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07

1107.“我的民哪

1107.“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表示要离开他们,不要和他们交流。这从“从巴比伦那里出来”和“我的民”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巴比伦那里出来”是指离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也不要和他们交流。“我的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并通过真理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人民或百姓”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可参看AE 175b, 331, 625节)。这些人是“天上的声音”所指的劝诫的对象。他们被劝诫离开这些人,不要和他们交流,是因为与他们交流或来往是危险的,尤其在灵界,他们在灵界和在自然界一样,仍派遣使者,以各种方式,并通过许诺来说服和诱使人们接受他们的宗教信仰。一个人在世上如何行事,离开这个世界后仍如何行事,因为每个人的主导爱都会留在他身上,这些人的爱或渴望就是让全世界都信奉他们的宗教说服,目的仅仅是,为了自我之爱的地狱快乐和世界之爱的地狱快乐,他们可以扩大他们帝国的疆界。正是为了这些快乐,魔鬼,如人们所说的,四处走动,迷惑人们,这可从福音书上关于魔鬼试探主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在那里,他所处的自我之爱被描述为他渴望被崇拜,他的世界之爱被描述为他从山上把世界各国作为他自己的指给主看。正如死后每个人的爱都保持不变,巴比伦民族,或罗马天主教徒在进入灵界时,也是如此;那时,那些出于这些爱的快乐行使统治权的人会学习或获得在自然界中所不知的技艺,并通过这些技艺迷住人们的灵,把他们吸引到自己这一边。因此,随着对他们的最后审判完成,他们被严禁派遣任何人到改革宗所在的社群,或到外邦人那里;如果有人被派遣,他们就会受到审查和惩罚。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最后的审判之后,这些人的状态,尤其他们在灵界的状态,所以这里和本章接下来的部分关于巴比伦所说的,必须被理解为主要是指着他们说的。因为就在自然界或我们地球上的巴比伦而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在自然界的状态和在灵界的不一样;然而,劝诫也是给他们的,好叫他们可以留意自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现在论述的是,亚他那修教义的一切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为了确立并证明这种一致性,我按以下顺序进行。亚他那修教义首先教导如下:“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基督信仰即,我等敬拜三位一体的一神,而一神里面的三位一体;三位一体的神是一位格,神里面的三位一体是一体或一本质;因此,三位一体里面有一神,一体里面有三位一体;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看得更清楚。亚他那修教义进一步教导:“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在这种情况下,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也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在主里面,如在一个位格里面一样的三位一体,是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但三位的神性或神性本质是一,荣耀同等。又:“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这句话要这样来理解:被称为父的神性如何,被称为子的神性就如何,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如何。

还有:“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然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非三不受造者,乃一受造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亦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正如被称为父的主里面的神性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也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但这三者是一,因为主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亚他那修教义还有下面这些话:“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同样,在这里,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主出于祂那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而是一位神和一位主,因为名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个神性都在主里面,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

还有:“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在其它副本中是这样:“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基督信仰,我等不得提三神,亦不得提三主。”依基督真道,这些话只能这样来理解:我们必须承认并认为有三位神和三位主,但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仍不可以说和提名三神或三主。这种事已经发生了,因为大多数人想到的都是具有一个心智或同等的三神,因此他们将这三神称为一致或同等的三位一体,却又不得不说一神。但由于没有三个位格,只有一个位格,所以上述这些话应该从亚他那修教义中删除,并以下面这些话取代之:“当我们承认主里面的三位一体时,依真理,因而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口上、内心都承认一神和一主。”如果承认并思想三位是允许的,那么相信三位也是允许的,因为相信或信仰属于思维和承认,因而属于言语,而不属于脱离思维和承认的言语。

接下来是这些话:“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如果我们将父理解为被称为父的主的神性,将子理解为祂的神性人身,将圣灵理解为祂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那么这些话与真理完全一致。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是从被称为父的神性而生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则从这两者发出。不过,在下文,我们会更具体地谈到从父而生的神性人身。这一切清楚表明,只要理解为一个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那么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是一致的,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下文将证明关于主里面位格合一的一种类似的一致性。


诠释启示录 #209

209.“因为你有一

209.“因为你有一点能力,也曾遵守我的话,没有否认我的名”表示他们在使来自圣言的真理进入生活,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的程度内而从主拥有反对邪恶和虚假的能力。这从“有一点能力”、“遵守我的话”和“没有否认我的名”的含义清楚可知:“有一点能力”是指来自主、反对邪恶和虚假的能力,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所以经上说,他们“有一点能力”(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遵守我的话”是指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应用于生活,因为遵守真理或诫命意味着不仅认识并感知到它们,还意愿并实行它们;那些如此意愿和实行的人就使他们从圣言所认识并感知到的真理进入他们的生活(参看AE 15节)。“没有否认我的名”是指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参看AE 135节)。

要知道,有两件主要的事构成教会,即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应用于生活;此外,没有人能处于两者中的任何一个,除非他同时处于另一个;因为进入生活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这一切成就在那些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之人身上,因为主从祂的神性人身,而不是从与人身分离的神性,也不是从与神性分离的人身流入所有人,既流入天堂里的人,也流入地上的人。因此,那些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并视父的神性不在人身之内,而是在人身旁边或之上, 从而与它分离的人不从主,因而不从天堂接受任何流注,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2–19, 59–72, 78–86等, 212节)。由此清楚可知,对那些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也就是承认神性人身的人来说,进入人的生活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当一个人热爱真理时,因而当他意愿并实行它们时,真理就进入他的生活,因为热爱的人也意愿和实行。总而言之,当一个人出于情感照真理生活时,真理就进入生活。这些真理之所以来自主,是因为主流入一个人的爱,并通过这爱流入真理,从而使这些真理进入他的生活。

现在有必要说一说人从主所拥有的反对邪恶和虚假的能力。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能力都来自主;他们在何等程度上接受主,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能力。人若相信反对邪恶和虚假的任何能力来自人的自我,就大错特错了;因为正是与地狱结合的恶灵引发人里面的邪恶,从而引发虚假。这些灵人数量众多,其中每一个灵人都与许多地狱结合,每个地狱又有许多灵人;除了主以外,没有人能使这些地狱离开人,因为唯独主拥有管理地狱的能力,人凭自己或他的自我根本没有任何能力;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通过爱与主结合,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能力。有两种爱在天堂掌权并构成天堂,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对主之爱被称为属天之爱,对邻之爱被称为属灵之爱。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拥有大量能力或力量,而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拥有一点能力。由于写给该教会的信论述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或处于仁和由此而来的信之人,这爱是属灵之爱,所以经上说:“你有一点能力。”

但必须知道的是,天使和世人从主所拥有的一切能力都来自爱之良善;由于爱之良善不是从自己,而是通过真理行动,所以一切能力都通过真理来自爱之良善,对那些属灵的人来说,则通过信之真理来自仁之良善。事实上,良善通过真理取得一个品质,没有真理的良善没有品质,而没有品质,就没有力量,也没有能力。由此清楚可知,良善通过真理拥有一切能力,或仁通过信拥有一切能力;与信分离之仁和与仁分离之信都没有任何能力。这就是赐给彼得的钥匙所表示的,因为那里的“彼得”在灵义上表示来自主、出于良善的真理,因而表示出于仁的信;赐给他的“钥匙”表示管理邪恶和虚假的能力或权柄。当彼得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时,这些事就对他说了;这也表示能力被赐给那些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并从祂处于仁之良善,从而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当彼得承认主时,这些事就对他说了,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回答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血肉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我还对你说,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的门不能胜过它。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马太福音16:15–19)

关于彼得和赐给他的钥匙,可参看前文(AE 9节);以及《最后的审判》(57节)一书中的说明,还有《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22节);来自主、出于良善的真理拥有一切能力(参看《天堂与地狱》,228–233, 539节;《属天的奥秘》,3091, 3387, 3563, 4592, 4933, 6344, 6423, 7518, 7673, 8281, 8304, 9133, 9327, 9410, 10019, 101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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