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1055.“将要从深渊中上来,又要走向灭亡”表示它虽为了形式而被承认为神性,但仍遭弃绝。这从“从深渊中上来”和“走向灭亡”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深渊中上来”当论及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中间的圣言时,是指为了形式而被接受并承认为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走向灭亡”是指不是被承认,而是被弃绝。众所周知,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就是这样对待圣言的。事实上,圣言被承认为神性,是因为主对彼得所说关于钥匙的话,因为关于十字架受难、马利亚和使徒们的历史,还因为一些能被他们扭曲来支持他们统治的经文。由于这一切都来自圣言,而他们的宗教就建立在它们上面,所以如果圣言不被承认为神性,那么这个宗教本身就会倒塌,他们就不能再统治圣物,甚至不能再被称为基督徒了。尽管如此,他们仍弃绝圣言,这也是众所周知的,因为普通民众不读圣言,教导圣言的修道士也很少读圣言。许多人废去了圣言的神圣性,这从他们的著述和话语明显看出来,因为圣言所包含的内容与教皇的法令和诏书不相符,还因为巴比伦在那里被生动描述,并被判入地狱。这些就是弃绝它的原因。这一切清楚表明,圣言被承认为神性只是为了形式。当明白“朱红色的兽”是指圣言,“骑在它上面的淫妇或女人”是指宗教说服,这种宗教说服视统治为目的,视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圣物为手段时,这些话表示这些事就变得显而易见了。
(关于第二种亵渎续)
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由此处于对统治的爱,贪恋并获得统治权,后来又利用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圣物行使统治权的人,就是亵渎者。因为为了自我,也就是为了显赫和由此而来的崇敬,以及一种自我崇拜而对统治之爱的快乐是一种地狱的快乐。此外,这种快乐在地狱掌权,因为在地狱,人人都想成为最大的,而在天堂,人人都想成为最小的。出于一种地狱的快乐统治圣物就是亵渎它们。
但对教会圣物的这第二种亵渎,不像对它们的前一种亵渎。那些通过打开属灵心智实现了与天堂的交流之人犯了前一种亵渎罪;而那些属灵心智没有打开,或没有通过该心智实现与天堂的交流之人犯了这第二种亵渎罪。因为只要对统治之爱的快乐居于人里面,属灵心智就无法打开,与天堂的交流对他来说是不可能的。
此外,这些亵渎者死后的命运不同于前者。如前所述,前者处于持续不断的幻想谵妄中;但这些人仇恨主,仇恨天堂、圣言、教会和教会的一切圣物。他们陷入这种仇恨,是因为他们的统治权被剥夺了;因此,他们的状态变成了相反的状态。他们看上去就像某种火热的东西,他们的地狱就像着了火或火灾;因为地狱之火无非是出于自我之爱统治的欲望。他们就在最坏的人当中,被称为魔鬼;而其余的人被称为撒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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