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04.“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那些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这从“客商”和“极度奢华”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认知)之人,也就是说,那些要么教授这些知识,要么学习它们的人。因为在特定或属世意义上,买卖商品的人被称为商人或客商,买卖表示获得和交流,或在灵义上表示学习和教授;而“货物或商品”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知识的知识(认知)。这就是“交易”的含义(可参看AE 840节)。“地上的客商”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因为教授就是教导,被教授或学习就是被教导,教导这个词可用于这两者;由于圣言的灵义从人抽象出来了,所以“客商”表示教导,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表示那些教导和被教导的人;因为属灵意义与从人抽象出来的良善和真理有关,而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与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在其中的人有关。“地”表示教会,这一点经常从圣言中得到证明。“极度奢华”是指那些被称为知识(认知),并被说成是神圣的教会事物;然而,这些事物从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中获得其一切品质。他们称之为教会圣物的这些知识,就是“她极度奢华”所指的东西,这些东西在下文(启18:11–15)也被列举出来,并表示这些事物。它们被称为“极度奢华”,是因为它们是令人快乐的;事实上,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流出的一切事物都是令人快乐的,因为每个人从他的属世人或身体中感受不到其它快乐。因此,当这些爱是目的时,诸如支持它们的那些手段就被设计出来;这些手段是令人快乐的,因为它们属于目的。“巴比伦”所指的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首领和大主教视这些爱为目的,故会设计出支持它们的手段,这些手段对他们来说,都是令人快乐的,如下文所示。由此可见,“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亚他那修教义教导的另一个要点是,主里面有两个本质,即神性本质和人性本质;在这个教义中有一个清晰的观念,即:主拥有神性和人性,也就是说,主是神和人;但以下观念是模糊的,即: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主拥有神性和人性这一清晰观念源于这些话:“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在这里,清晰的观念就终止了,不再往前走了,因为接下来的内容产生了一个模糊的观念;凡与一个模糊观念有关的东西,都不进入来自被光照的思维的记忆,故在那里只在不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概念或事物中占据一席之地。这些事物因不出现在理解力面前,故同时隐藏了观念本身,无法从与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事物有关的记忆中被召唤出来。在这个教义中,包含在模糊观念中的一个要点是,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因为关于这个主题,信经上说:“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些话所包含的观念本身无疑是清晰的,但接下来的这几句话却使它变得模糊:“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
由于清晰的观念战胜了模糊的观念,所以大多数人,无论简单人还是有学问的人,想到主是像他们自己一样的凡人,没有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若想到神性,就会在观念上把它与人性分离,由此削弱位格为一。如果他们被问,祂的神性在哪里,他们会照着自己的观念回答说,在天上与父同在。他们之所以这样说和思考,是因为他们厌恶认为人性是神性,因而与其神性一起在天上。殊不知,当他们如此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人性分离时,他们不仅违背其教义来思考(该教义教导说,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有位格合一,也就是说,它们构成一个位格),还以下面的矛盾或谬误来不正当地指责这个教义,即:主的人性及其理性灵魂或理性之灵唯独来自母亲,而事实上,每个人的理性都取决于来自父亲的灵魂。这种思维方式和这种分离是三神观的结果;根据这种三神观,其在人性中的神性来自父的神性,父是第一个位格,尽管正是祂自己的神性从天上降下来,并取得人性。人若不正确地理解这一点,或许会以为作为源头的父不是一神性,而三重神性;然而,任何信仰都不可能接受这一点。总之,那些将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不认为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二者是一位格的人,可能会陷入对主的奇怪、可怕的观念,甚至陷入像把一个人与他的灵魂分离那样的观念。因此,你们要当心,免得把主想成一个像你们自己一样的人,而是要把主想成作为神的人。
我的读者,请留心听:在阅读这一切时,你可能会以为你从来没有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从而也没有将祂的人性与祂的神性分离;但在想到主时,请你留意一下你的思维,看看你是否曾想过,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你是否没有想过,甚至你若愿意承认,是否现在没有想过祂的人性是单独或分离的,祂的神性也是单独或分离的?当想到祂的人性时,难道你没有想过它就像另一个人的人性,并在你的观念中,它不是与父同在的神性吗?对此,我曾问过很多人,甚至问过教会的大主教或掌权的,他们都回答说,情况就是这样。当我说,根据《亚他那修信经》中的教义,也就是他们的教会关于神和主的真正教义,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时,他们回答说,他们不知道这一点。当我重复教义的这些话,即“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虽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时,他们保持沉默,后来承认,他们没有注意到这些话,并对自己如此粗心地忽略自己的教义感到恼火。其中一些人随后放弃了他们对父之神性与主之人性的神秘合一的概念。
神性在主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圣言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教导并证明了这一点。在马太福音:
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 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 34–35)
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神性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生命,这生命是灵魂。目前,这些话就足够了。接下来的内容会详述这个主题,那里会说明,当三位一体,也就是父、子、圣灵,被认为并相信在主里面,如同在一个位格里面时,甚至连亚他那修教义所包含的那些留下对主的模糊概念的事物都与真理一致。没有这种思维和相信,可以说,并且事实上说,基督徒敬拜三神,与全世界所有拥有理性的人民和民族都不同;然而,在关于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的教义和信仰的清晰度上,基督教界本可以超越其他所有人。
800.“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表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些良善和真理。这从“亵渎那些住在天上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那些住在天上的(天使)”是指歪曲属灵的良善和真理。“那些住在天上的”是指天使;由于天使凭对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而为天使,并且灵义是从人那里抽象出来的,所以“天使”在此表示良善和真理,他们凭良善和真理而为天使;圣言别处的“天使或使者”也表示这些(可参看AE 130, 302节)。“天使”之所以表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是属灵的,并属灵地思考和说话。但世人则不然,他们因是属世的,故属世地思考和说话;因此,与他们同在的良善和真理是属世的。由于良善与真理彼此相爱,它们因此必须结合在一起,所以也说天上的婚姻来自它们。这婚姻也由“那些住在天上的”来表示,因为天上的所有人都处于该婚姻,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天堂被比作婚姻;圣言的每个最小细节都有一个类似的婚姻在里面(可参看AE 238末尾, 288b, 484, 724a节);天使不能成为天堂的天使,除非他处于这个婚姻,或这个婚姻在他里面;这同样适用于教会之人(参看AE 660节)。由此再次清楚可知,一个将信仰与善行分离的人不是一个教会之人。由此可见,“亵渎那些住在天上的”表示歪曲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些良善和真理。
我们在前面两段文字中论述了那些将信仰与生活的良善分离,从而如此歪曲圣言,以至于向自己关闭天堂的人,以及那些将生活的良善与信仰联结起来,从而没有如此歪曲圣言,以至于向自己关闭天堂的人。现在按顺序要说一说那些虽在承认唯信的教会中,却没有歪曲圣言的人。
(1)他们就是那些没有将信仰与生活分离,而是把它们结合起来的人,因为他们认为信仰与生活构成一体,就像情感与思维、意愿与理解力、春夏时节的热与光(它们的结合使万物萌芽生长)构成一体一样,也像真理与良善构成一体一样,只要把信仰换成真理,生活换成良善。关于所有这些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这些人在自己里面确定:生活邪恶的人不可能有信,只有好好生活的人才有信;一个生活邪恶的人不能接受信,除非他通过找出自己的邪恶,并停止它们而表现出生活的悔改;同样,一个生活邪恶的人在灵里或在自己里面只能拥有对虚假的信,无论他口头上如何宣称相信真理。因此,那些在宣称和作为上将生活和信仰如此结合起来的人就拥有仁爱的生活,他们的信是对一件事实际上就是如此的思维。这些人的信是属灵的,只要他们从圣言认识真理,并照之生活,因为信从生活变得属灵;人由此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天堂就向他打开到何等程度。
(2)那些不知道,并且不想知道,信除了是指相信圣言里的话,并实行它们外,还指别的什么的人也没有歪曲圣言,因为他们看到,信就是相信并实行,相信却不实行是口头的信,不是内心的信,因而是在人之外,不是在人之内。这些人在行动时,认为信在于相信有一位神,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爱神、爱邻就在于实行圣言中的诫命;而且,他们停止邪恶,避开并厌恶它们,因为它们是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神,而不是从他们自己实行诫命。他们还认为主降世是为了拯救那些相信祂,并践行祂教导的人。
(3)这些人因不知道,也不想知道除此之外,信还能是别的什么,所以不承认人们所以为的称义和得救,仅仅通过相信父神差遣祂的儿子,并因祂的血而成为我们的安抚、救赎和拯救就实现了;因为他们发觉,只是相信这一点,却不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与其说使人称义,倒不如说定人的罪。这倒不如说定人的罪,因为这不是相信真理,而是相信虚假;事实上,这是相信直接或即刻怜悯,也就是不用方法的改造和重生;这是相信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归算、安抚和代求。此外,自永恒而生的儿子被父差到世上不是真的,父因儿子的血得安抚也不是真的,主担当人类的罪,从而实现救赎同样不是真的;在其它事上也是如此。只要这些是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的表象,那么它们的确可能会被断言,也可能被思想,但决不可被如此确认,以至于摧毁在天上,并且教会教义能从圣言所教导的纯正真理。因此,那些将信的一切都置于这种承认的人,不仅弃绝并抛开了天使和世人从中获得生命和智慧的所有无数真理,还认为整个神学在于怀着信心所宣告的某些表述,其中没有任何真理;但为了确认这些表述,他们必定歪曲圣言,从而向自己关闭天堂。不过,别的地方会详述这个主题。关于那些歪曲圣言的人和那些没有歪曲圣言的人,就说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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