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07

1107.“我的民哪

1107.“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表示要离开他们,不要和他们交流。这从“从巴比伦那里出来”和“我的民”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巴比伦那里出来”是指离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也不要和他们交流。“我的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并通过真理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人民或百姓”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可参看AE 175b, 331, 625节)。这些人是“天上的声音”所指的劝诫的对象。他们被劝诫离开这些人,不要和他们交流,是因为与他们交流或来往是危险的,尤其在灵界,他们在灵界和在自然界一样,仍派遣使者,以各种方式,并通过许诺来说服和诱使人们接受他们的宗教信仰。一个人在世上如何行事,离开这个世界后仍如何行事,因为每个人的主导爱都会留在他身上,这些人的爱或渴望就是让全世界都信奉他们的宗教说服,目的仅仅是,为了自我之爱的地狱快乐和世界之爱的地狱快乐,他们可以扩大他们帝国的疆界。正是为了这些快乐,魔鬼,如人们所说的,四处走动,迷惑人们,这可从福音书上关于魔鬼试探主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在那里,他所处的自我之爱被描述为他渴望被崇拜,他的世界之爱被描述为他从山上把世界各国作为他自己的指给主看。正如死后每个人的爱都保持不变,巴比伦民族,或罗马天主教徒在进入灵界时,也是如此;那时,那些出于这些爱的快乐行使统治权的人会学习或获得在自然界中所不知的技艺,并通过这些技艺迷住人们的灵,把他们吸引到自己这一边。因此,随着对他们的最后审判完成,他们被严禁派遣任何人到改革宗所在的社群,或到外邦人那里;如果有人被派遣,他们就会受到审查和惩罚。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最后的审判之后,这些人的状态,尤其他们在灵界的状态,所以这里和本章接下来的部分关于巴比伦所说的,必须被理解为主要是指着他们说的。因为就在自然界或我们地球上的巴比伦而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在自然界的状态和在灵界的不一样;然而,劝诫也是给他们的,好叫他们可以留意自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现在论述的是,亚他那修教义的一切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为了确立并证明这种一致性,我按以下顺序进行。亚他那修教义首先教导如下:“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基督信仰即,我等敬拜三位一体的一神,而一神里面的三位一体;三位一体的神是一位格,神里面的三位一体是一体或一本质;因此,三位一体里面有一神,一体里面有三位一体;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看得更清楚。亚他那修教义进一步教导:“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在这种情况下,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也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在主里面,如在一个位格里面一样的三位一体,是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但三位的神性或神性本质是一,荣耀同等。又:“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这句话要这样来理解:被称为父的神性如何,被称为子的神性就如何,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如何。

还有:“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然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非三不受造者,乃一受造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亦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正如被称为父的主里面的神性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也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但这三者是一,因为主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亚他那修教义还有下面这些话:“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同样,在这里,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主出于祂那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而是一位神和一位主,因为名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个神性都在主里面,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

还有:“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在其它副本中是这样:“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基督信仰,我等不得提三神,亦不得提三主。”依基督真道,这些话只能这样来理解:我们必须承认并认为有三位神和三位主,但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仍不可以说和提名三神或三主。这种事已经发生了,因为大多数人想到的都是具有一个心智或同等的三神,因此他们将这三神称为一致或同等的三位一体,却又不得不说一神。但由于没有三个位格,只有一个位格,所以上述这些话应该从亚他那修教义中删除,并以下面这些话取代之:“当我们承认主里面的三位一体时,依真理,因而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口上、内心都承认一神和一主。”如果承认并思想三位是允许的,那么相信三位也是允许的,因为相信或信仰属于思维和承认,因而属于言语,而不属于脱离思维和承认的言语。

接下来是这些话:“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如果我们将父理解为被称为父的主的神性,将子理解为祂的神性人身,将圣灵理解为祂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那么这些话与真理完全一致。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是从被称为父的神性而生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则从这两者发出。不过,在下文,我们会更具体地谈到从父而生的神性人身。这一切清楚表明,只要理解为一个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那么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是一致的,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下文将证明关于主里面位格合一的一种类似的一致性。


诠释启示录 #102

102a.“曾为我的

102a.“曾为我的名劳苦”表示对主和关于祂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承认。这从耶和华或主的“名”和“劳苦”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或主的“名”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参看《属天的奥秘》,2628, 6887节),在相对意义上是指敬拜主所藉由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因为这些就是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事物(AC 2724, 3006, 6674, 9310节);“劳苦”是指用心智和热情去努力,好叫这些事物可以被认识和承认;因为当论及那些投入研究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人时,“劳苦”就表示这一点。由此可知“曾为我的名劳苦”表示对主和关于祂的知识或认知的承认。与主有关的知识或认知就是属于爱和信的一切事物。

圣言的许多经文说“为耶和华的名”、“为主的名”、“为耶稣基督的名”、“神的名应当成圣”,等等。那些思维不超越字义的人以为所指的只是名字;但所指的不是名字,乃是敬拜主所藉由的一切;这一切都与爱和信有关。因此,在圣言中,“主的名”表示敬拜祂所藉由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但在此表示对主和关于祂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承认,因为这是说给那些仅热情研究这些知识或认知之人的。

“耶和华的名”或“主的名”不是指名字本身,而是指爱和信的一切事物,这是由于灵界。在灵界,世上所用的名字是说不出来的;所论及之人的名字是从对所有关于他们所知道的一切事物的概念中形成的,这些事物合并成一个词。在灵界,名字以这种方式来表达;这就是为何灵界的名字和其它所有事物一样,都是属灵的。“主”和“耶稣基督”这些名字在那里甚至不像在世上那样能说出来,取代这些名字的,是一个从对关于祂所知道并相信的一切事物的概念中形成的名字;这个概念是由对祂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构成的。这是因为这些事物总体上就是他们里面的主;事实上,主在来自祂的爱与信之良善中与每个人同在。情况就是如此,所以那里的每个人在对主之爱和对主之信方面的品质立刻就能得知,只要他用一个属灵的词语或属灵的名字说出“主”或“耶稣基督”。这就是为何那些没有对主的爱或信的人无法说出祂的名字,也就是说,无法形成祂的任何属灵名字。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在圣言中,耶和华、主,或耶稣基督的“名”不是指名字,而是指敬拜祂所藉由的爱和信的一切。

因此,为免得许多人所持的以下观点占上风,即单单耶稣基督的名字,没有对祂的爱或信,因而没有爱和信存在所藉由的知识或认知,有助于救恩,我在此从圣言引用一些提到“为祂的名”和“奉祂名”等的经文,那些深入思考的人从中可以看出,所指的,不仅仅是名字;马太福音:

耶稣说,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马太福音10:22; 24:9, 10)

同一福音书:

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12)

同一福音书:

当耶稣在耶路撒冷的时候,有许多人信了祂的名。(约翰福音2:23)

又:

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马太福音:

奉主名来的,当受祝福。(马太福音21:9; 23:39; 路加福音13:35; 19:38)

同一福音书: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至于为主的名所撇下的“房屋、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田地”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约翰福音:

耶稣说,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奉我的名求”是指出于爱和信求。路加福音:

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他;你们不要跟从他们。(路加福音21:8; 马可福音13:6)

“冒我的名来”和“说,我是他”是指宣扬虚假并说它们是真理,从而误导人。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许多人。(马太福音24:5, 11, 23–27)

因为“耶稣”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基督”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属天的奥秘》,3004–3005, 3009, 5502节),不是基督表示不是神性真理,而是虚假。

新约中“主的名”和旧约中“耶和华的名”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旧约中的耶和华就是主。因此,以赛亚书上说:

在那日,你们要说,当称谢耶和华,求告祂的名。(以赛亚书12:4)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啊,我们等候你;我们灵魂的渴望是你的名,就是你那可记念的名。我们要提你的名。(以赛亚书26:8, 13)

又:

他必从日出之地求告我的名。(以赛亚书41:25)

玛拉基书: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因为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玛拉基书1:11)

以赛亚书:

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我形成了他。(以赛亚书43:7)

弥迦书:

众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申命记:

不可妄称你神的名;因为妄称祂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申命记5:11)

又:

耶和华将利未支派分别出来,奉耶和华的名事奉和祝福。(申命记10:8)

又:

他们要在一个地方敬拜耶和华,祂要在那里立祂的名。(申命记12:5, 11, 13, 14, 18, 26; 16:2, 6, 11, 15, 16)

“祂要在那里立祂的名”表示那里将有来自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敬拜。这一切在耶路撒冷成就;因此,“耶路撒冷”表示在教义和敬拜方面的教会(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节)。

102b.由于“耶和华的名”,或“主的名”在灵义上表示来自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一切敬拜,所以“耶和华的名”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原因在于,爱与信的一切都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耶和华的名”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以赛亚书:

我要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列族的光。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 8)

此处论述的是主的降临。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耶和华说,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这是祂的名,人必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由此清楚可知主祷文中“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这句话表示什么,即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要被视为神圣,并受到敬拜。

由于“主的名”表示这些事物,所以下面的经文表示什么是显而易见的;约翰福音:

羊的牧人按着名叫自己的羊。(约翰福音10:3)

路加福音:

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路加福音10:20)

启示录: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启示录3:4)

人若不知道在圣言中,名字表示什么,就不可能知道当如何理解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

人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的赏赐,人因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必得义人的赏赐。无论何人,只因门徒的名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必不失他的赏赐。(马太福音10:41, 42)

“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因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因门徒的名给喝”表示为了真理而爱真理、为了良善而爱良善、出于信之真理践行仁爱。因为“先知”表示真理,“义人”表示良善,“门徒”表示源于真理的良善;“给凉水喝”是指出于服从践行仁爱;“因他们的名”是指为了他们的品质,因而为了这些事物。若不知道名字表示什么,谁能明白这些东西呢?

为了真理而热爱和实行真理,为了良善而热爱和实行良善,就是为了真理和良善,而非自己的名声、荣誉或利益而拥有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对真理和良善的这种情感是一种真正的属灵情感;但为了自己的名声、荣誉或利益而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是一种纯属世情感。由于那些为了真理和良善,或因它们是真理和良善而热爱真理和良善的人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属灵情感,所以经上说他们“必得先知的赏赐”和“义人的赏赐”;这句话表示他们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属灵情感,这种情感拥有赏赐在自己里面,因为它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天堂的幸福就在对不以回报为目的,因而为了真理和良善而热爱和实行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中(参看《属天的奥秘》,6388, 6478, 9174, 9984节);“先知”表示一个教导真理的人,因而在从人抽离出来的意义上也表示被教导的真理(AC 2534, 7269节);“义人”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AC 2235, 9857节);“门徒”表示源于真理的良善,也就是仁之良善(AC 2129, 3354, 3488, 3858, 6397节);“给喝”是指在信之良善和真理上进行教导,因而是指践行仁爱(AC 3069, 3772, 4017—4018, 8562, 9412节);名字表示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AC 144—145, 1754, 1896, 2009, 3237节);因此,“耶和华的名”或“主的名”表示敬拜主所藉由的一切品质(AC 2724, 3006, 6674, 93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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