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08

1108.“免得有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真实的基督教 #564

XI.一个从未悔改,

XI.一个从未悔改,或从未审视和省察自己的人,

最终不知道什么是定罪或诅咒的邪恶,什么是拯救的良善

564.由于在改革宗基督教界,很少有人实践悔改,所以此处补充这一事实:不审视和省察自己的人,最终不知道什么是定罪或诅咒的邪恶,什么是拯救的良善,因为他没有宗教信仰来引导他认识到这一点。人没有看到、认识和承认的邪恶会留下来,或仍留在他身上;凡留下来的东西都会变得越来越根深蒂固,直到它阻塞或关闭心智的内层,以至于人首先变成属世的,然后变成感官的,最终变成肉体的。在所有这些状态下,他都没有意识到任何定罪或诅咒的邪恶,或拯救的良善。他变得像一棵长在坚硬岩石上的树,树根在裂缝中扩散,最终因缺乏水分而枯萎。

每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都是理性和道德的;但有两条途径通向理性,一条来自世界,另一条来自天堂。只从世界,没有从天堂变得理性和道德的人,只在言行举止上是理性和道德的,但他内心是动物,甚至是野兽,因为他与那些在地狱里的人行如一体,而地狱里的所有人都是野兽。另一方面,既从世界,也从天堂而理性和道德的人,是真正理性和道德的,因为他在灵里,在言语和行为上都是如此。某种属灵事物在他的言语和行为里面,就像它们的灵魂一样驱使属世层、感官层和肉体层。这样一个人也与那些在天堂里的人行如一体。因此,既有属灵的理性和道德的人,也有纯属世的理性和道德的人。在这个世界上,这两者无法彼此区分开来,尤其是如果后者通过练习充满伪善,或养成了虚伪的习惯;但天上的天使区分他们,就像区分鸽子和猫头鹰,或绵羊和老虎一样容易。

纯属世人可以看到别人身上的良善和邪恶,也可以责备别人;但他不审视和省察自己,所以看不到自己身上的任何邪恶,如果别人向他指出某种邪恶,他就会用他的理性,或似是而非的推理来掩盖它,就像蛇把头藏在尘土里一样,或他沉浸在邪恶中,就像大黄蜂把自己埋在泥里一样。他出于邪恶的快乐而如此行,这快乐笼罩着他,就像浓雾笼罩着沼泽,吸收并熄灭光线一样。这就是地狱的快乐,或说地狱快乐的性质。它从地狱散发出来,流入每个人,流入他的脚底、背部和后脑勺。如果它被允许进入头和胸的前部,或说被额头和胸部接受,那么人就会成为地狱的奴隶;因为人类的大脑致力于理解力和它所包含的智慧,而小脑致力于意愿和它的爱。这就是为何有两个脑。这种地狱的快乐只有通过属灵的理性和道德才能被纠正、改造和扭转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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