴望是徒劳的。“死”在此表示摧毁感知良善的官能,但前面的“死”表示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因为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理解力的生命是理解真理的官能,意愿的生命是感知良善的官能;因此,“死”表示这一种或那一种生命的丧失。在第一个例子中,“死”表示理解真理的官能的丧失,在第二个例子中,表示感知良善的官能的丧失,因为前文论述了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凡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 288b, 484节)。这清楚表明,“死”在此表示剥夺感知良善的官能。这就是为何经上用了两种几乎相同的表达方式,又为何“要求死”论及那些属于理解力的事物,“愿意死”论及那些属于意愿的事物。由于适合人的属灵生命由这两种官能构成,所以这句话也表示他们渴望摧毁属灵生命。此外,感知良善的官能和理解真理的官能一样,也被赐给了每个人,因为真理爱良善,良善爱真理;因此,它们不断渴望结合,并且像意愿与理解力,或情感与思维那样结合。当它们结合时,理解力出于对思考真理的情感而思考真理,然后理解力也看到真理,意愿则感知到它。出于意愿的情感感知真理就是感知良善,因为当人意愿真理,或受它影响时,也就是说,当他爱真理时,真理就变成良善;因此,凡被爱的,都被称为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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