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04.“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那些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这从“客商”和“极度奢华”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认知)之人,也就是说,那些要么教授这些知识,要么学习它们的人。因为在特定或属世意义上,买卖商品的人被称为商人或客商,买卖表示获得和交流,或在灵义上表示学习和教授;而“货物或商品”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知识的知识(认知)。这就是“交易”的含义(可参看AE 840节)。“地上的客商”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因为教授就是教导,被教授或学习就是被教导,教导这个词可用于这两者;由于圣言的灵义从人抽象出来了,所以“客商”表示教导,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表示那些教导和被教导的人;因为属灵意义与从人抽象出来的良善和真理有关,而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与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在其中的人有关。“地”表示教会,这一点经常从圣言中得到证明。“极度奢华”是指那些被称为知识(认知),并被说成是神圣的教会事物;然而,这些事物从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中获得其一切品质。他们称之为教会圣物的这些知识,就是“她极度奢华”所指的东西,这些东西在下文(启18:11–15)也被列举出来,并表示这些事物。它们被称为“极度奢华”,是因为它们是令人快乐的;事实上,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流出的一切事物都是令人快乐的,因为每个人从他的属世人或身体中感受不到其它快乐。因此,当这些爱是目的时,诸如支持它们的那些手段就被设计出来;这些手段是令人快乐的,因为它们属于目的。“巴比伦”所指的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首领和大主教视这些爱为目的,故会设计出支持它们的手段,这些手段对他们来说,都是令人快乐的,如下文所示。由此可见,“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亚他那修教义教导的另一个要点是,主里面有两个本质,即神性本质和人性本质;在这个教义中有一个清晰的观念,即:主拥有神性和人性,也就是说,主是神和人;但以下观念是模糊的,即: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主拥有神性和人性这一清晰观念源于这些话:“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在这里,清晰的观念就终止了,不再往前走了,因为接下来的内容产生了一个模糊的观念;凡与一个模糊观念有关的东西,都不进入来自被光照的思维的记忆,故在那里只在不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概念或事物中占据一席之地。这些事物因不出现在理解力面前,故同时隐藏了观念本身,无法从与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事物有关的记忆中被召唤出来。在这个教义中,包含在模糊观念中的一个要点是,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因为关于这个主题,信经上说:“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些话所包含的观念本身无疑是清晰的,但接下来的这几句话却使它变得模糊:“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
由于清晰的观念战胜了模糊的观念,所以大多数人,无论简单人还是有学问的人,想到主是像他们自己一样的凡人,没有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若想到神性,就会在观念上把它与人性分离,由此削弱位格为一。如果他们被问,祂的神性在哪里,他们会照着自己的观念回答说,在天上与父同在。他们之所以这样说和思考,是因为他们厌恶认为人性是神性,因而与其神性一起在天上。殊不知,当他们如此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人性分离时,他们不仅违背其教义来思考(该教义教导说,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有位格合一,也就是说,它们构成一个位格),还以下面的矛盾或谬误来不正当地指责这个教义,即:主的人性及其理性灵魂或理性之灵唯独来自母亲,而事实上,每个人的理性都取决于来自父亲的灵魂。这种思维方式和这种分离是三神观的结果;根据这种三神观,其在人性中的神性来自父的神性,父是第一个位格,尽管正是祂自己的神性从天上降下来,并取得人性。人若不正确地理解这一点,或许会以为作为源头的父不是一神性,而三重神性;然而,任何信仰都不可能接受这一点。总之,那些将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不认为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二者是一位格的人,可能会陷入对主的奇怪、可怕的观念,甚至陷入像把一个人与他的灵魂分离那样的观念。因此,你们要当心,免得把主想成一个像你们自己一样的人,而是要把主想成作为神的人。
我的读者,请留心听:在阅读这一切时,你可能会以为你从来没有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从而也没有将祂的人性与祂的神性分离;但在想到主时,请你留意一下你的思维,看看你是否曾想过,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你是否没有想过,甚至你若愿意承认,是否现在没有想过祂的人性是单独或分离的,祂的神性也是单独或分离的?当想到祂的人性时,难道你没有想过它就像另一个人的人性,并在你的观念中,它不是与父同在的神性吗?对此,我曾问过很多人,甚至问过教会的大主教或掌权的,他们都回答说,情况就是这样。当我说,根据《亚他那修信经》中的教义,也就是他们的教会关于神和主的真正教义,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时,他们回答说,他们不知道这一点。当我重复教义的这些话,即“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虽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时,他们保持沉默,后来承认,他们没有注意到这些话,并对自己如此粗心地忽略自己的教义感到恼火。其中一些人随后放弃了他们对父之神性与主之人性的神秘合一的概念。
神性在主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圣言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教导并证明了这一点。在马太福音:
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 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 34–35)
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神性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生命,这生命是灵魂。目前,这些话就足够了。接下来的内容会详述这个主题,那里会说明,当三位一体,也就是父、子、圣灵,被认为并相信在主里面,如同在一个位格里面时,甚至连亚他那修教义所包含的那些留下对主的模糊概念的事物都与真理一致。没有这种思维和相信,可以说,并且事实上说,基督徒敬拜三神,与全世界所有拥有理性的人民和民族都不同;然而,在关于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的教义和信仰的清晰度上,基督教界本可以超越其他所有人。
64.“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从“长衣、”的含义清楚可知,“长衣”是指作为衣服穿在良善上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此处只提到“直垂到脚的长衣”,也就是一种总体的遮盖;因论述的主题是主,故它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神性真理。由于此处描述了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神性人身就是此处在灯台中间所看到的人子,并且经上说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后来又说“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所以我想解释福音书关于变像时的主所说的话,那里用了一些类似的词语,然后解释关于士兵分祂的衣服,又为祂的里衣拈阄所说的话。
关于主的变像,经上如此记着说:
耶稣带着彼得,雅各和约翰,上了一座极高的山。就在他们面前变了形像;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看哪,有摩西,以利亚,向他们显现,同耶稣说话。看哪,有一朵光明的云彩遮盖他们,看哪,又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1–5; 马可福音9:2–8; 路加福音9:28–36)
主带彼得、雅各和约翰,是因为他们代表信、仁和仁之行为方面的教会;祂带他们上了“一座极高的山”,是因为“山”表示天堂;“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是因为“脸”表示内层,它明亮如日头,是因为祂的内层是神性,“日头”是指神性之爱;“衣裳洁白如光”,是因为“衣裳”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光”也表示神性真理。“摩西和以利亚”显现,是因为这两个人表示圣言,“摩西”表示历史圣言,“以利亚”表示先知圣言或预言圣言;“一朵光明的云彩遮盖他们”,是因为“一朵光明的云彩”表示包含内义在里面的字面上的圣言;“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是因为“云彩里出来的声音”表示出于圣言的神性真理,“爱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由于神性真理、因而教会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所以有话从云彩里出来说:“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
显然,被如此看见的,是主的神性人身,因为神性本身不能被任何人看见,除非通过神性人身。主在约翰福音也教导了这一点: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福音书中的这些话就表示这些事物,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明显看出来,那里说明:在圣言中,“彼得”、“雅各”和“约翰”表示信,仁和仁之行为(AC 3750节,AE 8–9节);“高山”表示天堂(AC 8327, 8805, 9420, 9422, 9434, 10608节);“脸”表示心智的内层(AC 1999, 2434, 3527, 4066, 4796, 5102, 9306, 9546节);“主的脸”表示怜悯、平安和一切良善(AC 222—223, 5585, 9306, 9546, 9888节);“日头”表示神性之爱(AC 2495, 4060, 7083节;《天堂与地狱》,116–125节);“衣裳”当论述主时,表示神性真理(AC 9212, 9216节);“光”也表示神性真理(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节;《天堂与地狱》,126–140节);“摩西和以利亚”表示圣言:“摩西”表示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5922, 6723, 6752, 6771, 6827, 7010, 7014, 7089, 7382, 9372, 10234节),“以利亚”表示圣言(AC 2762, 5247节);“云”表示字面上的圣言(AE 36节);“爱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是显而易见的。从“主的衣服”表示神性真理就可以知道士兵彼此分主的衣服,并为祂的里衣拈阄是什么意思;对此,约翰福音如此记着说:
士兵就拿祂的衣服分为四分,每兵一分,又拿里衣。这件里衣,原来没有缝儿,是上下一片织成的。他们就彼此说,我们不要撕开,只要拈阄,看是谁的;这要应验经上所说的,他们彼此分了我的衣服,为了我的里衣拈阄。士兵果然做了这些事。(约翰福音19:23–24)
不知道圣言的每个细节都包含一个属灵的内义在里面的人在这些话里面看不到任何奥秘;他只知道士兵分了外衣,没有分里衣;除此之外就一无所知了;然而,不仅这个事实包含一个神性奥秘在里面,而且关于主受难所记载的每个细节也都包含一个神性奥秘在里面。这个事实所包含的奥秘是,主的衣服表示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因为圣言就是神性真理;他们所分的“衣服或外衣”表示字面上的圣言,“里衣”表示内义上的圣言;“分它们”表示驱散和歪曲;“士兵”表示那些属于教会、为神性真理而战的人。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士兵果然做了这些事。”由此清楚可知,这些话在灵义上的意思是,犹太教会驱散了在字义中的神性真理,但不能驱散在内义中的神性真理。前面说明,“主的衣服”表示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祂的“里衣”表示内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9826, 9942节);“分”是指驱散良善和真理,并与之分离,因而是指虚假(AC 4424, 6360—6361, 9094节);“士兵”表示那些属于教会,在此属于犹太教会,要为神性真理而战的人,这一点从“交战”和“战争”的灵义清楚看出来;“战争”表示属灵的争战,也就是真理与虚假的争战(AC 1659, 1664, 8295, 10455节);因此,经上论到利未人说,他们的职责是处理教会事务,他们要通过在会幕中事奉而出去参战,并在战争中服役(民数记4:23, 35, 39, 43, 47; 8:23,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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