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154.这一点可通过各种理性考虑来说明。例如,众所周知,使徒们从主那里领受了圣灵的恩赐后,走遍世界上大部分地区传福音,并以口头和书信的形式来传播;这是他们凭自己从主那里如此行的。彼得以一种方式教导和写作,雅各以一种方式教导和写作,约翰以另一种方式,保罗又以一种方式,各人都根据自己特有的聪明来教导和写作。主以自己的灵充满他们;但各人照着各人感知的品质而从中取了一部分,并照着各人能力的品质来使用它。主充满天堂里的所有天使,因为他们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但每位天使都照着他自己的心智状态而说话和行动,有些天使简单,有些天使智慧,因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然而,每位天使都凭自己从主那里说话(和行动)。
教会的每个牧师都是如此,无论他处于真理,还是处于虚假。每个牧师都有自己的表达方式和自己的聪明,每个牧师都出于自己的心智,也就是说,出于他自己所拥有的灵说话。以所有新教徒为例,无论是被称为福音派的,还是被称为改革宗的;他们在路德、梅兰希顿或加尔文所教导的教义上接受教导后,不是这些领袖或他们的教义凭自己通过其追随者说话,而是其追随者凭自己从领袖或教义那里说话。此外,每个教义都可以用上千种方式来解释,因为每个教义都像一个丰饶角,各人从中汲取匹配和适合自己天赋的东西,并照着自己特有的才干来解释它。
这一点可通过心脏在肺部内和肺部上的作用,以及肺部凭自己从心脏那里的反作用来说明;这两者是两个不同的作用,却又是相互结合的。肺部凭自己从心脏那里呼吸;但心脏并不通过肺部呼吸;如果这种情况真的发生了,那么它们都会停止行动。心脏在全身内脏内和内脏上的作用也是如此。心脏将血液输送到各个方向,各个内脏则照着它所发挥的功用的性质,也照着它的功能而从中汲取各自的份,因此,每一个都是以自己的方式(来汲取血液)。
这个真理同样可以通过源于父母的邪恶来说明;这邪恶被称为遗传之恶,在人内和人身上起作用;源于主的良善也是如此,这良善从上面或里面起作用,而这邪恶从下面或外面起作用。如果邪恶通过人行动,那么人就不能改造,也无可指责;如果源于主的良善通过人行动,那么人同样不能改造;但由于良善和邪恶都取决于人的自由选择,所以当人凭自己从邪恶那里行动时,他就有罪了,当他凭自己从良善那里行动时,他就无罪了。既然邪恶是魔鬼,良善是主,那么当人从魔鬼那里行动时,他就有罪了,当他从主那里行动时,他就无罪了。正是每个人所拥有的这种自由选择使得人能够改造。
人的整个内在和整个外在也是如此。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但又相互结合。内在在外在内和外在上起作用,但不通过外在行动;内在有上千个计划,而外在只从中选择那些适合它功用的计划。因为人的内在(内在是指他的自愿和可感知的心智)有一大堆观念在里面,如果这些观念通过人的口流出来,或在说话时流出来,那么这就像一阵狂风从风箱中呼啸而出一样。内在及其内容的普遍性可以比作一片海洋、花坛或花园,而外在只从中选择适合它的功用,或说足够它用的东西。主的圣言就像海洋、花坛或花园;因为当它以某种程度的丰盛存在于人的内在里面时,它并不通过人行动,而是人凭自己从圣言那里说话和行动。主也是如此,因为祂就是圣言,即圣言里面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主从祂自己或圣言那里在人里面和人身上起作用,但不通过人行动,因为当人从圣言那里行动和说话时,他就是从主那里自由地行动和说话。
但这一点可通过灵魂和身体的相互作来更好地说明。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但又相互结合。灵魂在身体内和身体上起作用,但不通过身体行动,而身体凭自己从灵魂那里行动。灵魂不通过身体行动,因为这两者不会互相商量和深思熟虑;灵魂不会命令或要求身体做这个或那个,或从它的口中说话;身体也不会要求或乞求灵魂给予或提供任何东西;因为属于灵魂的一切也属于身体,相互和可互换地。主的神性和人身也是这样,因为主人身的灵魂是父的神性,人身是父的身体;人身不会要求它自己的神性告诉它说什么、做什么。因此,主说:
到那日,你们要奉我的名来求;我并不对你们说,我要为你们向父祈求,父自己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爱我。(约翰福音16:26, 27)
“到那日”是指祂得了荣耀之后,也就是说,祂与父完全绝对地合一之后。这个奥秘来自主自己,是给那些将属于祂的新教会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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