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04

1104.“地上的客

1104.“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那些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这从“客商”和“极度奢华”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认知)之人,也就是说,那些要么教授这些知识,要么学习它们的人。因为在特定或属世意义上,买卖商品的人被称为商人或客商,买卖表示获得和交流,或在灵义上表示学习和教授;而“货物或商品”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知识的知识(认知)。这就是“交易”的含义(可参看AE 840节)。“地上的客商”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因为教授就是教导,被教授或学习就是被教导,教导这个词可用于这两者;由于圣言的灵义从人抽象出来了,所以“客商”表示教导,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表示那些教导和被教导的人;因为属灵意义与从人抽象出来的良善和真理有关,而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与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在其中的人有关。“地”表示教会,这一点经常从圣言中得到证明。“极度奢华”是指那些被称为知识(认知),并被说成是神圣的教会事物;然而,这些事物从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中获得其一切品质。他们称之为教会圣物的这些知识,就是“她极度奢华”所指的东西,这些东西在下文(启18:11–15)也被列举出来,并表示这些事物。它们被称为“极度奢华”,是因为它们是令人快乐的;事实上,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流出的一切事物都是令人快乐的,因为每个人从他的属世人或身体中感受不到其它快乐。因此,当这些爱是目的时,诸如支持它们的那些手段就被设计出来;这些手段是令人快乐的,因为它们属于目的。“巴比伦”所指的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首领和大主教视这些爱为目的,故会设计出支持它们的手段,这些手段对他们来说,都是令人快乐的,如下文所示。由此可见,“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亚他那修教义教导的另一个要点是,主里面有两个本质,即神性本质和人性本质;在这个教义中有一个清晰的观念,即:主拥有神性和人性,也就是说,主是神和人;但以下观念是模糊的,即: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主拥有神性和人性这一清晰观念源于这些话:“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在这里,清晰的观念就终止了,不再往前走了,因为接下来的内容产生了一个模糊的观念;凡与一个模糊观念有关的东西,都不进入来自被光照的思维的记忆,故在那里只在不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概念或事物中占据一席之地。这些事物因不出现在理解力面前,故同时隐藏了观念本身,无法从与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事物有关的记忆中被召唤出来。在这个教义中,包含在模糊观念中的一个要点是,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因为关于这个主题,信经上说:“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些话所包含的观念本身无疑是清晰的,但接下来的这几句话却使它变得模糊:“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

由于清晰的观念战胜了模糊的观念,所以大多数人,无论简单人还是有学问的人,想到主是像他们自己一样的凡人,没有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若想到神性,就会在观念上把它与人性分离,由此削弱位格为一。如果他们被问,祂的神性在哪里,他们会照着自己的观念回答说,在天上与父同在。他们之所以这样说和思考,是因为他们厌恶认为人性是神性,因而与其神性一起在天上。殊不知,当他们如此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人性分离时,他们不仅违背其教义来思考(该教义教导说,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有位格合一,也就是说,它们构成一个位格),还以下面的矛盾或谬误来不正当地指责这个教义,即:主的人性及其理性灵魂或理性之灵唯独来自母亲,而事实上,每个人的理性都取决于来自父亲的灵魂。这种思维方式和这种分离是三神观的结果;根据这种三神观,其在人性中的神性来自父的神性,父是第一个位格,尽管正是祂自己的神性从天上降下来,并取得人性。人若不正确地理解这一点,或许会以为作为源头的父不是一神性,而三重神性;然而,任何信仰都不可能接受这一点。总之,那些将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不认为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二者是一位格的人,可能会陷入对主的奇怪、可怕的观念,甚至陷入像把一个人与他的灵魂分离那样的观念。因此,你们要当心,免得把主想成一个像你们自己一样的人,而是要把主想成作为神的人。

我的读者,请留心听:在阅读这一切时,你可能会以为你从来没有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从而也没有将祂的人性与祂的神性分离;但在想到主时,请你留意一下你的思维,看看你是否曾想过,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你是否没有想过,甚至你若愿意承认,是否现在没有想过祂的人性是单独或分离的,祂的神性也是单独或分离的?当想到祂的人性时,难道你没有想过它就像另一个人的人性,并在你的观念中,它不是与父同在的神性吗?对此,我曾问过很多人,甚至问过教会的大主教或掌权的,他们都回答说,情况就是这样。当我说,根据《亚他那修信经》中的教义,也就是他们的教会关于神和主的真正教义,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时,他们回答说,他们不知道这一点。当我重复教义的这些话,即“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虽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时,他们保持沉默,后来承认,他们没有注意到这些话,并对自己如此粗心地忽略自己的教义感到恼火。其中一些人随后放弃了他们对父之神性与主之人性的神秘合一的概念。

神性在主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圣言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教导并证明了这一点。在马太福音:

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 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 34–35)

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神性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生命,这生命是灵魂。目前,这些话就足够了。接下来的内容会详述这个主题,那里会说明,当三位一体,也就是父、子、圣灵,被认为并相信在主里面,如同在一个位格里面时,甚至连亚他那修教义所包含的那些留下对主的模糊概念的事物都与真理一致。没有这种思维和相信,可以说,并且事实上说,基督徒敬拜三神,与全世界所有拥有理性的人民和民族都不同;然而,在关于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的教义和信仰的清晰度上,基督教界本可以超越其他所有人。


诠释启示录 #576

576.“有火胸甲,

576.“有火胸甲,与蓝宝石或风信子石并硫磺”表示出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混乱欲望,以及由此而来的虚假争战的推理。这从“胸甲”、“火”、“蓝宝石或风信子石”和“硫磺”的含义清楚可知:“胸甲”是指战争的盔甲,尤指争战中的防御(对此,参看AE 557节);“火或火热”是指自我之爱、因而一切邪恶的混乱欲望(参看AE 504c–e节);“蓝宝石或风信子石”是指世界之爱、因而一切虚假的混乱欲望(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硫磺”是指邪恶之虚假摧毁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欲望(参看AE 578节),在此是指从这两种爱燃烧的虚假。由此可见,“火胸甲,与蓝宝石或风信子石并硫磺”表示出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混乱欲望,以及来自这些爱的虚假争战的推理。

就蓝色而言,要知道,它在灵义上表示对真理的天堂之爱或属天之爱,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对虚假的恶魔之爱,以及世界之爱。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蓝色属于天堂的颜色,该颜色表示来自一个天堂源头的真理,所以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来自一个恶魔源头的虚假。灵界会出现最上等的颜色;这些颜色从良善和真理获得自己的起源;因为那里的颜色是天堂之光、因而天堂天使的聪明和智慧的修改。这就是为何会幕的幔子和亚伦的圣衣用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织成;因为会幕代表主的天堂,亚伦的圣衣代表天堂和教会的神性真理,而那些用来建造会幕、织亚伦衣服的事物代表属于神性良善和真理的属天和属灵事物。

因此,约柜前面的幔子用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和捻的细麻来作(可参看出埃及记26:31);帐幕的门帘也是(出埃及记26:36);院子的门帘同样如此(出埃及记27:16);帐幕的幔子末幅边上要作蓝色的钮扣(出埃及记26:4);以弗得用金线和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并捻的细麻织成(出埃及记28:6);决断的胸牌也是(出埃及记28:15)。当营在旷野往前行的时候,亚伦和他的儿子们拿蓝色毯子蒙在法柜上,铺在陈设饼的桌子上,遮盖灯台和灯,铺在金坛上,包裹供职用的一切器具(民数记4:6, 7, 9, 11, 12)。这是因为“蓝色毯子”所表示的从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包含并保护这些事物所代表的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神圣事物。

由于“蓝色”表示对真理的属天之爱,所以经上吩咐:

以色列人要为自己在衣服边上作繸子,钉一根蓝细带子,好叫他们看见就记得耶和华的一切诫命,并且遵行。(民数记15:38, 39)

此处“蓝细带子”明显表示对耶和华诫命的记念;耶和华的诫命是天堂和教会的本质真理,只有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天之爱的人才会记得它们。

“蓝色”表示对真理的爱,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以西结书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的帆是用埃及绣花细麻布作的,可作你的旗帜;你的篷是用以利沙岛的蓝色,紫色布作的。这些商人以美好的货物,以绣花蓝色包袱所打的包和华丽衣服的宝藏与你交易。(以西结书27:7, 24)

这些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因此,它也表示属于教会的真理知识或认知,本章所提到的她的“商人和交易”描述了通过这些知识或认知获得聪明。“埃及绣花”表示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的知识(或科学);由于这种知识或科学在一个较低位置上,因而在周围和外面,所以它被称为“帆”,经上说它可作旗帜。“以利沙岛的蓝色,紫色布”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属灵情感;因此,经上说它们作“篷”,“篷”表示真理。“绣花蓝色包袱”表示一切真理,无论属灵的还是属世的,这些与来自圣言的知识或认知一起,由“华丽衣服的宝藏”来表示。

“蓝色”因表示对真理的天堂之爱或属天之爱,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对虚假的恶魔之爱;圣言也在这层意义上提到“蓝色”。因此,在以西结书,经上说:

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幼年时在埃及行淫。阿荷拉就是撒玛利亚,阿荷利巴就是耶路撒冷。阿荷拉在我之下行淫,贪恋所爱的人,就是她的邻邦亚述人,他们都穿蓝衣,作总督、领袖,都是可爱的少年人,骑着马的马兵。(以西结书23:2–6)

此处“撒玛利亚”和“耶路撒冷”表示教会,“撒玛利亚”表示属灵教会,“耶路撒冷”表示属天教会,它们被称为“阿荷拉”和“阿荷利巴”,因为这两个名字表示“帐棚”,“帐棚”表示敬拜方面的教会;在圣言中,“女子”也表示教会;“她们在埃及行淫”表示通过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歪曲教会的真理;“她贪恋亚述人”表示通过基于这些知识或科学的推理而歪曲;“亚述和亚述人”表示推理;经上因谬误和虚假而说他们“穿蓝衣”,这些谬误和虚假在外在形式上看上去是真理,因为它们来自被错误应用的圣言字义。由于这种表象,他们也被称为“总督、领袖,骑着马的可爱少年人”,因为那些出于自我聪明推理的人在自己和处于类似状态的其他人看来,又聪明又智慧,他们所说的话是聪明的真理和智慧的良善;而事实上,它们都是虚假,他们爱这些虚假,因为它们来自他们的自我。“总督、领袖”表示主要真理,“骑着马”表示聪明。

耶利米书:

有银子打成片,是从他施带来的,并有从乌法来的金子,都是匠人的工作、银匠的手工;他们的衣服是蓝色和紫色的;都是智者的工作。(耶利米书10:9)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以色列家的偶像,这些偶像表示虚假的教义,因为它们来自自我聪明;因此,它们被称为“匠人的工作、银匠的手工,都是智者的工作”,这是因为这些教义在他们看来,就是真理和良善;“从他施来的银子和从乌法来的金子”表示因来自圣言的字义而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是真理和良善的东西。由此可见,“蓝色”表示对虚假的爱,因为它来自自我,或自我聪明。“蓝色”也表示对世界的爱,因为对世界的爱就对应于对虚假的爱,正如“火”所表示的自我之爱对应于对邪恶的爱一样;一切邪恶都来自自我之爱,一切虚假都来自起源于自我之爱的世界之爱;因为世界之爱所表示的属灵邪恶本质上就是虚假,正如属灵良善本质上就是真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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