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04.“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那些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这从“客商”和“极度奢华”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认知)之人,也就是说,那些要么教授这些知识,要么学习它们的人。因为在特定或属世意义上,买卖商品的人被称为商人或客商,买卖表示获得和交流,或在灵义上表示学习和教授;而“货物或商品”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知识的知识(认知)。这就是“交易”的含义(可参看AE 840节)。“地上的客商”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因为教授就是教导,被教授或学习就是被教导,教导这个词可用于这两者;由于圣言的灵义从人抽象出来了,所以“客商”表示教导,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表示那些教导和被教导的人;因为属灵意义与从人抽象出来的良善和真理有关,而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与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在其中的人有关。“地”表示教会,这一点经常从圣言中得到证明。“极度奢华”是指那些被称为知识(认知),并被说成是神圣的教会事物;然而,这些事物从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中获得其一切品质。他们称之为教会圣物的这些知识,就是“她极度奢华”所指的东西,这些东西在下文(启18:11–15)也被列举出来,并表示这些事物。它们被称为“极度奢华”,是因为它们是令人快乐的;事实上,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流出的一切事物都是令人快乐的,因为每个人从他的属世人或身体中感受不到其它快乐。因此,当这些爱是目的时,诸如支持它们的那些手段就被设计出来;这些手段是令人快乐的,因为它们属于目的。“巴比伦”所指的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首领和大主教视这些爱为目的,故会设计出支持它们的手段,这些手段对他们来说,都是令人快乐的,如下文所示。由此可见,“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亚他那修教义教导的另一个要点是,主里面有两个本质,即神性本质和人性本质;在这个教义中有一个清晰的观念,即:主拥有神性和人性,也就是说,主是神和人;但以下观念是模糊的,即: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主拥有神性和人性这一清晰观念源于这些话:“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在这里,清晰的观念就终止了,不再往前走了,因为接下来的内容产生了一个模糊的观念;凡与一个模糊观念有关的东西,都不进入来自被光照的思维的记忆,故在那里只在不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概念或事物中占据一席之地。这些事物因不出现在理解力面前,故同时隐藏了观念本身,无法从与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事物有关的记忆中被召唤出来。在这个教义中,包含在模糊观念中的一个要点是,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因为关于这个主题,信经上说:“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些话所包含的观念本身无疑是清晰的,但接下来的这几句话却使它变得模糊:“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
由于清晰的观念战胜了模糊的观念,所以大多数人,无论简单人还是有学问的人,想到主是像他们自己一样的凡人,没有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若想到神性,就会在观念上把它与人性分离,由此削弱位格为一。如果他们被问,祂的神性在哪里,他们会照着自己的观念回答说,在天上与父同在。他们之所以这样说和思考,是因为他们厌恶认为人性是神性,因而与其神性一起在天上。殊不知,当他们如此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人性分离时,他们不仅违背其教义来思考(该教义教导说,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有位格合一,也就是说,它们构成一个位格),还以下面的矛盾或谬误来不正当地指责这个教义,即:主的人性及其理性灵魂或理性之灵唯独来自母亲,而事实上,每个人的理性都取决于来自父亲的灵魂。这种思维方式和这种分离是三神观的结果;根据这种三神观,其在人性中的神性来自父的神性,父是第一个位格,尽管正是祂自己的神性从天上降下来,并取得人性。人若不正确地理解这一点,或许会以为作为源头的父不是一神性,而三重神性;然而,任何信仰都不可能接受这一点。总之,那些将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不认为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二者是一位格的人,可能会陷入对主的奇怪、可怕的观念,甚至陷入像把一个人与他的灵魂分离那样的观念。因此,你们要当心,免得把主想成一个像你们自己一样的人,而是要把主想成作为神的人。
我的读者,请留心听:在阅读这一切时,你可能会以为你从来没有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从而也没有将祂的人性与祂的神性分离;但在想到主时,请你留意一下你的思维,看看你是否曾想过,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你是否没有想过,甚至你若愿意承认,是否现在没有想过祂的人性是单独或分离的,祂的神性也是单独或分离的?当想到祂的人性时,难道你没有想过它就像另一个人的人性,并在你的观念中,它不是与父同在的神性吗?对此,我曾问过很多人,甚至问过教会的大主教或掌权的,他们都回答说,情况就是这样。当我说,根据《亚他那修信经》中的教义,也就是他们的教会关于神和主的真正教义,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时,他们回答说,他们不知道这一点。当我重复教义的这些话,即“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虽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时,他们保持沉默,后来承认,他们没有注意到这些话,并对自己如此粗心地忽略自己的教义感到恼火。其中一些人随后放弃了他们对父之神性与主之人性的神秘合一的概念。
神性在主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圣言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教导并证明了这一点。在马太福音:
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 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 34–35)
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神性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生命,这生命是灵魂。目前,这些话就足够了。接下来的内容会详述这个主题,那里会说明,当三位一体,也就是父、子、圣灵,被认为并相信在主里面,如同在一个位格里面时,甚至连亚他那修教义所包含的那些留下对主的模糊概念的事物都与真理一致。没有这种思维和相信,可以说,并且事实上说,基督徒敬拜三神,与全世界所有拥有理性的人民和民族都不同;然而,在关于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的教义和信仰的清晰度上,基督教界本可以超越其他所有人。
272.“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被神性良善按顺序排列的一切真理,因而也表示一切先前的天堂。这从“身穿白衣坐在二十四个宝座上的二十四个长老”和“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身穿白衣坐在二十四个宝座上的二十四个长老”是指众天堂的一切真理,因而是指所有天堂,无论高层的,还是低层的,如刚才所解释的(AE 270—271节);“金冠冕”是指真理所源自的神性良善,如下文所述。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都源于神性良善;不来自这个源头的真理不是真理。不来自良善的真理就像没有核仁的外壳,也像不是人居住,而是野兽居住的房屋;这就是被称为没有仁之良善的信之真理的真理;仁之良善是来自主的良善,因而是神性良善。由于“宝座上的长老”表示天堂的真理,“金冠冕”表示这些真理所来自的良善,所以只见长老戴着这种冠冕。国王的冠冕所表相同,因为“王”在代表意义上表示真理,他们头上的“冠冕”表示真理所来自的良善,“王”表示真理(参看AE 31a节)。因此,冠冕是金的,因为“金”以同样的方式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d,e节)。
“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则是那加冕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诗篇:
我要使大卫的角发出来;我为我的受膏者预备一盏灯;我要使祂的仇敌披上羞耻;但他的冠冕要在他自己身上发旺。(诗篇132:17, 18)
此处“大卫”和“受膏者”表示主(参看AE 205节);“角”表示祂的能力;“灯”是指神性聪明所来自的神性真理;“冠冕”表示神性智慧和主的管理所来自的神性良善;要披上羞耻的“仇敌”是指邪恶和虚假。
又:
你对你的受膏者发怒。你将他的冠冕判定在地上。(诗篇89:38, 39)
此处“受膏者”也表示主,“怒”表示一种试探的状态,当与地狱争战时,祂就处于试探的状态。“怒”和“判定”描述了那时的哀叹,如主在十字架上的最后试探,那时主哀叹祂被离弃了。因为十字架是祂最后的试探,或与地狱的争战;这最后的审判之后,祂就披上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从而将神性人身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合一。
以赛亚书:
到那日,万军之耶和华必作祂余剩之民的荣冠华冕。(以赛亚书28:5)
此处“荣冠”表示属于来自神性的良善的智慧;“华冕”表示属于来自那良善的真理的聪明。
同一先知书:
我因锡安必不静默,为耶路撒冷必不休息,直到她的公义如光辉发出,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你在耶和华的手中要作为华冠,在你神的掌上必作为王冕。(以赛亚书62:1, 3)
此处“锡安”和“耶路撒冷”表示教会;“锡安”表示处于良善的教会,“耶路撒冷”表示处于来自那良善的真理的教会;因此,它被称为“耶和华手中的华冠”和“神掌上的王冕”;“华冠”是指属于良善的智慧,“王冕”是指属于真理的聪明。由于“冠”(crown)表示属于良善的智慧,所以经上说它在“耶和华的手中”;由于“冕”(tiara)表示属于真理的聪明,所以经上说它在“神的掌上”;因为“耶和华”用在论述良善的地方,“神”用在论述真理的地方(参看《属天的奥秘》,2586, 2769, 6905节)。
耶利米书:
你要对君王和太后说,要自己谦卑,坐在下边;因为你们的头饰,就是你们华美的冠冕下来了。(耶利米书13:18)
“华美的冠冕”表示属于良善的智慧,因为“华美”是指教会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9815节)。
耶利米哀歌:
我们心中的喜乐止息;我们的舞蹈变为哀悼;我们头上的冠冕掉落。(耶利米哀歌5:15, 16)
掉落的“头上的冠冕”表示那些属教会的人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智慧,这智慧,连同内在的祝福已经止息。
以西结书:
我将珠宝戴在你鼻子上,将耳环戴在你耳朵上,将华冠戴在你头上。(以西结书16:12)
此处论述的是耶路撒冷,也就是教会,是建立之初的教会;“戴在鼻子上的珠宝”表示对良善的感知;“戴在耳朵上的耳环”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和服从;“戴在头上的冠冕”表示由此而来的智慧。约伯记:
祂剥去我的荣耀,摘去我头上的冠冕。(约伯记19:9)
“荣耀”表示源于神性真理的聪明,“头上的冠冕”表示由此而来的智慧。
启示录:
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他便出来,胜了又要胜。(启示录6:2)
“白马”和“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弓”是指祂争战所用的真理之教义;由此清楚可知,“冠冕”因论及主,或被归于主,故是指祂甚至在人身方面作为胜利的赏赐而披上的神性良善。
又:
后来我又观看,见有一片白云,云上坐着一位好像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手里拿着快镰刀。(启示录14:14)
“一片白云”表示圣言的字义(参看《属天的奥秘》,4060, 4391, 5922, 6343, 6752, 8281, 8781节);“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金冠冕”表示神性真理所来自的神性良善;“快镰刀”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驱散。
“冠冕”是指神性真理所来自的神性良善,这一点由亚伦所戴的冠冕面前的金牌来代表,这牌子也被称为冠冕(crown)和礼冠(coronet);对此,出埃及记如此描述:
你要作一面金牌,在上面按印章的刻法刻上,归耶和华为圣;要用一条蓝细带子将牌系住,它要在冠冕上,要在冠冕的面前。(出埃及记28:36, 37)
这个牌子被称为“圣冠”和“礼冠”(参看出埃及记29:6; 39:30; 利未记8:9)。至于由此尤其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9930–9936节),那里解释了这些词语或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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