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07

1107.“我的民哪

1107.“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表示要离开他们,不要和他们交流。这从“从巴比伦那里出来”和“我的民”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巴比伦那里出来”是指离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也不要和他们交流。“我的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并通过真理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人民或百姓”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可参看AE 175b, 331, 625节)。这些人是“天上的声音”所指的劝诫的对象。他们被劝诫离开这些人,不要和他们交流,是因为与他们交流或来往是危险的,尤其在灵界,他们在灵界和在自然界一样,仍派遣使者,以各种方式,并通过许诺来说服和诱使人们接受他们的宗教信仰。一个人在世上如何行事,离开这个世界后仍如何行事,因为每个人的主导爱都会留在他身上,这些人的爱或渴望就是让全世界都信奉他们的宗教说服,目的仅仅是,为了自我之爱的地狱快乐和世界之爱的地狱快乐,他们可以扩大他们帝国的疆界。正是为了这些快乐,魔鬼,如人们所说的,四处走动,迷惑人们,这可从福音书上关于魔鬼试探主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在那里,他所处的自我之爱被描述为他渴望被崇拜,他的世界之爱被描述为他从山上把世界各国作为他自己的指给主看。正如死后每个人的爱都保持不变,巴比伦民族,或罗马天主教徒在进入灵界时,也是如此;那时,那些出于这些爱的快乐行使统治权的人会学习或获得在自然界中所不知的技艺,并通过这些技艺迷住人们的灵,把他们吸引到自己这一边。因此,随着对他们的最后审判完成,他们被严禁派遣任何人到改革宗所在的社群,或到外邦人那里;如果有人被派遣,他们就会受到审查和惩罚。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最后的审判之后,这些人的状态,尤其他们在灵界的状态,所以这里和本章接下来的部分关于巴比伦所说的,必须被理解为主要是指着他们说的。因为就在自然界或我们地球上的巴比伦而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在自然界的状态和在灵界的不一样;然而,劝诫也是给他们的,好叫他们可以留意自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现在论述的是,亚他那修教义的一切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为了确立并证明这种一致性,我按以下顺序进行。亚他那修教义首先教导如下:“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基督信仰即,我等敬拜三位一体的一神,而一神里面的三位一体;三位一体的神是一位格,神里面的三位一体是一体或一本质;因此,三位一体里面有一神,一体里面有三位一体;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看得更清楚。亚他那修教义进一步教导:“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在这种情况下,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也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在主里面,如在一个位格里面一样的三位一体,是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但三位的神性或神性本质是一,荣耀同等。又:“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这句话要这样来理解:被称为父的神性如何,被称为子的神性就如何,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如何。

还有:“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然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非三不受造者,乃一受造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亦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正如被称为父的主里面的神性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也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但这三者是一,因为主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亚他那修教义还有下面这些话:“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同样,在这里,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主出于祂那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而是一位神和一位主,因为名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个神性都在主里面,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

还有:“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在其它副本中是这样:“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基督信仰,我等不得提三神,亦不得提三主。”依基督真道,这些话只能这样来理解:我们必须承认并认为有三位神和三位主,但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仍不可以说和提名三神或三主。这种事已经发生了,因为大多数人想到的都是具有一个心智或同等的三神,因此他们将这三神称为一致或同等的三位一体,却又不得不说一神。但由于没有三个位格,只有一个位格,所以上述这些话应该从亚他那修教义中删除,并以下面这些话取代之:“当我们承认主里面的三位一体时,依真理,因而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口上、内心都承认一神和一主。”如果承认并思想三位是允许的,那么相信三位也是允许的,因为相信或信仰属于思维和承认,因而属于言语,而不属于脱离思维和承认的言语。

接下来是这些话:“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如果我们将父理解为被称为父的主的神性,将子理解为祂的神性人身,将圣灵理解为祂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那么这些话与真理完全一致。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是从被称为父的神性而生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则从这两者发出。不过,在下文,我们会更具体地谈到从父而生的神性人身。这一切清楚表明,只要理解为一个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那么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是一致的,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下文将证明关于主里面位格合一的一种类似的一致性。


诠释启示录 #31

31a.启1:6.“

31a.启1:6.“又使我们作王和祭司”表示我们从祂而在祂的属灵和属天国度。这从“王”和“祭司”的含义清楚可知:“王”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由于他们构成主的属灵国度,所以“王”是指那些在祂的属灵国度的人;在圣言中,“王”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祭司”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由于这些人构成主的属天国度,所以“祭司”是指那些在祂的属天国度的人。天堂总体上分为两个国度(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属灵国度被称为主的君王国度,属天国度被称为祂的祭司国度(HH 24节)。预言圣言的许多地方提到王,那些不知道内义的人以为那里的“王”是指君王;然而,所指的不是君王,而是所有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其原因在于,主是唯一的王,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被称为祂的“儿子”。这就是为何“首领”、“天国之子”、“王子”,以及“王”具有相同的含义;从人抽象出来说,如在天堂的情形,所指的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也可说,源于仁的信;因为真理属于信,良善属于仁。

所指的不是君王,这一点仅从此处说耶稣基督“使我们作王和祭司”,以及下面的话可以看出来:

又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归于我们的神。我们要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马太福音:

撒在田里的好种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

撒在田里的种子是指人从主所获得的源于良善的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373, 10248—10249节)。此外,谁都能感知到,主不会叫此处所论述的所有人成为君王,而是叫他们凭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所拥有的能力和荣耀成为君王。由此可见在预言圣言中,“王”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王”和“首领”表示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和圣言中的大多数词语一样,它们也有反面意义,“王”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

在圣言中,“王”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主自己对彼拉多说的话清楚看出来:

彼拉多说,那么,你是王了?耶稣回答,我是王,这是你说的。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都听我的声音。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约翰福音18:37, 38)

从彼拉多的这个问题,即“真理是什么呢”清楚可知,他的理解是,主称真理为“王”;但他是一个外邦人,对圣言一无所知,所以无法被教导,神性真理来自主,主就是神性真理;因此,紧接着他的问题之后:

彼拉多出来对犹太人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状;后来又写了一个牌子,钉在十字架上,即:这是耶稣,犹太人的王。祭司长对他说,不要写犹太人的王,要写祂说,我是犹太人的王,彼拉多回答,我写了就写了。(约翰福音19:4, 19–22)

明白了这些事,就能知道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王”表示什么:

第六位天使把他的碗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河水就干了,要给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预备道路。(启示录16:12)

启示录:

那坐在多水之上的大淫妇与地上的诸王行淫。(启示录17:1–2)

又:

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又是七位王;五个已经倒了,一个还在,另一个还未来到。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但要和那兽同得权柄作王一个时辰。他们将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示录17:9, 10, 12, 14)

又:

你所看见的那女人,就是管辖地上众王的大城。

又:

所有民族都喝了她邪淫烈怒的酒;地上的诸王素来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又:

我看见那兽和地上的诸王,并他们的众军都聚集,要与那骑在马上的和祂的军队争战。(启示录19:19)

又:

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地上的诸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尊贵带给那城。(启示录21:24)

在这些经文中,“诸王”不是指君王,而是指所有要么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要么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如前所述。在但以理书,彼此争战的南方王和北方王也是如此。那里的“南方王”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光的人,“北方王”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黑暗之人。在圣言中,“南”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光的人(参看《属天的奥秘》,1458, 3708, 3195, 5672, 9642节);“北”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黑暗的人(AC 3708节,总体上在《天堂与地狱》141–153节,那里论述了天堂里的四个方位)。

先知们在旧约也经常提到“王”;在那里,“王”同样表示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如在以赛亚书:

他必分散许多民族,诸王要因他闭口。因为他们已经看见所未曾传与他们的,已经明白未曾听见的。(以赛亚书52:15)

同一先知书:

以色列圣者的锡安啊,你必吃列族的奶,又吮列王的乳房。(以赛亚书60:16)

又:

列王必作你的养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他们必将脸伏地,向你下拜。(以赛亚书49:23)

以及别处(如以赛亚书14:9; 24:21; 60:10; 耶利米书2:26;4:9; 49:38; 耶利米哀歌2:6, 9; 以西结书7:26, 27; 何西阿书3:4; 西番雅书1:8; 诗篇2:10; 110:5; 创世记49:20)。

31b.由于“王”表示那些从主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所以从古代传下来的习俗是,君王在加冕时,要用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标志或徽章来区分;例如,君王要用油来膏抹,头戴金王冠,右手持权杖,身穿紫袍,坐在银宝座上,戴着君王标志骑在白马上;因为“油”表示真理所来自的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886, 4638, 9780, 9954, 10011, 10261, 10268—10269节);戴在头上的“金王冠”具有相同的含义(AC 9930节);“权杖”,也就是杖,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AC 4581, 4876, 4966节);长袍和外袍表示属灵国度中的神性真理(AC 9825, 10005节);“紫”表示对良善的属灵之爱(AC 9467节);“宝座”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国度(AC 5313, 6397, 8625节);“银”表示这真理本身(AC 1551—1552, 2954, 5658节);“白马”表示从真理被光照的理解力(参看《白马》,1–5节),君王加冕时所遵守的礼仪涉及这些事物,但关于它们的知识如今都丢失了(也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581, 4966节)。

由于从这些事物明显可知在圣言中,“王”表示什么,所以我在前面的内容上补充说明为什么主在进入耶路撒冷时,骑在驴驹上,又为何那时百姓宣告祂作王,还把衣服铺在路上(马太福音21:1–8; 马可福音11:1–11; 路加福音19:28–40; 约翰福音12:14–16);撒迦利亚书预言了这一切:

锡安的女儿哪,应当大大喜乐;耶路撒冷的女儿哪,应当欢呼;看哪,你的王必来到你这里,是公义的,并且有救恩,骑着驴,骑着驴驹。(撒迦利亚书9:9; 马太福音21:5; 约翰福音12:15)

原因在于,骑着驴和驴驹是至高士师和一个君王的显著标志;这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士师记:

我心倾向以色列的立法者,骑白母驴的。(士师记5:9–10)

创世记:

权杖必不离犹大,立法者必不离他两脚之间,直等细罗来到。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崽拴在上好的葡萄树上。(创世记49:10, 11)

由于骑驴和驴驹是这样一种显著标志,所以士师骑白母驴(士师记5:9–10);他的儿子则骑驴驹(士师记10:4; 12:14);王自己在加冕时骑母骡子(列王纪上1:33);他的儿子骑骡子(撒母耳记下13:29)。人若不知道“马”、“骡子”和“驴驹”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什么,就会以为主骑在驴驹上表示苦难和羞辱;但它表示王家的华丽;因此,那时百姓宣告主作王,并把衣服铺在路上。当主进入耶路撒冷时,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衣服”表示作为衣服穿在良善上并服事良善的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5—9216, 9952, 10536节;《天堂与地狱》,177–182节)

由此清楚可知在圣言中,“王”和“列王、诸王或众王”表示什么,以及“受膏者”、“弥赛亚”和“基督”表示什么;因为“受膏者”、“弥赛亚”、“基督”,跟“王”一样,表示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王被称为“受膏者”,“受膏者”在希伯来语就是弥赛亚,在希腊语是基督。但唯独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耶和华的受膏者”,因为自成孕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就唯独在祂里面;事实上,祂从耶和华成孕;但所有受膏者都只代表祂(参看《属天的奥秘》,9954, 10011, 10268–10269节)。“祭司”则表示存在于属天国度中的良善,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一书,那里说明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AC 2015, 6148节);祭司职分代表拯救工作方面的主,因为拯救来自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参看9809节);亚伦和他的儿子,并利未人的祭司职分代表在连续顺序中的拯救工作(AC 10017节);因此,在圣言中,“祭司”(the priesthood)和“祭司职分”(priesthoods)表示来自主的爱之良善(AC 9806, 9809节);“耶稣”和“基督”这两个名字表示祂的祭司职分和王权,也就是说,“耶稣”表示神性良善,“基督”表示神性真理(AC 3004—3005, 3009节);不承认主的祭司和君王表示反面,即表示邪恶和源于邪恶的虚假(AC 36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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