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101.(7)这样在一个位格里面,神成为人,人成为神。耶和华神成为人,人成为神,这一点作为一个结论从本章前面的一切命题或要点,尤其从这两点可以推知:宇宙的创造者耶和华降临并取了一个人身,以救赎和拯救人类(参看TCR 82-84节);主通过救赎行为将自己与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合一,因而是互动和相互地合一(参看TCR 97-100节)。从这种互动的合一中很清楚地看出,在一个位格里面,神成为人,人成为神;从这两者的合一是一个像灵魂和身体那样的合一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这与当今教会的信仰是一致的,如《亚他那修信经》所阐述的那样(可参看TCR 98节);这也与福音派教会的信仰或路德信仰是一致的,如他们在被称为《协和信条》的正统书卷或包含正统路德宗的书卷中所阐述的那样,《协和信条》既从《圣经》,也从教父那里通过理性论证牢固确立,基督的人性被提升为神性威严、全能和全在,在基督里,人为神,神为人(可参看《协和信条》,607, 765页)。此外,本章已说明,就其人身而言,耶和华神在圣言中被称为“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 和“以色列的神”。因此,保罗说: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约翰一书:
耶稣基督,神的儿子,是真神,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严格来说,“神的儿子”是指祂的人身(可参看TCR 92-93节)。此外,耶和华神称自己和祂为主;因为我们读到:
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诗篇110:1)
以赛亚书: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为神,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大卫诗篇中的“儿子”也是指在其人身方面的主: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当亲吻儿子,恐怕祂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诗篇2:7, 12)
此处不是指来自永恒的儿子,而是指生在世上的儿子;因为这是一个关于即将降临的主的预言;因此,它被称为耶和华向大卫宣布的“圣旨”;在该诗篇中,前面经上说:
我已在锡安膏立我的君王。(诗篇2:6)
又进一步说:
我要将列族赐祂作产业。(诗篇2:8)
因此,“今日”不是指来自永恒,而是指在时间中,因为对耶和华来说,未来就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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