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302.启5:2.“我又看见一位强有力的天使,大声宣告”表示来自主进入天堂的流注的探查。这从“一位强有力的天使”和“大声宣告”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位强有力的天使”是指天堂(下文稍后会提到);“大声宣告”是指来自主的流注的探查,即探查是否有人能知道天上和地上所有人,无论总体还是具体,的生命状态,因为这是此处所论述的主题。“宣告”表示这种探查,“大声”表示主的流注。因为“声音”当论及主时,表示来自祂的圣言、教义和信仰的一切真理;当论及天堂和教会时,表示由此而来的一切思维和情感。由于天上的天使和有教会在里面的世人所思考,并受到影响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来自主的流注,所以这就是此处“大声”所表示的。众所周知,凭自己,没有人能出于对良善的爱而受良善影响,出于对真理的爱而思想真理;相反,这一切都是从天堂流入的,也就是通过天堂从主流入;由于事实就是这样,所以“大声”表示主的流注。在圣言中,“声音”(voice,或译为响声、嗓音)表示圣言、教义和信仰的真理,以及从圣言所宣布的一切(参看AE 261节;《属天的奥秘》,3563, 6971, 8813, 9926节)。它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内在情感,以及由此而来的思维(AC 10454节)。“一位强有力的天使”表示天堂,因为整个天使天堂在主面前就像一个人,或一位天使,天使的每个社群同样如此;故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不是指一位天使,而是指一个完整的天使社群,如“米迦勒”、“加百列”和“拉斐尔”。所以此处“大声宣告的一位强有力的天使”表示主进入整个天堂的流注;这流注进入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下文也明显看出来,因为经上说:“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没有人能打开、能观看那书卷。”在圣言中,“天使”表示天堂的全部社群,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90, 130, 200节);整个天堂在主面前就像一个人,或一位天使,天堂的每个社群也是如此(参看《天堂与地狱》,59–8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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