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07

1107.“我的民哪

1107.“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表示要离开他们,不要和他们交流。这从“从巴比伦那里出来”和“我的民”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巴比伦那里出来”是指离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也不要和他们交流。“我的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并通过真理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人民或百姓”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可参看AE 175b, 331, 625节)。这些人是“天上的声音”所指的劝诫的对象。他们被劝诫离开这些人,不要和他们交流,是因为与他们交流或来往是危险的,尤其在灵界,他们在灵界和在自然界一样,仍派遣使者,以各种方式,并通过许诺来说服和诱使人们接受他们的宗教信仰。一个人在世上如何行事,离开这个世界后仍如何行事,因为每个人的主导爱都会留在他身上,这些人的爱或渴望就是让全世界都信奉他们的宗教说服,目的仅仅是,为了自我之爱的地狱快乐和世界之爱的地狱快乐,他们可以扩大他们帝国的疆界。正是为了这些快乐,魔鬼,如人们所说的,四处走动,迷惑人们,这可从福音书上关于魔鬼试探主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在那里,他所处的自我之爱被描述为他渴望被崇拜,他的世界之爱被描述为他从山上把世界各国作为他自己的指给主看。正如死后每个人的爱都保持不变,巴比伦民族,或罗马天主教徒在进入灵界时,也是如此;那时,那些出于这些爱的快乐行使统治权的人会学习或获得在自然界中所不知的技艺,并通过这些技艺迷住人们的灵,把他们吸引到自己这一边。因此,随着对他们的最后审判完成,他们被严禁派遣任何人到改革宗所在的社群,或到外邦人那里;如果有人被派遣,他们就会受到审查和惩罚。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最后的审判之后,这些人的状态,尤其他们在灵界的状态,所以这里和本章接下来的部分关于巴比伦所说的,必须被理解为主要是指着他们说的。因为就在自然界或我们地球上的巴比伦而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在自然界的状态和在灵界的不一样;然而,劝诫也是给他们的,好叫他们可以留意自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现在论述的是,亚他那修教义的一切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为了确立并证明这种一致性,我按以下顺序进行。亚他那修教义首先教导如下:“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基督信仰即,我等敬拜三位一体的一神,而一神里面的三位一体;三位一体的神是一位格,神里面的三位一体是一体或一本质;因此,三位一体里面有一神,一体里面有三位一体;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看得更清楚。亚他那修教义进一步教导:“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在这种情况下,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也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在主里面,如在一个位格里面一样的三位一体,是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但三位的神性或神性本质是一,荣耀同等。又:“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这句话要这样来理解:被称为父的神性如何,被称为子的神性就如何,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如何。

还有:“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然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非三不受造者,乃一受造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亦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正如被称为父的主里面的神性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也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但这三者是一,因为主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亚他那修教义还有下面这些话:“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同样,在这里,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主出于祂那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而是一位神和一位主,因为名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个神性都在主里面,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

还有:“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在其它副本中是这样:“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基督信仰,我等不得提三神,亦不得提三主。”依基督真道,这些话只能这样来理解:我们必须承认并认为有三位神和三位主,但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仍不可以说和提名三神或三主。这种事已经发生了,因为大多数人想到的都是具有一个心智或同等的三神,因此他们将这三神称为一致或同等的三位一体,却又不得不说一神。但由于没有三个位格,只有一个位格,所以上述这些话应该从亚他那修教义中删除,并以下面这些话取代之:“当我们承认主里面的三位一体时,依真理,因而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口上、内心都承认一神和一主。”如果承认并思想三位是允许的,那么相信三位也是允许的,因为相信或信仰属于思维和承认,因而属于言语,而不属于脱离思维和承认的言语。

接下来是这些话:“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如果我们将父理解为被称为父的主的神性,将子理解为祂的神性人身,将圣灵理解为祂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那么这些话与真理完全一致。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是从被称为父的神性而生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则从这两者发出。不过,在下文,我们会更具体地谈到从父而生的神性人身。这一切清楚表明,只要理解为一个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那么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是一致的,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下文将证明关于主里面位格合一的一种类似的一致性。


真实的基督教 #157

157.由于人的灵是

157.由于人的灵是指他的心智,所以“在灵里”(在圣言中,经上有时用这个短语)是指一种与身体分离的心智状态;由于在这种状态下,先知们看到了诸如存在于灵界中的那类事物,所以这种状态被称为“神的异象”。那时,他们的状态就像灵界中灵人和天使自己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的灵就像心智的眼睛一样,可以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而与此同时,身体仍留在原来的地方。我处于这种状态到现在已经26年了;不同之处在于,我同时在灵里和身体中,只是偶尔离开身体。

以西结、撒迦利亚、但以理和写启示录时的约翰都曾处于这种状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说:

灵将我举起,在神的灵里,在异象中将我带回迦勒底,到被掳的人那里。因此,我所见的异象就离我上升去了。(以西结书11:1, 24)

灵将他举起,他就听见身后有地震(以西结书3:12, 14);灵将他举到天地之间,带他到耶路撒冷,他看到可憎的事(以西结书8:3等);他看见四个活物,即基路伯,以及与它们同在的各种事物(以西结书1章和10章);又看见一个新地和一个新殿,以及一位量它们的天使(以西结40-48章)。那时,他在异象中,在灵里(以西结书40:2; 43:5)。

撒迦利亚也是如此,那时有一位天使与他同在,当时他看见,一个人骑着马,站在桃金娘树中间(撒迦利亚书1:8等);四角,一个手拿准绳的人(撒迦利亚书1:18; 2:1, 5等);大祭司约书亚(撒迦利亚书3:1等);灯台和两棵橄榄树(撒迦利亚书4:1-3);一飞行的书卷和一个量器(撒迦利亚书5:1, 6);从两山中间出来的四辆车,以及马匹(撒迦利亚书6:1-3)。但以理在看见以下事物时也处于类似状态,即:从海中上来的四个大兽,以及关于它们的许多事物(但以理7:1-8);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但以理8:1-14);这一切都是他在异象中看到的(但以理7:1, 2, 7, 13; 8:2; 10:1, 7, 8);天使加百列在异象中向他显现,并与他交谈(但以理9:21)。

当约翰写启示录时,同样的事发生在他身上;他说,当主日,他在灵里(启示录1:10);他在灵里被带到旷野(启示录17:3);他在灵里被带到一座高山上(启示录21:10);他在异象中观看(启示录9:17)。在别的地方,他看到他所描述的事物;如他看见人子在七灯台中间;天上的圣所、圣殿、约柜和祭坛;被七印封住的书卷,有马从中出来;宝座周围的四活物;来自每个支派的一万二千选民;锡安山上的羔羊;从深渊里飞上来的蝗虫;龙,以及他与米迦勒的争战;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由于龙而逃到旷野;两只兽,一个从海里上来,一个从地里上来;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龙被扔进火与硫磺的湖里;白马和大祭筵;降下的圣城耶路撒冷,以及他所描述的城门、城墙和根基;生命水的河,每月都结果子的生命树;以及其它许多事物。当彼得、雅各和约翰看到耶稣变了形像时,他们处于类似状态;当保罗从天上听到不可思议的事时,他也处于类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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